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听,纷纷笑骂起来,纷纷指出掌柜往酒里掺水被揭发识破的诸多丑事,店里充满了更加快活的气息,真是其乐融融。
但在花厅这边,气氛就说不上愉快了,长衫党们交换着眼神,交谈的声音都低了下来,有人悄悄使着眼色,低声道:“瞧,那个就是孔仲吾。”
另一个人低低道:“侠以武犯禁而令小民屈膝……败类!”
刚刚说话的人低喝道:“岂不闻祸从口出,留神!”
总之,这些坐在花厅中的人,正在以混杂着厌恶和恐惧的眼神,看着一身华服而混迹于短衣平民之中的孔二爷,神色多有鄙夷和厌恶,但那边的气氛依然热烈,有好事者问道:“二爷,最近又在哪里发财啊?”
名叫孔仲吾的二爷喝完了一碗酒,抹了抹嘴巴,爽朗一笑:“无非是威逼利诱,抢些东西,做些没脸见人的事情,见笑了。”
那些人一听,脸上居然浮现出了愤愤不平的神色,仿佛是自己被别人诬蔑成了强盗一般,脸上涨得通红,大声道:“二爷,你这就不对了,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事情,能叫抢吗?江湖好汉们的事情,能叫威逼利诱吗?”
孔仲吾听了,只是摇头笑笑,不置可否,但他左手敲击柜台的速度,陡然快了几分。
这时,酒店这边的热闹引来了几个在街上玩的孩童,他们跑过来一看,见到了那碟明晃晃的、堆积成山的茴香豆,肚内的馋虫就被勾引起来,但紧接着就看到被众星拱月般簇在中央的孔仲吾,孩子们就停下了脚步,紧接着对视了一眼,拉着手跑掉了。
孔二爷的目光也扫到了外面的几个小崽子,但他神色全然没有波动,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哦摩西罗伊……”孙朗看了一会儿,收回了目光,然后略有些惊奇地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店小二。
这个伙计自孔仲吾出现之后,就怔怔地盯着那华服锦衣、笑声豪迈的侠士,眼中闪过了黯然与失落,然后就是迷茫,似乎不见了一个好朋友,似乎好朋友变成了陌生人,这命运无常,人心反复,本来就不是一个小小的店伙计能够看破的……等他再成长几岁,就会释然吧。
孙朗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哥们,你的眼神告诉我,你跟这位孔二爷很熟很熟,他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店小二低声道:“我从十二岁起,就在这里做伙计了,那时就认得他,他那时还不是孔二爷,他那时可不是这样的……”
他愣愣地说完之后,方才回过神来,脸上浮现出了慌张和尴尬的神色,鞠躬道歉:“对不住,几位客官,小的一时走神,胡言乱语,请原谅则个……”
孙朗摆摆手,让他安心,他听店小二刚刚说的话,再联系一下刚刚听到和看到的东西,几乎已经能将事情猜了个大概,不过他对此毫无兴趣……不过是又一个人心反复,这个世道,最善变、最靠不住的就是人心了,有什么好惊奇的。
不过他还是笑了笑:“没什么好奇怪的,人总会变的,无论是海誓山盟,还是性命托付,都有可能因为某些理由,大义凛然地对你刀锋相向。那些举世无双的人杰,那些天地钟秀的骄子,也都逃不了这一关,一个小小的凡夫俗子,迷失了本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此言一出,司马萍和赵云龙同时都神色一动。
司马萍只是单纯地想到了一生无悔的师父,想到了自己承接过来的新的使命与誓言,所以柳眉倒竖,盯着孙朗,说道:“有些人是不会变的。”
赵云龙则是想到了一些别的更加危险的东西,那是她所无法查到的隐秘,整个帝国都讳莫如深的绝密,于是她的眼中,好奇、叹息、关心与愤怒并存,她望着孙朗,这几天第一次明确地对孙朗的话提出了异议,云龙将军一字一顿道:“有些人是不会变的。”
如果放在十几天之前,孙朗肯定会对两位少女嗤之以鼻,乃至冷语相对,但他蓦然间想到了平一刀死前斩钉截铁的无悔之语,看到了赵云龙数年如一日的澄澈眼神,不知为何,到了嘴边的话就有些说不出来了,片刻之后,他哼了一声,斜眼道:“大多如此,行了吧?行了吧?”
店小二似乎没有注意到几位客官的小小争执,他望着人群中那雄壮的背影,听着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几年之前,这个声音的主人,还是被取笑的对象,他穿着与周围之人差不多的破旧衣服,被人奚落和嘲笑,努力地分辨,赧然地叹息——而如今,一切已经调转了个儿,甚至连脾气暴躁的掌柜,都要挤出三分笑来伺候二爷。
当年那穿着破旧衣服、胡子乱糟糟的孔二愣子,拿着鞘都快磨烂的铁剑,自诩侠客,却被一帮短衣百姓戏谑嘲笑,因为打抱不平而挨揍,因为路见不平而受伤,手头拮据却依然从不欠账,面对嘲笑奚落也不动怒,笑着将不多的茴香豆分给孩子……那落魄的剑客已经变成了鲜衣怒马的豪侠,成为了人们争相吹捧的对象。
但小二却觉得,当年那个孔二愣子,比现在这个孔二爷,要好的多得多。
无关人性的抉择,无关本心的迷失,没有那么多复杂的道理和原因,那些深层次的原因和理由,以区区一个店小二的见识和学识,是说不出来的,他只是有些伤感地望着这陌生的身影,心中有些淡淡的哀伤,他只是觉得,当年的那个孔二愣子,大抵是回不来了。
是的,记忆中的那个冬日,脸上添了新伤,拿着破剑来酒店喝得微醺,用指甲蘸了酒,对他说着“三柴剑法中的这一招有四种使法,你记好了,将来行走江湖时用得着”的孔二愣子,大抵是再回不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