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给他看看,给他看看。”
老外的一个朋友在边上饶有兴致地说道。
这个老外原来叫约翰。
约翰眨了眨眼,身子往他朋友那边侧了侧。
“快点啊,给他看看。”
他朋友又用蹩脚的中文大声说了几句。
约翰这才点点头,将信将疑地把手递给我。
我原本是想观察下约翰的脸,结果目光正好和他对上了。
和约翰对视的时候,我发现他完全不惧怕我的目光,就一直盯着我看,反而看的我有点心里发慌。
就正常人来说,和一个陌生人对视,能看个几秒不把头扭开,已经很少见了。
但是约翰不一样,反而是我先怂了。
通过这一点,我知道,约翰这个人要么内心足够强大,要么就是在平时的生活,或者工作中,需要经常和人对视。
久而久之,他就完全不怕和人对视了。
就是关于对视这件事,还是老猫和我说过的。
他有一次喝多了,给我讲他年轻的时候在街上偷东西被抓进局子里了。
审他的那个警察一双眼睛盯得他发慌,最开始还能迎着警察的目光狡辩几句,但接下来就垮了,全交代了。
好在涉案金额小,关了一阵子就放出来了。
难道这老外从事的也是类似于警察的职业?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他娘要是没整好,不是撞枪口上了!
我的视线赶忙转移到他的手上。
什么手纹长短,手纹拦住了命啊,理啊的,我总听我妈叨叨,但是真是啥也记不住了。
正在我对着他的手掌发呆时,我视线稍微上移,看见了他手腕上的手表。
他胳膊毛茸茸的,都说老外体毛旺盛,这次算是见到了。
约翰手腕的地方也全是毛,一块看着普普通通的手表就戴在手腕上。
我第一眼看过去,就发现了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