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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死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陆尽明救过我一命,在陆城与林城交战的时候,战火纷飞中,他发现了苟活在贫民窟的我。

他将我带回司令府,像圈养金丝雀一样将我养着。他发现我唱歌好听,就将我捧成陆城的头牌歌姬。众人皆称我一声沈小姐,却不知道我终日被困在这司令府里,成为随取随予的情妇。

所以悍匪卷土重来进攻陆城的时候,我在战场上为陆尽明挡了一枪。

算是我还了他当初的救命之恩了。此后,我们至少算两不相欠,互不羁绊了。

我不想死,我只是想要自由。我只是想离开司令府,离开陆尽明。

可明明我得到了心心念念的自由,为何仍像之前那样难过,甚至更加难过?<olstart="2"><li><li><ol>

离开司令府那日是个大晴天,连下了一个月的雪刚好在今日停了。

我没什么好收拾的行李,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陆尽明的。

所以我只身来,最终也是只身离开。

临走也没有再见到陆尽明一眼,仔细算来,从那一夜后我便再也没见到过他。

我没地方可去,整个陆城除了陆尽明,我就只认识与我同为歌姬的穆清婉。

我如约造访,穆清婉替我泡好了清茶。

她与我熟识,一眼便洞穿了我的心事:「分明自己都还不舍,还以死相逼换什么自由。」

「那我当如何?他这个月十五便要娶商会会长的千金了。我总不能到时还以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呆在那司令府吧。」我勉强扯出一个笑,觉得手里这杯茶一点也不应景。

穆清婉也是这样觉得的,所以她起身又给我倒了杯酒。

我眼泪一个劲的往下落,明明此时此刻应该庆祝我重获自由,可我脑海里却不断回忆着那日在书房里无意间听见他成婚的话语。<olstart="3"><li><li><ol>

他甚至未曾与我提起过半个字,若不是我无意听见,怕是他娶妻当日我还茫然不可知的在丽华舞厅唱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