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无知还胡搅蛮缠(三)(2 / 2)

陈导光口中所说的杀人偿命……

针对的是故意、蓄谋、恶劣性质的杀人事件。

若是情节轻微的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区间甚至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审判长,我们院仔细核查过现场,和公安机关的人员比对过录像、录音资料,目击证人的口供。”

“可以确定,当时的婚闹行为虽然有些过分,但不应当判定为暴力犯罪。”

“刑法明确规定,暴力犯罪指的是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对方的闹婚行为属于民俗,不应当上升至杀人、抢劫、绑架的恶劣性质犯罪。”

公诉席上。

其中一个公诉人简单平复了一下被陈导光搅和的情绪,继续回道:“严格来说,这应当属于不法侵害。”

双方的讨论焦点……

再次回到了不法侵害和暴力犯罪的区分上。

张益达见状,同样不甘示弱。

上前一步。

据理力争:“审判长,公诉人,不法侵害和暴力犯罪的明显区别,就是有无用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法庭上。

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终于进入了正轨。

而被禁止发言的陈导光四人……

则是全程被法警盯着,防止他们打岔。

这个环节……

每个人诉讼参与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参与讨论。

但陈导光的讨论方法……

却是胡搅蛮缠的吵架式方法。

这样辩论是得不出结果的。

而陈导光被自从被禁言之后,只能坐在椅子上。

看着己方公诉人和对方律师“心平气和”的讨论,却无法插嘴。

搞得他心痒难耐,满脸孤愤。

这群人说不过他,就用这种盘外招,禁止他发言。

若是他可以上场辩论的话……

这次庭审,早就结束了!

……

与此同时。

滨海市。

养老院里。

张元清等人围坐在院子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投影屏幕。

看的是目瞪口呆。

“这个审判长怎么回事?怎么不让陈导光发言了?”

“可惜了,他的表演这么快就结束了。”

“说实话,我挺想看他辩论的,虽然听起来能把人气个半死。”

“他的素质其实挺不错了,就是有点盲目自信,居然认为别人说不过他……”

“……”

张元清等人摇了摇头,都有些哭笑不得。

陈导光并没有像之前那对判刑二十年的中年夫妻那样咆哮法庭。

相较之下。

一直试图“讲道理”。

只不过他的道理,没有法律法条的依据,只是主观判断,和吵架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才会获得禁言套餐。

“你们……以前看庭审,都会发生这种事吗?”

混迹在老人中间的万中元咽了咽口水,突然问道。

这次庭审……

的确是和连续剧一样,跌宕起伏。

热闹的旁听席,此起彼伏。

还有刺激的“受害人”,怒怼公诉人,再是积极参与辩论,荣获禁言套餐。

和他想象中的枯燥庭审环节……

截然不同。

他印象中的庭审现场,应该是压抑、低沉、枯燥、乏味的。

远没有这么精彩刺激。

搞得他都想看完庭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