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笙歌坐着跟宿洗、麟诗喝了二十分钟奶茶。
还没见到“不给人拍照的超帅的老板”过来,便有些不耐。
毕竟,她今天是计划走完南市最近所有新开的奶茶店的。
因此,夏笙歌对着餐台的三个工作人员轻喊了句:“帅哥靓女们,你们老板怎么还没来啊?”
秀秀表情一滞。
虽然阿璃哥超帅的,但是这种清贵气质的女孩,难道也是颜值控?!
我还以为,就我这种平头百姓才是外貌协会的呢——
“哦,不好意思。我们老板今天有事。”
秀秀姑娘礼貌回应道,“他和老板娘要中午12点才过来店里。”
夏笙歌轻“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失望。
她对着答话的邻家妹妹般的亲切可爱女孩,又试探着问道:“我看你们这个店的陈设、布局、装修都大有讲究,很有意思。
你们老板和老板娘,应该是从外面大城市闯荡回来的吧?”
秀秀姑娘也没多想,微笑着回道:“是啊,美女小姐姐你真有眼光。
我们老板和老板娘都是从魔都回来的。”
夏笙歌心中一动,身边的宿洗和麟诗也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夏笙歌面上笑容更加亲切了几分,貌似闲聊道:“哦,那真是巧了,我也是刚从魔都过来的。
也不知道你们老板和老板娘回来多久了?能开了这么一家网红发财店。”
秀秀姑娘笑着回应道:“那确实巧,我们老板和老板娘刚回来两个月。”
这时候外卖订单陆续变多了起来,秀秀姑娘便对着客人们抱歉一笑,和陈恭、舒笑一起忙着干活去了。
夏笙歌的面容已经起了微小的变化。
夏笙歌还是告诉自己不要有什么期待,毕竟即使是两个月前刚从魔都回来的一对帅哥美女,开的又是奶茶店,也说明不了什么。
每个月从魔都回桂省的人何止上万,这点巧合根本算不上什么。
然而夏笙歌的心,依然忍不住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情绪——
也许,
也许,
也许这次自己就是能中彩票呢!
夏笙歌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控制平复下了情绪。
宿洗和麟诗自然注意到大小姐的神情变化,两个交换了一下眼神。
最后还是宿洗屈指轻抬了抬眼镜,轻声问道:“大小姐,接下来怎么安排?”
夏笙歌轻轻松开奶茶杯,道:“我们还是先把兴宁区新开的十多家奶茶店走一遍,中午12点再回来这边。”
她的声音很平静,她的眼睛却比平时明亮了许多。
……
夏笙歌心爱的狗男人此时正坐在纹身店里,任由纹身师宰割。
纹身,又名文身。早期亦称刺青。
文身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时期,迄今已有数千年历史。《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
今天大伙所处的长江中下游一带,最早曾是越族人的天下。
越族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爱纹身。他们都纹些什么呢?
《淮南子》记载:“被发文身,以像鳞虫。”也就是说,他们纹的都是龙、蛟的一类的动物。用来壮大内心,战胜恐惧,类似图腾崇拜。
文身一般是划开皮肤,用墨、丹青等颜料浸染,过程非常痛苦。
但越族人以此为荣,甚至后期发展为一种成人礼:氏族成员只有经过纹身礼仪,才能被群体认可。
所以当年泰伯(周文王的伯父)从中原来到太湖流域,为了获得当地部族的认可,也不得不先给自己弄个霸气的纹身。
在纹身的加持下,泰伯终成吴越始祖。
而桂省,在古时,便是百越南蛮之地。
现在的很多潮派年轻人,不分中外,也喜欢纹身,用纹身彰显个性。
有些人纹身是为了纪念意义、表达爱意或敬意。
比如影星约翰尼·德普,除了在他的左肱二头肌纹身上他的母亲的名字,约翰尼还将女儿莉莉玫瑰的名字纹在了他的心口上。
有些人纹身是为了表达人生态度。
比如足球明星贝克汉姆,他的肋部文身是繁体版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