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亲手弄死对手的感觉。
为了减少事后的麻烦,大头将这辆濒临报废的渣土车开着一路进了那些自行车“墓地”中,很快,车身就埋在了这些破旧自行车还藤蔓蒿草之中。我打赌,这辆车即便是被人发现,估计也得是一年半载以后的事了。
说真的。
像姑苏这样的城市,乃至还有比他更大的城市,燕城、海城、阳城等等,数以千万记的人生活在一起,就像是蚂蚁于巢穴的关系,有些蚂蚁,突然消失了,那就是消失了,连察觉都不会有人察觉。
所以,很残酷。
也许,有朝一日,这两条死狗的尸体会被人发现,不免有人会在一旁感慨:可怜的人,就这么死了,连身份都查不出来。
可没人知道,这是两个有钱人的走狗,像靓梅一样有更多无数无辜的人就是死在了他们手中。
因此,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残忍,今晚,我就是审判之神。
大头还没回来,那两个阴差却已经回来了。
他们像是提着一只小鸡仔一样,将跛子的魂魄扯到了我的面前。
初化作魂魄的跛子似乎还没适应新角色,显得有些呆滞,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能分辨出,他是认识我的。
“先生,这死鬼捉回来了,您来定夺。”阴差恭敬地说道。
我感激一笑,看着跛子道:“还认识我吧?是不是没想到,死都没能躲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