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这些年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都如此迅捷,与他们一直远离战争有很大的关系。正因为他们的经济和农业都相当发达,已经有百年以上的时间没有发生内乱了。
而东部地区……再往前几年,那里可是哥特人的地盘。就算现在红隼侯把那里打了下来,但那里的居民可也是哥特人。
法兰克人对哥特人的观感向来不是很好,三分疏远、三分嫌恶、三分轻蔑,再加上他们不愿承认的一分畏惧。但这一大块好土地,要是不管显然也是不行的。
所以,最后的妥协就是将这里作为红隼侯的家族领地,然后把他们家排除到法兰克的顶层贵族之外。
从那时到现在,法兰克和哥特已然渡过了和善友好的四十年。但这四十年中,东境地区仍有许多人不知道、也不关心法兰克如今的国王是谁。
但他们却都知道,这里是波瓦图家的地盘。
以隼作为纹章的他们家,当时可是强盛无比。但也因此受到内地贵族的忌惮。甚至一直到现在,法兰克内地的人们对“东境人”的固有看法,仍旧是类似“乡下人”、“破落户”之类的粗野之民。
——然而,去过瓦拉几亚的尼尔斯却知道,这样的看法绝对是错误的。
东境人不仅不是土著、不是乡下人。他们甚至生活的比不少内地人都要好。他们的女人穿蓬松的裙子,巡逻的士兵也能佩剑,他们也信奉所罗门教,行礼与回礼的礼仪一点不少。
只是有一点……他们不太尊重王。
因此,尼尔斯没有敢继续往东方扩展商路。
他不是怕杜鹃侯。而是怕丕平三世。
而他如今怕的,则是另外一件事。
——因为他曾是卡罗曼王子的支持者。
查尔斯王子是作战出身,他有着光辉的战绩。但尼尔斯不喜欢这样。对领兵作战有天赋的王子,他如果成为了国王一定会发起战争。这样的话,他领地内的农民就要有许多应征入伍……这意味着他的葡萄酒产量会大大减小。
他们家的贵族之位可是用钱换来的。反过来说,如果没钱的话,失去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卡罗曼王子失败了。
无论他是被刺杀了还是怎样,死了就是败了。他当不了王,自己也站错了队。死掉也是无可厚非……但他想要再挣扎一下。
这个时候再投诚,还来得及吗?
他感觉到了忧伤。
黎明还没有到来,但他已经睡不着了。
他穿好衣服,没有带任何人便走出房门。
黎明之前,沉默的树林阴暗的像是魔鬼的爪牙一般。风又潮又凉、刺骨而寒冷,像是哪里下大雨了一样。
这是所罗门一世的树林,他想。这是法兰克的树林……但已经不是卡罗曼的树林了。
往东看去——虽然视线被遮住,但他总感觉那四十六条尸体就垂在他眼前。光是想想就让他感到四肢冰冷。
我会是下一波吗?
他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但他的脚步很快停下了。一个银铁卫仿佛早就等在这里一般,在拐角另一侧向他行了一礼。
“你好,尊敬的尼尔斯·米歇尔伯爵。”
在尼尔斯近乎麻木的视线中,那个银铁卫恭敬的说道:“所罗门陛下,及图平阁下有请。”
极力按捺住自己转头就跑的冲动,尼尔斯沉默了许久,才面无表情点了点头。
“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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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将其扼杀
东城门的城墙上,四十六条尸体正无声地等待日出。
尼尔斯·米歇尔伯爵有幸能在日光下觐见新王,而不至于和他们一起渡过漫漫长夜,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幸运了。
因此他沉默的跟在银铁卫后面,无需手铐和脚镣也没有逃走。
他希望这样的幸运能维持下去。
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
尼尔斯在黎明的微弱阳光之下,走过了漫长的殿前走廊。他满怀敬畏的望着盘着火焰之蛇的大理石城堡,在一位又一位银铁卫的交替带领下进入了内殿。
他当然来过这里,而且不止一次。甚至就在一周前,他还刚为了向新王赔礼而转成从香槟赶来。为了等待所罗门一世的答复,也为了不让新王认为自己怠慢了他,他并不敢匆匆离去。
好在家族的产业有人照料——他在来亚琛之前,就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幕。
身为一个商人,他当然了解准备提前一天、收益甚至可能翻一倍的道理。这能让他回去的时候不至于忙的手忙脚乱……也或许能保住他的命。
在他心怀敬畏的走进国王的城堡、并在里面绕来绕去以后,他发现自己被领进了餐厅。
所罗门一世已经醒来。看起来似乎比做了噩梦的自己还要早。
他正坐在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简单的早餐。分别是一份橄榄油拌洋蓟,一份煎鲟鱼,一份小麦乳酪浓汤,里面应该还加了黄油和蜂蜜。
加起来也不到一个银币,只算成本价的话还能减少到一半。尼尔斯作为商人的本能立刻估算出了大概的价钱。
在餐厅的石墙上安置的十二个铜烛台上,只有所罗门一世身后的三个烛台上放了火炬。三道光源已经足够将餐桌前的食物照亮。
“早安,米歇尔伯爵。愿所罗门的智慧伴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