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叔呆了。口琴里飘出一连串刺耳的音符。
“噗哈哈哈哈——”我笑得都要在地上打滚了,眼角带着泪的爬起来,站在原先那位大婶儿站过的地方自命优雅地扔下我们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一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叔,来一曲~”
“萧、铅、笔——”
诶呀,完了,他生气了。
就在我为自己的性命堪忧之时,突然有个人从花坛的另一边冲过来,抓起我那张五十面额的钞票和刚刚大婶施舍给我们的硬币就跑!
……我们这是……被抢劫了?
我叫萧铅笔,我认为所谓出来混总要还的就是——秃叔,你平日里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现在倒霉了吧╮(╯_╰)╭嘿,活该~
104_蛇王
[动物园内有狗血。]
秃叔毕竟也曾是摸爬滚打起来的一代江湖大佬,因此被抢劫这等离奇的突发事件也仅仅博得了他片刻的惊讶。
然后……就好像是谁往本就燃烧得极为旺盛的火堆里扔了百十个喷雾剂,这家伙的怒气直接具现成形,滔天洪水一般扑面而来。
“去追。”他简短地命令。
于是两个人都站着没动,宛如望夫石一般目送那个灰衣小偷的身影风一般的消失在街角。
我和他疑惑地对视一眼,他先忍不住怒了,隐藏在基因中的咆哮片段开始重组并显形:“你的脑子到底在想什么?还傻站在这里?!”
我闹不明白,但似乎又有些明白……嗯嗯,这不是绕口令。挤出一副可笑嘴脸的同时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尖:“啊?你是说我啊?”
秃叔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神情:“难道这里除了你还有……”他说道一般噎住了,极度不满地哼出一个音后,转身奔向小偷消失的方向。
那种“算了,我真是懒得跟你计较”的态度究竟是什么意思?你一个大男人让我去抓小偷?面子被人家狠狠踩在脚下的人不是我!而且我又不是油条兄,更不是卢修斯,你用那种颐指气使的语气到底是想做毛线啊!我还生气呢,哼!我一边做着鬼脸一边跟在秃叔身后:见义勇为的事情我是不会去做的,但是boss是一定要跟好的,万一秃叔要是抢回了五十英镑却把我扔下了呢?暂且不说我有没有勇气一个人去住昨晚那家彪悍无比的黑店,就是现在那家店在哪条街上我都说不上来……跟着秃叔,有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