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成果斐然,还没有让红感觉到痛苦,甚至有点爱上了学习的感觉。
曾经困难,现在易如反掌的题海中,红快乐地在刷题中刷出节奏感,生平首次觉得写作业是如此轻松写意的事情。
我们会觉得厌倦的东西不是太容易,就是太难。
如果难度恰当,就是普通人觉得枯燥无味的东西,其实也会获得如心流一般的快乐。
因为大部分正常人,在建设秩序的时候,都会感受到快乐。
写作业也是如此,甚至到了一定境界,考试都是如此。
不入门时难如登天,入了门会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枯燥重复那些套路的过程。
那些学霸在最开始获得领先,当然是因为毅力。
但是到了后期,仅靠惯性一步快,步步快,他们就能领先大部分人。
在这里,初雪帮助红完成了最难的启蒙一关。
因为红的生长环境,和她先天的性格,思考方式就和正常人不一样。
想要通过学校的学习,掌握现代人的知识结构,需要付出比旁人更多十倍的功夫。
所以她才感觉到厌烦,甚至不想要继续上学,产生了巨大的抵触心理。
现在初雪简简的一个晚上,就帮她打好了基础。
今后红在学习上面只要稍稍用心,拿到第一很难,但起码能保持前列。
看着在那里乖乖写作业的红,初雪相信拉普兰德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很开心。
那个能天使,一个拉特兰来的学渣,拿什么跟自己斗?
只不过虽然任务已经完成,但初雪仍然在房间里陪着红,这样才能显得自己更加认真负责啊。
她想得可是如何刷拉普兰德的好感度,而且红这丫头此刻看着也乖巧。
就是摸人尾巴的毛病,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
“写完……哎呀!”红一声惊呼,双脚突然离地了。
她发现是初雪用尾巴把自己给卷了起来,顿时不慌了,咯咯笑着挣扎了出来,要把初雪也给“抱起来”。
谁料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初雪,却一把将红给提了起来,任她怎么挣扎,都纹丝不动。
“不好玩,你这力量,不科学。”红扁了扁嘴,趁着初雪得意放松的一刻,在她脸上偷啄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