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南只是跟席琳-迪翁聊了几句,就去了其他地方,离开的时候,他专门在附近看了看,没有找到席琳-迪翁的丈夫。
据说席琳-迪翁跟那位大叔12岁相识,没多久就住在了一起,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
这才是养成与被养成的最高境界。
能养成一位流行乐坛四大天后,这成就点爆满。
那位大叔没有遇到麻烦,估计也是民不举而官不究。
用非常浪漫的方式来说的话,只要彼此相爱,世俗羁绊又算什么。
其实这一对也是让不少人羡慕的,忽略年龄的差距,他们有着娱乐圈极其奢侈的爱情。
或许这么说也不对,毕竟娱乐圈的爱情随时随地都在爆发,犹如疾风骤雨,来时特别猛烈,让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媒体上有过报道,据说那位大叔在席琳-迪翁12岁时为了帮她灌录第一张专辑,卖掉了自己唯一的房产,此后在通宵达旦的工作中,这个温暖的大叔,渐渐的走进了女孩本是空白的世界。
这很符合人类的定律,毕竟萝莉爱大叔。
前段时间那位大叔病重,罗南还在媒体上看到了两人的宣言。
他对她说,如果我死,
我要死在你的怀里。
她含泪点头,我一直在这,
直到你在我怀里离开。
罗南知道,这两人实现了彼此的诺言,在大叔死后,席琳-迪翁仿佛钻出笼子的鸽子,放飞了自我。
萝莉爱大叔,大妈好鲜肉。
“我看到了一位老朋友。”威尔-史密斯指了指宴会厅一边,说道:“我要去那边,你自由活动吧。”
罗南看了一眼,那边是三个黑人女孩,其中有个很眼熟。
“去吧。”罗南摆了摆手。
威尔-史密斯笑着离开,罗南刚准备去别的地方,左边忽然有人说道:“那是真命天女组合。”
听到这话,罗南转头去看,却是一个身材娇小的金发女人。
这女人个头不高,却如同阿曼达-塞弗里德一样,身材比例极好,从侧面看过去,贴身短裙勾勒出了近乎完美的背臀曲线。
还有那张漂亮精致的脸蛋,奔窜着拉丁血统的浓郁热情因子,蕴藏着充满侵略性的摇滚元素。
“我对音乐圈很陌生。”罗南仿佛老朋友一般,很自然的接话:“你认识她们?”
金发女人上前一步,来到罗南身边,以眼神示意:“正在跟威尔-史密斯说话的人叫碧昂斯,另外两个人我不知道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