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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奥娜住在父母家里,就在她和格兰特上大学的城市。那是间大房子,可以望见海湾,在格兰特看来,显得豪华而凌乱,地毯在地板上拱着,杯底在桌子的漆面上留下了印子。她母亲是冰岛人—是个有权势的女人,有着泡沫般的白发和愤愤不平的极左派的政治观念。父亲是个重要的心脏病专家,在医院德高望重,在家里快乐地服从,带着漫不经心的微笑听奇怪的长篇大论。各种各样的人,不论富有或贫寒,都在发表这些言论,来来去去,不断地争辩,协商,有时还带外国口音。菲奥娜有自己的小车和一堆开司米羊毛衫,但是她没有参加女生联谊会,她家里的这些活动很可能就是原因所在。
她倒不是在乎这个。联谊会对她来说就是玩笑,政治也是一样,尽管她喜欢放《四位起义将领》那张唱片,如果她想让某些客人感到紧张,有时也会放《国际歌》,音量放得很高。有个表情忧郁的鬈发外国人在追求她—她说他是西哥特人—还有两三个很受尊敬、心神不安的年轻实习生也在追求她。她拿他们开玩笑,也拿格兰特开玩笑。她会怪模怪样地重复他们的乡下话。他认为她向他求婚或许也是个玩笑,那是在一个寒冷晴朗的日子,在斯坦利港的海滨。沙子吹打着他们的脸,海浪把一堆堆碎石推到他们脚下。
“你觉得好玩吗—”菲奥娜叫喊着,“你觉得我们结婚会好玩吗?”
他接受了她的求婚,是的。他永远也不想离开她。她朝气勃勃,迸发着生命的火花。
就在他们离开家前,菲奥娜注意到了厨房地上的印子,是她那天早些时候穿的便宜的黑色居家鞋留下的。
“我以为不会有了。”她有点气恼和迷惑地说,一边擦着灰色的印子,看起来像是用油腻的蜡笔涂的。
她说她以后不用再做这个了,因为她没带那双鞋。
“我想我整日都会穿戴整齐,”她说,“或者半整齐,有点像是在酒店里。”
她洗了刚用过的抹布,挂在门内水池下的架子上,然后穿上金棕色毛领滑雪夹克,里面是高领毛衣和定做的淡黄褐色宽松裤。她个高肩窄,虽是古稀之年,但依然挺拔,整洁漂亮,长腿长脚,纤细的手腕和脚踝,还有那小得几乎显得有点滑稽的耳朵。她的头发是乳草绒般的浅色,已经从淡金色变成了白色,格兰特没有注意是什么时候变的,她还披在肩上,像她母亲一样。(格兰特自己的母亲为此感到有点吃惊,她是小镇上的寡妇,在医院做接待员。菲奥娜的母亲留着长长的白发,这甚至比房子的状况更能向她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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