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完就走,余光看到他伸了一下手,想拉住我,但又缩了回去。
听霓卓说,他在外面还待好几个小时才离开。
我打算找回自己的特长爱好。
我喜欢画画,还在卖古筝的店里打过工,自学的古筝自认为还算过得去。
不过没有系统学习过,也没听专业的评判水平如何。
去找到专业的古筝老师,弹了一曲给她听。
没想到她听说我是自学的,相当惊艳,夸我是天赋型选手。
看她夸得真诚,我勉强信了。
开始跟着她学习。
沈延之消失了几天后,又开始出现在我周围,这次他身上的颓废不在,神采奕奕的,看我时眼神火热得很,一点不收敛。
“我说给我点时间。”
他笑得跟赖皮似的:“我好几天都没出现了,而且现在我是在追你,没有要你跟我走。”
我盯着他的笑容沉默了半刻,“你爱追追吧。”
有了我这句话,他还真是半点面子都不要了,死皮赖脸的跟在我身边。
圈子里的人都开始传,沈延之是白冉的舔狗。
我问他,“你不生气吗?”
他那么体面的一个人,被人说是舔狗,要是以前,他不得气疯。
可现在的沈延之还真是半点都不气。
他乐呵呵地说:“那是他们嫉妒,他们到时想做舔狗,有机会么?”
我笑了。
沈延之改变好大,他好像是真的很喜欢我。
心,有点点动摇。
我本来就是一个很容易被人感动的人,因为缺爱呀,所以爱,最能打动我。
他的生日,朋友给他举办派对,他邀请我,我答应了。
再次踏足他的朋友圈,看到那些熟悉的面孔上精彩的表情,我乐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