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这个词用得非常好,简直一击即中,老赵神色一变,抬起头来,脸上浮现了追忆之色。
在军中时,孙朗与她闲聊,总是让她发挥什么主观能动性,要多多动脑子,要做很多微小的工作。
“老赵啊,将来你列土封疆,镇守一方,一定要记住……要结党营私啊!”
“老赵啊,我跟你讲,这朝廷派给咱们的军队,那就是咱家的,军权到了手里,那就是有去无回,老子凭本事拿到的兵权印把子,凭什么还给皇帝?有了军队,下可横行一方,中可拥兵自重,上可夺那鸟位,此乃为将之道,光宗耀祖之法,不可不察,不可不察啊。”
“老赵啊,这朝内无派,千奇百怪,有道是立山头是做官的一环,不爽不要玩,你看着吧,等我回朝之后,天天恶心皇帝去。”
“老赵啊,你要记住,作为一个帝国军人,割据一方成为军阀是上天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
“老赵啊,有道是今朝有权今朝欢,今朝不贪白不贪,放心地伸手!大胆地伸手!去他娘的狗屁御史,这王法王法,就是皇家的法!在这个国家,只要皇帝不敢动你,那就没人敢动你,不想变得让皇帝忌惮的将军不是好将军啊……”
嗯,孙朗确实教给我很多东西啊……可惜,这两年他不在,我做什么都没有兴趣……
司马萍不知道赵云龙刚刚心中闪过了多么惊世骇俗的东西,见她面露笑容,自觉此事有门,大喜之下,趁热打铁道:“那我们就快些动身吧?也不知道距离那边有多远……尽尽人事,各安天命,总比坐在这里干等要强!”
赵云龙沉思了片刻,微微一笑:“很快的……幸好我早有准备,将那东西随时带在身上。”
司马萍眨了眨眼睛,疑惑道:“那东西……什么?”
赵云龙一震手中的涯角枪,傲然道:“此枪名为‘涯角’,取自‘天涯海角,无双无对’,但本将号称飞龙将军,除了这柄枪之外,能让我如游龙般在战场左右突杀的,还有另一件至关重要的帝兵,正与涯角枪配对,两者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天涯海角,无双无对’!”
司马萍跟随平一刀久居山中,没怎么听说过天元英雄的轶事,愣愣道:“那是什么?”
赵云龙深沉一笑,伸手一招,右手腕上的银质手环应声而落,鲁淑仁听到了一声金铁鸣啸之音,然后,寒铁般凌冽的银色骤然绽放,夺目的光晕迅速褪去,露出了刀锋般冷厉的轮廓,竟然是一对金属所制的羽翼,每一片羽毛都是锋利之极的刀锋!
两声轻响,羽翼扣在了她的肩膀上,赵云龙的声音多了数分肃杀之意:“天涯海角,无双无对,枪名涯角,翼名天海,此之谓……”
“天海翼!”
钢铁的羽翼绚烂怒展,赵云龙一手持枪,一手搂住了司马萍,羽翼震动,冲天而起!
呼啸的风声扑面而来,司马萍尖叫道:“好奇怪!虽然好像很正常但总觉得这个名字好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赵云龙一声长笑,“孙朗起的,多好听!”
“我就知道……喂!你飞慢点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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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枝山。
谢阿贵的八苦业力刚刚升起的时候。
一边是精神崩溃、已经接近黑化的农夫。
一边是被孙朗涮了一下,此时正老大不爽的黑玄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