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糟糕的事情似乎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一刻,身边的人至少选择帮助他们逃离,给了他们成全。善良的人们对他们的消失不约而同地选择闭嘴,宁愿被严刑逼供,也要保全他们走得越远越好,甚至永远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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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交通很糟糕,半小时的路程用了两小时才到达。郑宋宋戴着凡沙沙仍给她的遮阳帽,拎着水瓶子,走在巍峨的八达岭长城。九点半的朝阳已经似火,大地被镀上金色光芒,这个时候的这个地方仍是拥挤的,各色肌肤的人背着旅行包,兴奋得像小孩子。她穿着短裤背心,半边手臂上十公分的口子已经结疤,膝盖上杯口大的一团青紫看上去有些古怪,半边腿上细白的脚踝也起了块红肿的包。这是昨天下午从近三米的围墙上摔下来的结果。
随着人流不知道走了多久,郑宋宋却越走越难过。郑家富有,从小她就已经去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唯独对这个地方表示不屑。郑杨批评她崇洋媚外,不知道中国历史文化的价值,那个时候她还扯着他的袖子耍赖:“那么长的路,走一遍都老掉好几岁。但要是四叔你陪我去,就算是老了也没有关系的。”
彼时他没有应声,如今她便独自来完成。不就是一条路,不就是老几岁?可这个天气这么好,这段风景这么美,为什么她还是越来越难过。
郑宋宋想,这个时候的全世界,有多少对男女在举行订婚仪式。是不是男的都会穿西装,女的都只白纱。郑杨从小个子就挺拔,站在那样光彩夺目的台上,想必已经夺去所有人的瞩目。也或许,这个时间他正和美丽的新娘子站在门口迎接宾客,笑着接纳所有人的祝福。
想着想着就觉得他太残忍,明知道这种事情不可能瞒过她,却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郑杨,你个混蛋!你到底长没长心!她心里骂着,脚却停了下来。兴许是走得累了,摘掉帽子扇了扇风,半残的遮阳帽被她大幅度地摇了两下,蓦地就脱了线。
愣愣地看了半晌,她愤愤地将坏掉的帽子仍在城墙上,抱着半瓶水继续向前走。有提着鸟笼的老大爷指着她的腿关切地问:“姑娘,伤哪儿了这是?我老头儿懂点儿跌打损伤,替您瞧瞧?”
郑宋宋笑着摆摆手:“不用啦!我这是天生的,治不好。”
老大爷狐疑,看了看她膝盖上的淤青:“这也天生的?”
郑宋宋点点头:“胎记!”
老头儿可怜地叹息:“倒霉孩子。”
别人哪里知道,她这身伤再疼也抵不过心疼,治不好的。
郑宋宋走了一天都没停歇,下午辗转到故宫,这处世界奇迹依然人满为患。她在靠近筒子河的小店里买了串冰糖葫芦,撕开膜咬掉一颗嚼在嘴里,酸酸甜甜,不如想象中的好吃。握着糖葫芦一路走到午门,周围拍照的人络绎不绝,她忽然又觉得听不懂周围的人在说些什么。
舔舔黏糊的唇,她将半串糖葫芦重新包好,随手放在垃圾桶的顶端,继续往前走。太阳毒辣,她走得很慢,感觉到身体轻飘飘,额上的汗珠子却像黄豆般一颗颗往下落。路过不少的宫殿,她没有上前细看,只觉得不停地往下走,心里才能获得片刻空白宁静,却不知道走到哪里才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