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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三少爷遇害记(1)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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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 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 怕是我再不回应他, 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 尤其是皇帝, 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 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 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 将玉箫挂在腰间, 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 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 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 还十分熟悉, 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 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 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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