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头的房间,充斥着暴发户的气息。
地上铺着整块色彩艳丽的羊毛地毯,桌角凳腿上包着金子,所有的家什一应俱全,香炉里边冒出袅袅的香烟。
屋子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一个看上去比徐徒还要年轻的美姬。
徐徒打量了一下,说道:“哟,屋子不错。”
“哈哈!见笑了!徐老弟是李大人的心腹,只要小小的发展几年,想必可以轻而易举的超越老夫!”
两人在茶几的两边落座,拜伦摊开一封卷轴、徐徒凑近一看,这是丰收域及周边地带的详细地图。
“徐老弟,你来看,这才是真正的大买卖!”拜伦的语气十分自豪,“歌德大人……当真是不出世的天才啊!”
在他的讲诉下,徐徒才明白这“独眼龙山贼团”究竟是什么东西。
或者,不应该称“独眼龙”为山贼团,它应该是一个大型犯罪组织。这一个山贼团,是歌德早在十年之间就开始策划的庞大团伙。
头几年,歌德一方面在丰收域周边“龙牙域”、“龟甲域”两个贵族封地内开展商业活动,一方面安插莎翁等人来到丰收域和当地的住民接触,重点是结交强壮的猎户。
等到完整的销赃渠道形成之后,莎翁也和丰收域猎户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丰收域的住民真的太穷,穷到感觉活着不如死了。
歌德稍稍劝导,独眼龙山贼团立刻成立,并在五年前做了第一次“买卖”。
这一笔买卖,山贼团杀光了商队中的所有人,又将赃物投入到销赃渠道销售,着实获得了一笔巨款。
后来的事,也不用说了。
在金钱的刺激下,吃不饱、穿不暖的丰收域的住民可以说是全民皆匪,在手臂上纹一个蜥蜴眼睛证明自己匪徒身份的很少,但几乎每一个人都参与了抢劫活动,这一点却是确实存在的。
徐徒沉默片刻,还是说道:“这种事……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先不说魔国是否会下定决心一定要剿灭独眼龙山贼团,等到丰收域凶名大盛的时候,还有什么商队敢经过这里?没有了商队经过,山贼团还能延续吗?”
“这就不得不说,歌德大人的高明了!”
拜伦突然对着一个方向躬身,脸上露出的敬佩的表情。
他接着说道:“现在的魔国商业发展,即便丰收域地处一隅,一年中也有一千多支商队途径这里。独眼龙山贼团成立五年,有五千次下手的机会,可我们只动了二十次手,这是为什么?”
“自从独眼龙山贼团传出凶名之后,丰收域两侧突然出现许多‘佣兵团’。他们专门护送商队穿越丰收域,多的一趟收10金、少的一趟1金,其中最有名气的两个佣兵团,一个叫秃鹫、一个叫地鼠。”
拜伦看向徐徒,最后问道:“徐老弟,我想请你猜一猜。这两个佣兵团是什么来路。”
“……怕都是你们的人。”
“徐老弟好头脑啊!这两个佣兵团都是拜伦大人建立的团体,他们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护送生意,收入着实不菲!”
……
……
歌德的小手段,不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