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土地的自然条件其实并没有我们想向的那么优越。
但每一次,无论是多么巨大的磨难,这片土地总能有无数的英雄挺身而出,这里的人们总能一次又一次的团结在一起,肩并肩,手拉手,共同渡过漆黑的夜晚,无论前方是黎明,还是终点……
也许,这就是种花家能在这个世界屹立千年而不倒的原因吧。
……
经历了为期十天的旅行后,秦寿和芙兰终于回到了纽约。
其实这几天二人一直都在商议一件事情,那就是——同居。
不是以前那种为期几周,或者一半月的同居,而是从此以后都住在一起。
他们二人对此自然没有什么意义,秦寿更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唯一比较担心的就是能否说服芙兰的父母。
至于秦承恩和刘韶华……他俩高兴还来不及,儿子怎么多年总算拱了大白菜回家,二老都恨不得敲锣打鼓放鞭炮,以示庆祝。
要不是秦寿阻止,秦承恩都已经把房买好了。
不过出乎秦寿意料的是,李逵在听到他的提议后,居然并没有表示反对。
只是在抽了根烟后,感慨道:“女儿长大了,留不住喽。不过我女儿眼光不错,算是找了个靠谱的男人……臭小子笑什么笑?看看你那德行,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行了行了,多的话我不说了,以后没事经常回来看看就行。”
就这样,二人同居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为此秦寿还重新租了一个更大的公寓,约莫八十多平米左右,毕竟以后就要两个人共同生活,以前那个单身公寓自然就不太合适了。
买房的事情秦寿到不着急,还是准备等大学毕了业再说,反正米国的房子又不怎么升值,兜里也不缺钱,啥时候买不是买。
然而,这一天到晚身心健康的小日子才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因为某颗独眼皮蛋的上门嘎然而止。
秦寿坐在客厅,看着桌对面的弗瑞,脸都快和他一般黑了。
“你来干嘛?”
“我来干什么?假期过的挺愉快的啊,是不是忘了自己该干什么了?”
“我该干什么?当然是保持健康生活以及良好作息,争做青少年的表率和标杆,讨论有利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团结稳定的话题。”秦寿不卑不亢的道。
“额……”弗瑞看着秦寿一脸的蒙蔽,不明白这好好的孩子怎么突然这副模样,还尽说一些不明所以的话。
“什么乱七八糟的?说正事,记得我之前跟你说的关于组建民间英雄团队的事吗,你现在想的怎么样了,有人选了吗?”弗瑞补充道:“给我好好说话啊。”
“好吧。”秦寿耸了耸肩,思考了片刻:“初步的人选现在已经有了,我准备邀请高寒,彼得,哈里三人,加上我正好是一个标准的四人组,而且这样也会让我们有良好情报、后勤以及资金支持,可以更大程度上摆脱对神盾局或ZF依赖。”
弗瑞沉吟了一会:“这样的组合虽然可以后勤保障能力很强,但作战人员只有四个会不会有点少。”
“虽然人数不多,但我们四个的战斗力你应该是清楚的,足矣应对大多数情况,而且还可以全球部署,非常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