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就已经够了。
第三十四章 Ready?
要去做的事情,和如何做到这件事情,很多时候并不是等价对等的一件事情。
带夜莺出去这件事情也是一样。
带她出去,和怎么带她出去,是不同的事情。
一定要达到和一定能够达到,是一码事,但也是两码事。
说是一码事,是因为这两者的目的都一直。
说两码事,是因为这两者有时候并不统一。
明都开始琢磨起来,到底怎么才能完成自己带夜莺出去的目标。
最后,他想到了个办法。
明都的主意很简单。
把水弄混,不就没有人知道是我干的吗!
嗯,用再简单一点表述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
如果自己这么直接把夜莺带走,恐怕用不了几个小时,别人就能够发现夜莺失踪了。
但是如果罗德岛失踪了某个人,所有人都去找他/她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人注意到夜莺也不见了。
最好,最后还能证明这是虚惊一场。
接下来,就是寻找一个帮明先生吸引火力的家伙了。
考虑到这个人要帮明先生吸引注意力,并且在暴露之后,可能还要帮明先生吸引火力。
因此这个人选,必须慎之又慎。
明都的首选当然是银灰。毕竟坑银老板这件事情,明都做起来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的。
但是明都仔细一想,不对劲。
首先,银老板可没有这么好忽悠。
这家伙死精死精的,要想成功的忽悠到他。要么拿出他不能拒绝的条件,要么花费上大量的时间做事先准备。
明都要的是能够在近几天带夜莺出去的办法,花费大量时间的办法,自然是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