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叔讪讪地笑了一下,然后搓着手,一脸憨厚的说,“你大娘在屋里做饭呢,你们吃了再走。”
这个村子,虽然条件落后,但民风淳朴。
昨天的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即便是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们把她救回来还不算,还要在诊所里守她到大半夜,等到她苏醒过后,才肯放心离开。
“吃饭就不必啦,我就去跟他们说一声。”
拎着裙摆,时倾一路上走得小心翼翼。
可泥泞路滑,她好几次都差点摔了,得亏萧崇光眼疾手快扶住了她,“你走慢点。”
时倾终是耐不住心头的好奇,问他,“你们有钱人不都有洁癖么?这样的路,你也敢踩下来?”
萧崇光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价值不菲的收工定制皮鞋,皱眉道,“说得你好像不是有钱人一样。”
“我?”时倾勾唇冷笑,“时家已经败了,萧先生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时家败了,而她这个昔日里高高在上的时家大小姐,如今只是个被执行了死刑的“杀人犯”。
萧崇光没有接话,只依旧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
到马大娘家的时候,厅里已经聚集了好多人,有几张熟面孔,都是昨天晚上守在诊所的。
估计知道她来了,马大娘系着围裙,拿着锅铲,从里面的厨房探出个头来,“姑娘,你跟你朋友先坐着歇会儿,饭菜马上就好,很快的啊!”
“大娘,真的不用了,我回去还有事。。。。。。”
时倾一边说着,一边往里屋走,结果还没到门口,就被另外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女人拉住了手。
那人将她拉到一旁,压低声音道,“你就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吧!马大娘也挺不容易的,她原先其实也有个女儿,可惜五岁那年死了,算起来,也就跟你差不多大,她那么喜欢你,肯定将你当成她女儿了。”
旁边,有人附和道,“是啊,姑娘,你既到了这里,就是缘分,吃顿饭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就是就是!而且你才刚刚死里逃生,昨天到现在都没吃什么东西,去江城还得好几个小时,万一走到半路上肚子饿了怎么办?”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拒绝的话,时倾便再也说不出口,只得扭头看向站在门口,死活不肯进来的萧崇光,问,“那个。。。。。。介意一起吃个饭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