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1 / 2)

雷斯特大爷捞船向来都是直接果断的,这次也一样。

观察者零那双幽蓝色的眼眸凝视着雷斯特。

“不要抛弃零,不要离开零,允许零呆在你的身边,每天,至少让零膝枕1个小时,如此,作为交换,从现在开始,直到零死亡为止的未来,所有一切都将属于你。”

这、这是捞船的誓词?还是婚舰的誓词?

好吧,雷斯特明眼看到,窃格拉斯·零从她的舰装空间里拿出了仓库失窃的誓约戒指,毫不脸红的,很是自然的,戴在了她的右手无名指上。

然后,零走过来,她用力的将雷斯特一推,让雷斯特坐在沙发上。

软软的躺倒,零将小脑袋枕在雷斯特的大腿上。

膝枕的瞬间,零就进入了睡梦,很是安甜,让人不忍心去打扰,雷斯特也只得将想要问的话压回心底,一边处理文件,一边等着零自己醒来,时间掐得是真的准,2个小时,不差一秒,零就睁开了眼睛。

雷斯特暗着发麻的大腿,这才开始公事公办,询问零关于塞壬的情报。

“现在的零,不是塞壬,只是一个普通的舰娘。”

零回答,她的那双眼睛,平静的丝毫不闪躲的与雷斯特对视。

雷斯特在稍微疑惑之后,明白了零这句话的意思。

刚才零的捞船和誓约的誓词之中,零有说。

作为交换,从现在开始,直到她死亡为止的未来,她的一切都将属于他。

这其中的重点是从现在开始这四个字。

这也就意味着不包括之前的她,之前她是塞壬,而现在,她丢弃了塞壬的身份,自愿成为他的舰娘。

也就意味着,属于塞壬的东西,包括情报,不属于她,所以不会交给雷斯特。

这小聪明小心机玩得,雷斯特皱眉。

可最终,雷斯特只能无奈叹息。

在了解到塞壬不像历史书中所写的那样邪恶,与人类敌对必然有着原因黑幕,在发现零是一个迷糊呆萌又单纯可爱粘人的小变态后,他实在提不起责备零的心思,对零下不了重手。

“那我不问你塞壬的情报,为什么要人类为敌的真相,我就单纯问你,如今塞壬在精神契约上的研究情况。”

“要是你连这个也不告诉我,那我这真的会伤心的,会对你失望的。”

零深深的皱眉,面色犹豫,但在想到雷斯特会因此伤心对她失望之后,她最终是卖掉了她所知道的关于精神契约方面的情报。

“关于精神契约,核心重点是这颗星球的星球记忆,是这颗星球给予人类的馈赠。”

“姐妹们、塞壬那边,已经差不多研究透了,所差的就只有临场实验,战场检测。”

“零是精神契约的实验初号改造体。”

“在零的体内,融入了部分人类的基因。”

“原本的零,并不像如今这么嗜睡,精神改造后,才变成现在这样,每天必须保持大量的睡眠时间。”

第294章 应对方法

零将她所知道的,关于精神契约的情报详细完全都告诉了雷斯特。

雷斯特让夕张过来,一起合作分析。

关于零给的情报,他与其他舰娘们负责战场应用的分析,夕张则从实验科研方面进行分析。

最终的结论,用比喻的形式来描述说明。

与其说,塞壬是在研究精神契约,倒不如说塞壬是在研究这颗星球,碧蓝星的自然泛意识。

可以肯定,碧蓝星是有意识的,可能是像人类一样的主观智慧意识,但就目前,塞壬的研究来看更多可能还只是一种本能反应的潜意识!

理由的话,首先从人类与舰娘这边说起。

舰娘是这颗星球为了抵御外来的侵略者塞壬而促使诞生的不科学的生命,精神契约则是星球意识赋予人类的另一项武器。

回归正题,为什么说碧蓝星的意识是一种本能的潜意识.

那是因为塞壬发现这种潜意识是可以简单欺骗的,若是有主观智慧的意识,就无法这样欺骗了。

塞壬,便是通过某些黑科技以及改造的手段,欺骗了碧蓝星的潜意识,让碧蓝星的意识认为塞壬是人类,认为那些深海是舰娘,于是,就这样,窃取了属于人类与舰娘之间所独有的精神契约,就像是偷偷在蹭网。

以上便是精神契约的核心重点,关于星球意识,或许其他的提督还不知道,甚至那些提督世家知道的也不多。

但雷斯特却是有B数了解的,从当初拉菲进阶英雄级,他通过精神链接同步进入星球泛意识海洋的时候开始,他便有这个B数了。

不过,也就只是有B数稍微了解的程度,他还没有那种能力去深入研究这些,所以,这个核心重点先放一边。

现在的重点,还是关于精神契约的实际应用,得赶快破解塞壬对精神契约的利用,否则,塞壬必将以此优势,攻破人类的防线,人类又将面临一场,不下于200年前的浩劫。

就零给的情报来看,塞壬关于精神契约的应用重点两方面,一是核心深海的改造,就像是她本人,便是专门改造出来的精神节点,只有她这样的塞壬,才有能力展开精神网络,二是通过某些设备或是药剂,掩盖受契约的深海的气息,欺骗星球意识从而让星球意识误判将深海当成舰娘。

那么,最佳的应对方法是击沉作为精神节点的塞壬,不过,这不现实,作为精神节点的塞壬必将被重重保护,除非能像之前萨丁帝国那样,对零那样,团结所有力量,前前后后,用超过深海数量的舰娘围堵她,才可能做到击沉,做到活捉。

然而,零被活捉的消息,塞壬肯定知道,必然不会再给人类这样的围堵机会了。

那就只能从另一方面下手了。

“拉菲,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