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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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经常在他们家楼下摆摊的大爷和买早点的大叔都不见了,还有那初高中坚持不懈跟着路明非的校门口书店老板,执行部的成员没了工作的目标,当然要收工回家等下一个工作到手了。

路明非在楼下买好了东西,他故意在楼道里停留了一下,喊了一声很二笔的名字——光呆,然而并没有人回答他。

该怎么说呢......

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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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的女朋友

路明非带回来了要买的东西,刚在电脑桌前坐下屁股还没坐热呢,婶婶就破门而入提着手里头裂开的马桶圈,对路明非说道

“马桶座圈给你叔叔坐裂了,去建材城买一个新的,要桦木的,高档一点的。我跟你叔叔要去买出国的西装,毕业典礼上要穿,买好了记得叫物业的人装上。”

路明非傻傻的点了点头,婶婶的眼睛扫过了他身上那质地优良的校服后轻蔑的转过了脑袋。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有的人穿的衣服再好也就是那个样。

路明非抓了抓头,他这个时候应该恼怒嘛?应该生气吗?被人这样使唤来使唤去的.....他好歹也是S级啊,卡塞尔呼风唤雨的S级!

可他就是生不起气来,毕竟为叔叔婶婶跑腿跑了十几年了,也不差这一次两次的,他都已经习惯了。

就在这时,又一条新的短信进来了

‘路明非,这是你的手机号码?我是陈雯雯,今天中午11:30文学社在苏菲拉德披萨馆聚会,你要是收到短信就一起来吧。’

路明非心中微微一震,但.....也就是微微一震罢了

这短信很是突如其来不是嘛?就像当初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一样,陈雯雯问自己喜不喜欢看书,他说是,然后他就稀里糊涂的入了这个社团了。

他还记得那个夏天陈雯雯蓝白相间的布裙子,可记忆已经模糊了,可笑的是也不过就一年的时间,什么东西都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初恋是美好的,但对于男人来说遗忘初恋只需要一晚上的时间——虽然路明非并没有这样一个可以遗忘一切的美好夜晚,甚至于他和零之间还维持着初中生级别的恋爱关系,可过了这么久,他已经忘了陈雯雯了。

所以这样一份邀约,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让人头大的麻烦罢了,这个生日的确有够忙的,文学社聚会,零来找他,婶婶的马桶圈,今晚还有庆祝路鸣泽赴美留学的家宴。

路明非挠了挠头,心说这实在是麻烦的不想去做。可是身体又老实的像是有了条件反射一样,关上电脑就从婶婶那里借过钱,然后准备去买马桶圈。

门口,叔叔和路鸣泽都换好衣服了,婶婶也是一样,他们准备一起去买出国用的西装,开着那辆用路明非父母寄过来的钱购买的小宝马。

“婶婶,我一会儿再出门可以吗?”路明非挠了挠头,硬着头皮说道,然后立马赶在那中年妇女的咆哮声降临之前补充道

“我女朋友一会儿要来找我。”

“你女朋友?”路鸣泽(胖)诧异的看着自己堂哥:“你居然也会有女朋友?”

虽说路鸣泽(胖)身高160体重也是160,但在泡妞这件事儿上路鸣泽(胖)远比堂哥靠得住——虽然他到现在也是光棍一条,也还没有女朋友

“对啊,学校里认识的,我不是说过了嘛?”路明非又挠了挠头,真是不知道他头发里是长虱子了还是怎么,一直挠个不停的。

‘叮咚~’

就在这时,门口的门铃声响起了,路鸣泽过去打开了门,然后瞬间呆住了,露出了一副猪哥样

站在门外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美少女,黄金色的头发与冰蓝的眼睛,精致的脸庞还有那雪白的就像是俄罗斯冰雪的皮肤,天鹅一般的颈脖,可谓是最标准的俄罗斯美少女。

然而这样一个一应该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冰雕美少女却站在七月北京的楼道里,这里热的就像是蒸笼一样。她上半身穿着一身油精致蕾丝花纹的白色短裙,下身穿着黑色的包臀牛仔短裤,如藕一般雪白的四肢暴露在空气之中,更显雪白,脖子上挂着一个银色的项链与名牌,在楼道窗户的光芒下反射着微微的光芒。

“你,你好,你找谁啊?”迎着少女那冰蓝色的眸子,身体有些颤抖的路鸣泽(胖)尽可能的挤出自认为最帅气的笑容,他本以为能和QQ对面的美女侃天说地的自己已经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了。可在这种级别的美少女面前,他发现自己的撩妹水平又直线下降到初中水准了。

“我在楼下等你好久了。”冰雪的美少女看着路鸣泽(胖),空灵的声调从嗓子里传出

“我?”路鸣泽(胖)又惊又喜的指着自己,这位美少女是来找自己的?果然他的春天就要到来了嘛?

虽然他妈说过洋女人不准进家门,说那些美国女人皮肤粗糙的能轻易看到毛孔。但很显然面前这位美少女不是那种类型的,而且自己那个妈是典型的道听途说,也没见她拿个放大镜在洋妞腿上看啊。

叔叔一把拉开了自己这个丢人的儿子,咳嗽了两声,对着她问道

“您找谁?是不是找错了?”

美少女并没有回答叔叔的话,只是歪了歪头,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叔叔.....她是来找我的。”路明非略微有些尴尬的插了一嘴,然后再路鸣泽(胖)以及婶婶那包含了羞恼和不可思议的眼神中,走到了那冰雪美少女的面前

路鸣泽(胖)这才发现,她刚才看的不是自己,而是透过自己看着他背后的路明非。简而言之,她从来没将自己放在眼里。

“我刚才出门买了点东西,没看到你,你怎么突然来了。”

“我觉得找自己男朋友出去玩应该不需要理由。”零淡淡的说道,然后像是宣誓主权一样的抓住了路明非的手臂,然后似有似无的看了路鸣泽(胖)一眼。

还是一样,那眼神从来都不会将他放在眼里,傲慢的女王眼中从来都容不下丑小鸭存在。

路明非眨了眨眼睛,肌肤相接的一瞬间他立刻有种心猿意马的感觉,但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再这样待下去八成是会被婶婶给咆哮的,立马拉着零走下了楼。

果不其然。他走出去没到二十秒后面就传来了婶婶河东狮吼的声音,还有叔叔劝诫的声音和路鸣泽同样吵吵的声音。

路明非缩了缩脑袋,知道自己八成又得罪了婶婶一层了。路明非不傻,他知道婶婶对自己一直有成见,特别是自己考上卡塞尔以后。她曾经拉下面子给自己打了几个电话让他‘找点关系’,但是自己只能随口糊弄过去,毕竟自己已经走进卡塞尔这个火坑里了,怎么样也不应该把自己堂弟也拽进去,否则哪天他光荣的披着白布被送回来,叔叔婶婶一定会杀了自己的。

而且路明非也听叔叔说过,婶婶后来还给古德里安教授打过电话,然而脱线的教授表示他儿子再努力也没有什么用,百分之百的汗水就是比不过百分之一的灵感。并且表示路明非全身上下都是灵感起码有百分之一千,而且他还指望着路明非帮他评上正职教授呢。

婶婶当场就摔了电话,摸着眼泪对叔叔说她嫁进路家多不容易,家里人人都说路明非他妈乔薇尼多么多么有学问有教养,弄得她像是只癞蛤蟆一样,如今他儿子也来欺负自己,这日子真是没发过了。

叔叔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安慰自己老婆。叔叔一直都是这样,家里很多事情都没法插嘴尤其是路明非的事,只能在每次婶婶教训路明非以后偷摸给他塞个一两百块钱出去买点好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