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他现在回忆应该是c,气的他半路把张炽赶下了车。张炽才是流氓呢!
晚上的时候,雨芳提着两个塑料袋回宿舍,里面装了满满的零食,放在桌上请大家吃,杨清研拿起一片薯片,刚放进嘴里,雨芳就递给她一个信封:“给你的。”
杨清研拍拍手上的薯片渣,自言自语:“这年头谁还写信啊”
信封是暧昧的粉色,上面印满了心的图案,只是一个字都没有。
“这是哪来的?”杨清研问。
“买零食的人给的,刘云卿啊!”雨芳满不在乎的回答。
杨清研皱了皱眉,嘴里的薯片有想吐出来的冲动,她拆开了信封。
从里面掉出一张折叠的信纸,同时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似乎有点腥臭,杨清研把纸打开还没看清内容就想扔掉了,那字迹的颜色深深浅浅,深处是暗红色,浅处是黄褐色,杨清研感觉很反胃。
礼貌起见,她又合上信纸塞进信封,。
雨芳不解,打开一看惊呼了一声:“这是……血书!”
杨清研心想刘云卿名字挺斯文的,怎么做出来的事情这么极端。她对刘云卿没什么好感是因为不喜欢他看她的眼神,她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但是总感觉很别扭。
雨芳把信看完,告诉杨清研说是求交往的,为了让你相信他是真心的,就自己割破了手指用血写了一封信。
杨清研很反感,她认为这种行为很幼稚也很可怕,雨芳却说人家这样
是用情至深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