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夺舍(1 / 2)

关于作者君与读者之间的分歧,最后任性喝多了的某渣男作者还是赢得了胜利。

毕竟,你们既然没有枪杆子,又不舍得下场赚一千字赚两块钱的辛苦钱,不就只能任由喝多了的某作者瞎掰了?

认命吧!

凡人们!

与我一样的凡人们!

任无锋和我——作者君一样——都自命不凡,都自以为自己是那个唯一的例外。

然而——

没有例外!

在这广袤无垠、深不可测的世界里,众人皆如汹涌澎湃的波涛一般起起伏伏。

举世滔滔,不过是侥幸到过巅峰又落下的遗憾,以及凡俗仰望却于权贵而言茶余饭后的闲谈典故而已。

我想的不是名利权势,富贵浮华,而是——

而是永不可及的长生。

富有四海如何?

权倾天下如何?

不过是浩瀚时光中的尘埃而已。

再帅再惊才绝艳又如何?

写的小说上了某起点前十或者某番茄第一又如何?

不过是渺不可闻、无足轻重的片羽吉光而已。

谁会知道我存在过?

你们吗?

谁又记得你们出现过?

就凭那一两百块钱拿下来的打赏礼物霸单前三甲或前十,还是你在互联网平台留下的那些痕迹?

人生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百年短暂,至死可休。

我之所求,如同千古文人所求,不过是留名百世,念念不忘而已。

然而,长生者青史不见,荣名名传者史书稀有。

何况狂娟如任无锋,只在意身前功业,又怎会在意身后荣名?

我曾攀越高山。

我曾俯瞰万象。

我也沉沦落魄。

我也念念不忘——

想到念念不忘,任无锋就想起了那个神经病一样的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