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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宛类卿出处在甄嬛传。”于思煜缩了缩脖子,小声抵赖道。李之洲笑了笑,摸摸他的头,说:“我知道。”
李之洲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四瓶温的蜂蜜茶,一出门便看到了范哲。
他笔直地站在便利店外面的垃圾桶旁,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霓虹灯在他脸上薄薄地涂抹了一层五颜六色的色素,手指间夹着的烟又将他的指尖染出了一点橙红色。
他好像是站在一副潦草的油画里。
烂醉的颜色,清醒的人。
李之洲犹豫了一会,还是走了过去,递给他一瓶蜂蜜茶。
范哲抬起头看到李之洲时满脸的茫然,反应也有些迟钝,但很快他就调整了回来,嘴一咧就笑了起来:“哇哦,你人可真好。”
“不客气。”李之洲回他。
大概是怕薰着别人,范哲最后吸了一口后便在垃圾桶上摁熄了烟,偏过脸吐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小思他,嗯……于思煜在南方的时候养了条狗。”
“嗯。”李之洲幅度很小地点点头,“我看到过装着小狗的毛的相框。”
“是的,就是它。”范哲笑了两声,继续说道:“于思煜是不是总把相框藏在他的书包里。那书包里面还有别的东西,他一直没告诉我。是你的东西吧?”
李之洲迟疑了一会,还是选择坦诚地告诉了他,“是我写的信。”
“挺合理的。”范哲点点头,把脸摆正直视前方,“那小狗吧,不知道被谁抛弃在学校里。在于思煜入学前是我在养着。后来于思煜来了,我就放手了。他整个大学期间一直养着,大学毕业后就一块带走了。虽然照他那个性,“看到小狗可爱所以决定收养”这样的理由也说得过去。可他给我感觉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并非在单纯地养狗,他是通过养那只被人抛弃的狗来赎自己的罪。”
李之洲没有说话,悄悄地攥紧了一点手上的塑料袋。
范哲好像知道他不会给出回应似的,自顾自地接着说:“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就不开心。后来毕业好几年之后再次遇到他,他还是不开心。后来我跟他相处了快一年,他每天都强颜欢笑地过,把养狗当成自己的救赎。那时狗已经很老了,身体不行了,快去世的时候,他崩溃得自己也跟着病了一场。我说这些吧,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应该知道一下,他在南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嗯。”李之洲很轻地应着,“你人也很好。”
“我吗?”范哲低声笑了两声,“我可不是。我是个卑劣的坏人。”他说着,下意识地去摸兜里的烟,想了想又忍住了,将手抽了出来,“我只是把于思煜当成我的小狗。看到他,我便知道原来抛弃了别人的人也会很痛苦。看到他回来找你,我便会想抛弃我的人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天会回来找我。”
李之洲一动不动地望着范哲,问:“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
“别操心了小菩萨。你呀,好好跟他在一块吧。”范哲笑笑,“这样,我也可以痴心妄想一下我的好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