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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为之—会挑逗我去做平时根本想不到的事:在土豆只有弹子大小时就挖出来,看看它们长多大了;推倒摞得好好的柴火,堆成一大堆,我们再从上面跳下来。在学校里我们从不跟对方说话。他独来独往,但好像并不在乎。不过,星期六早上,看到他瘦削、冷静的身影从雪松丛中滑过,我就知道我准得出点事,而他正在策划。有时也会一切顺利。我们会扮作牛仔,驯服野马。我们在河边牧场上玩,距离斯蒂夫淹死的地方不远。在一条流到安大略省南部、汇入索津河的无名小河边,我们既是马又是骑手,一边尖叫一边学马叫,既要扑腾蹄子,又要挥舞着树枝做的鞭子。
葬礼在我家举行。斯蒂夫爸爸家没地方容纳那么多人。我记得房间里挤挤挨挨的,不过不记得看到躺在棺材里的斯蒂夫,或者牧师,或者花圈。我记得举着一朵花,一朵白水仙,想必出自什么人在室内催熟的盆栽,因为这会儿树林里连翘、延龄草或金盏花都还没开呢。我和一群孩子站成一排,人手一朵水仙。我们唱儿童赞美诗,有人在我们的钢琴上弹伴奏:“等主回来,快要回来,要收聚他珍宝。”我穿着白色编织长袜,被它们弄得很痒,膝盖和脚踝处都皱巴巴的。袜子黏在我腿上的感觉,与我记忆里的另一种感觉混在一起。说来有点复杂。它与我爸妈有关。它涉及大人们,但主要是我爸妈。我爸爸,也就是扛着斯蒂夫的尸体从河边走回来的人,以及我妈妈,她想必是操办这场葬礼的主力。爸爸穿着他的深蓝色西装,妈妈穿棕色天鹅绒裙子,戴奶油色缎领。他俩肩并肩站着,嘴巴随赞美诗开合,我站在儿童队列里,远远看着他们。我感到一阵强烈的、令人作呕的厌恶之情。儿童有时会对大人产生一种突然的厌恶。瞧那大个头,那粗胖体型,那种得意忘形的力量。那呼吸,那粗皮糙肉,那些毛发,那可怕的分泌物。不过我的感觉更糟。而且随之而来的愤怒之情也谈不上尖锐,与自尊毫无关系。与我终于可以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斯蒂夫·高雷的时候不同,这种感觉无法释怀。它难以理解,也没法说清,尽管过了一阵,它淡化为一种沉重,又减弱为仅剩的一点余味,一种偶尔泛起的味道—一种微弱的、熟悉的疑虑。
大约二十年之后,1961年,我丈夫安德鲁和我买了一辆全新的汽车,我们的第一辆—也就是说,我俩的第一辆全新的车。一辆莫里斯牛津车,牡蛎色(卖车的人对这颜色有个更动听的叫法)—一辆挺大的小车,有大量空间给我们和两个孩子,六岁的辛西娅和三岁半的梅格。
安德鲁拍了一张我站在车边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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