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如果是爱情有时候会让人淡忘的话,那么仇恨大多数时候都能让一个人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地记恨下去。它能让人获得无穷的动力,也能让人沦落到深渊之中。如今的拉玛穆贾姆可以说就是这样,他已经跌入了深渊之中,但是即便是已经落入了深渊他也依然不忘伸出手,想要把自己的仇人也给拖拽下去。
这已经成了他一生的执念。而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执念,他松开了自己的手。再次地向着庇护所的方向爬行了过去。
光明使者怎么说,他已经不在乎了。如果他们不想带自己去面见那个神灵的话,那么他就自己爬过去见他。如果他们不肯为自己打开大门的话,那么他就算是用头去撞那扇大门,哪怕把头撞烂也要进到里面去。
他不在乎自己的死亡,不在乎自己这副身体究竟会变成怎样。他只想复仇,而在复仇之前,任何人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他,也根本阻止不了他。
他是疯狂的,一往无前的。这一点,光明使者已经是看出来了,他很奇怪,什么样的人能够拥有这么大的恨意。他虽然看到了这个人灵魂中的罪恶,但是却根本看不出他的过往。这让他开始犹豫了起来,犹豫着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这样的一个家伙。而就在他这么犹豫着的时候,拉玛穆贾姆已经越过了他,向着他身后的庇护所爬行了过去。
他爬的不是很快,事实上以他现在的身体也根本不可能爬得太快。但是他爬的很坚定,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干扰到他现在的动作。他距离爬到庇护所的跟前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其他的所有问题,包括他那已经彻底垮掉的身体都已经是无足轻重了。
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快到其他人都没怎么觉得时间在流逝,他就已经是来到了庇护所的跟前。在那里,庇护所那如同阳光般的光幕死死地把他挡在了外面,而感受着这层光幕对自己的无情拒绝,拉玛穆贾姆脸上惨然一笑,直接就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动作。
他拿头硬生生地磕在了光幕的上面,就好像是拿一个鸡蛋硬生生地砸向一块石头一样。虽然旁观者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是不可能这么一头撞死在上面的。但是当他们看到这样的动作的时候,他们心里还是浮现出一种难言的惨烈的感觉。
因为的确是太惨了。这一头磕上去也许不见血,但是却绝对是皮肉纷飞。不见血正常,你可以说他没用劲,也可以说他是没有更多的血可以流了。但是皮肉纷飞,那么就只可能是后者。
一个人把自己脑袋上的皮肉都给撞碎下来,这要多大的力气,这要多大的决心。常人恐怕是想都不敢想象。但是现在,拉玛穆贾姆就是这样,一下又一下像是疯了一样的,拼命地撞击着,拼命地嘶喊着。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他的行为太怪异,他的行为也太可怕了。不只是一开始的那个光明使者,很多其他的光明使者也在这个时候注意起了这样的一个存在。而当他们注意到了这样的一个存在的时候,他们立刻就为这个人身上的罪恶而感到吃惊。
光明使者眼中的世界非常简单。代表着无辜者的白,与代表着罪恶者的黑。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完全无辜的人,不管是谁都或多或少地做过一两件错事。所以从来没有纯白的人,但是同样的,也没有纯黑的人。
再邪恶的人也会善良的一面。除非是彻底地泯灭掉了自己的良知,彻彻底底地堕入了黑暗。不然就算是身上背负着再大的罪恶,也难免会有其他的一些颜色。就像是那个被转化为光明天使的信徒一样,他罪恶极大,但是他良知未泯。这让他的身上出现了罕见的黑与白。
而如果说之前的那个家伙就已经够特殊了,那么眼前的这个家伙却是比他还要更加特殊上那么一点。
他的身上是纯黑的,黑的比墨水都更加浓稠。只一眼看上去,光明使者们就感觉到眼前仿佛是一个黑色的河流,在奔腾的翻滚着。这意味着他罪大恶极。而一个人想要罪大恶极到这样的一个地步,那么死在他手上的人最少也是几万十几万的。光是看这家伙身上的量,光明使者就知道这个家伙手上的人命怕是还不止这些。而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样的程度,那么真是用一句死不足惜也不为过了。
他是死不足惜的,按理来说他们完全可以放任这样的一个家伙就这么撞死在这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这样一个自寻死路的家伙的时候,他们的心里却是忍不住地生出了同情。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悲惨表现,更多的还是因为这些光明使者们从他的罪恶本质身上看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他可以说是纯黑的,但是也不能说是全部。因为在他身上那浓墨渲染的颜色中,还有那么一小块如同结痂鲜血一般的暗红。
这是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因为他们很清楚,这种红色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的是痛失所爱,并且是在自己的手里。
毁灭掉自己所爱的,这也许是最疯狂的事情,也是最深沉的罪孽。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样的地步的话,那么真的可以说是已经没有资格做人了。但是,不是所有做了这样事情的人都是丧心病狂到无药可救的。有的人实在是身处无奈,有的人实在是被现实所逼迫。
在接触世界的时候,光明使者就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例子。那是一个警察,一个正在追捕穷凶极恶的自杀爆炸狂徒的警察。为了抓住这样的一个家伙,防止他对绝大多数人造成伤害。他费劲了心思才把他堵在了郊外,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狂徒背后的组织发现了他的动作,他们绑架了他的家人,让他在那个时候做出选择。
放过眼前的人,当做没看见。他还可以见到自己的家人。而如果他依旧要尽忠职守的话,那么他能看到的就只有自己家人的尸体。
这是能把人逼到绝路里的选择,任何一个人在面临这样选择的时候都会陷入到痛苦的纠结中。放过,你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一群无辜者因为你而死。留下,那么你就只能痛失所爱。
普通人在痛苦的抉择之后大都可能会选择前者。因为对于普通人来说,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家人来的重要。但是,这个人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警察,他有着自己的职责。这个身份让他必须要比普通人想得更多,也必须要比普通人承担的更多。所以到最后,他终于还是做了一个让自己痛苦终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