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草原(1 / 2)

给苏云的盔甲,关键在于,这东西的技术水平,在这个时代就是绝无仅有的,算是奉县这些年发展冶炼和锻造的技术核心产物。

盔甲的甲片处理工艺,甚至包括在特定的温度下,多次回火淬火,以让金属内部形成特殊的结构。

不论是硬度还是韧性,都可以说,远超大云现在技术水平的。

这套盔甲,宋寒算是交了个低,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和投资。

毕竟要和大人物做生意,不管苏云背后是户部的哪个大人,还是哪个勋贵,奉县天然处于劣势地位。

这和别的都没关系,在这个讲尊卑贵贱的时代,对方的身份就有这样的天然加成。

宋寒也需要用一些手段,让对方有所顾忌。

……

北方。

草原已经变成了白色,大雪彻底覆盖了草原。

这种条件了,除了之前储备的干草,蛮族蓄养的牛羊没有任何其余的食物。

即便有这些干草支撑,这些牛羊在开春的时候也会饿的皮包骨。

比这些牛羊更饿的,是草原上的人。

和大云一样,草原上也有富足的,有贫苦的。

在弱肉强食的草原,这种不均甚至比大云更严重。

所以,草原上经常有为了一口食物,打出脑浆子的事。

蛮族不光会掠夺大云,同时也会掠夺其余蛮族。

没粮食的蛮族会把目光投向自己的邻居,每粮食的部落会把目光投向富足的部落。

掠夺,厮杀,总是如此。

正是这种惭愧的自然选择,让草原上能活下来的蛮族成年男子,一个比一个凶残。

而就在这时节,一支商队出现在了草原上。

商队是从大云来的,商队的主要货物,正是蛮族最缺的粮食。

可这支商队一路进入草原深处,竟然没有被那些蛮族掠夺过一次。

“阿爸,为什么不杀了那些大云人,夺了他们的粮食!”

一个见状的汉子骑在马上,盯着商队从眼前走过。

一旁年纪大些的汉子,眼看着商队走远,才不甘心的看向自己的儿子。

“看到商队挂的旗了吗,那是王的旗帜,雄鹰的目光之下,皆是王的土地,王的财产。”

“我们要是敢动那支商队,王的铁骑会让我们整个部落知道什么事火于血!”

儿子恨恨的看着远去的商队,把那面雄鹰图案的旗帜记在心底。

在草原,王庭是绝对的主宰。

这里弱肉强食,强者为王。

而王庭,就是草原最强大的势力。

草原上的蛮族,没有敢违逆王庭的。

蛮族野蛮,可他们要是敢对王庭不敬,王的金狼骑和银狼骑就会让他们明白,他们远远不够野蛮。

“这旗子真管用啊,这一路上,至少有十几波蛮子盯着我们,暗处的都不知道有多少,竟然没有一波动手的。”

商队里一个马夫看了眼商队悬挂的雄鹰旗感叹道。

“还好宋大人有先见之明,提前和那边打好了招呼,不然这一路可凶险了。”

商队领头的人叫吕方,是宋寒的心腹,奉县县衙的县丞。

这位也是领兵打过仗的,一只胳膊受了伤抬不起来,才到奉县当了县丞,算是养老了。

宋寒对他照顾有加,吕方自然也投桃报李。

这一次,商队除了张刘两个家族的人,还有奉县的士兵。

人数不多,只有二十,只要为了防备蛮族中有饿的失了智,不认那面雄鹰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