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他就沐浴在别人怜悯同情的目光下,老师同学特意的维护,家长的小心翼翼,无不一次次提醒着他,他就是个瘸子,和正常人不一样。
上完体育课后,他有点渴,想去买瓶水,同桌立刻就站起来道:“你走不了道,我帮你买吧。”
季城拿到水后拧开盖子把水扔在地上,他是瘸子但不是没腿,他怎么走不了道了。
季城扔水的行为遭到了谴责,同学们说他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也不难过,就是觉得烦。当他发现冷漠和阴郁可以得到安静的时候,他便成了这种性格。
没人愿意理一个总是阴森森看人的瘸子,他便独来独往。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胡园园。
胡园园小时候是个粉嫩可爱的小姑娘,也不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他一直表达着自己的厌恶,可是她就是不长眼的缠着他。
季城骂过她,凶过她,甚至把口香糖黏在她漂亮的双马尾上,可是这个姑娘就是锲而不舍的每天去他家敲门要和他玩。
季城无奈了,只好漠视她。
季城初中的时候,胡园园家中了五百万,搬出了这个老式小区后,季城觉得很开心。
只是晚上听爸爸用嫉妒的语气宣告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也有点不舒服,可能是嫉妒。
爸爸说:“真是傻人有傻福。”他难得的露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
没有胡园园纠缠的季城在初中过的很开心,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自己诅咒别人的笔记本,心中默念三遍:“你们快去死吧。”再去上学。
诅咒从来没灵过,季城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升入重点高中后,在A班又遇到了笔记本第一页的人。
他一进班里就感觉到了很多姑娘爱慕的目光,直到姑娘们发现他走路的滑稽,那种目光就变成了惊讶,奇怪还有同情。
他见怪不怪,慢慢走回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