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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童便在边陲讨百家饭长大,天生刀骨,资质惊人。
我知道戚清寒,此人为大家而舍小家。
虽然死在我魔门手里,但我是佩服他的。
那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天生刀骨么,竟比他父亲还要出色……
我看着那孩子,拿着砍刀凭本能在行事,一劈一刺一砍已极有章法,这也许就是天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谨慎地打量着那个孩子。
男孩终究没有武功,他亲眼看着抚养他长大的村民被马蹄践踏而过,房屋财产遭到洗劫,一双眼睛布满赤红的血丝,额角浮现几条青筋,可见他的仇恨达到了顶峰。
我知道,这时候是我出场了。
我为他报了仇后,询问他是否愿意跟我走?
那个男孩在给全村人刨了坟墓后,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戚清寒作为父亲是失职的,他没教授给幼子的诸多感情,那便由我来代为实施。
我告诉他,“你之所以在骑兵中落败,是因为你心肠还不够狠,你指望那些茹毛饮血、毫无人性的草原骑兵放下刀兵,那绝无可能。一个人有情便会被牵绊,唯有无情才能审慎而理智。”
我开始向他灌输“无情至胜”的道理,是的没错,我不需要一个风光霁月的大侠之子,我需要的是一把以血止血、以杀止杀的刀。
我满意地看着男孩,心如死灰的黑眸,落在我身上。
对方像是听进去了。
当我带他离开边陲时,草原四处还在发生着惨事,一片苍茫中危机四伏,似乎还传来一道凄厉的民谣:“天上星,亮晶晶;草中骨,白惨惨……”
属下问我:“主人欲成大事,可这草原皇帝实在嚣张跋扈,是否要属下前去制止?”
我摇了摇头道:“成大事者就是要忍,新帝无能,无力稳定局面,就让边陲子民去怨恨新帝,与我魔门有何干系。”其实我知道,只要我一个命令,草原骑兵就会退避三舍,不会再烧杀抢掠。
可我不愿。
我还未成就大事。
这边陲子民便不是我的子民,是新帝的子民,带我成大事后,若草原骑兵还敢南下,我自会给他们颜色。
我把孩子领回了万杀阁,这里暗不透光,遍地都是杀手,在这里只有无情的杀戮,能快速洗去一个人的感情,我想这里很适合他。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天生刀骨,拥有绝佳的天赋,如天生经过淬炼的锻体,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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