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边回忆边读最后一封信。
信上的时间是十四岁那年的记录。
“好不容易有机会动手,上面却突然改变主意,说不用再行动了。
真是的,要是通知再晚点,我差点就把他解决了!”
我又回想起十四岁那年,确实有一次差点出了车祸。
“可是我九岁那年似乎没有什么危险啊。”
我自言自语道。
我仔细回想九岁时发生的一切。
突然,我灵光一闪,记起了九岁那年林云华从集市带回的一条小白狗。
林云华之所以养狗,是因为曙光小区那时经常发生盗窃案。
他想通过养狗来防止小偷。
狗能起到震慑作用,而且林云华还打算等狗长大些后宰了吃肉。
我喜欢极了那条小白狗,它也对我十分依恋。
那时的我内心孤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那条小白狗就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每次在外面被人欺负或是回家被林云华打骂后,我都会抱着小白狗哭泣。
从小到大,我吃的都是些不怎么样的食物。
即便林云华有钱买肉,也几乎都是他自己享用。
我解释说,自己还需要干体力活,所以得吃肉来强身健体。
叶凤兰一个女孩子吃多了肉容易发胖,至于我。
能有口饭吃已经很不错了,林云华哪还会在意我能不能吃上肉。
偶尔,林云华会给叶凤兰或我一些肉吃,但那些几乎都是肥肉。
每当我有机会吃到肉时,我都会分一半给家里的小白狗。
因为林云华对它也很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