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叼着那个笨重的金球跑出这么远的路,跟对方随手拿出来的金子一比,把金球当宝贝的他简直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弱智。
“朋友你想要?那送你了。”
察觉到了哈德曼王子艳羡的目光,熊皮壮汉毫不在乎的将手中的金子递了出去,就像递出一块瓦片一样轻松。
“这东西我有的是,随时都能拿出来……但是作为代价,我要穿这身熊皮七年,不能洗澡,不能刷牙,不能做任何清洁自己的举动,一次也不能把这身熊皮脱下来,不然魔鬼就会把我的灵魂收走。”
说起自己这些年的经历,熊皮壮汉有些唏嘘。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这不算什么大事。毕竟只是不洗澡不换衣服而已,他在军营的时候洗澡换衣服也没那么勤快。至于穿上熊皮看起来很奇怪……算了吧,那是对于普通人而言。
只要有钱,别说熊皮,就算他光着屁股在大街上遛鸟,人们也只会说他是在做艺术。
然而在之后他才发现,这个赌约好像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我可以花钱住旅店,我可以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肉……你们别这么看我,我不能脱掉这身熊皮,肯定找不了姑娘。不过这种事也没什么,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面对着眼前三个动物和一个人类那充满质疑的目光,熊皮壮汉连忙转移话题。
“麻烦的是后面……你们也看到了,我现在指甲和胡子都长成这样了,谁会把我当人看。就算我拿出金子来他们也说我是偷的,甚至还找来卫兵要打死我……哎。”
熊皮壮汉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是他悲惨噩梦的开始。
重重追杀之下,原本一直在快乐旅行享受生活的他不得不开始了逃亡生涯。然而和他想的不同,就算他离开了那个想要杀死他的城镇,他也没能安全下来——一路上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真正的熊。他没办法住进旅店,没办法去购买食物,甚至仅仅只是靠近村镇就会被惊恐的民众们驱逐。
他不是没想过强行抢点什么,但是心中的那份骄傲却让他始终都没办法下这个手。
“我是战士,不是强盗。”
说起自己的坚持,熊皮壮汉那生满了胡子的脸上竟透出一股严肃。
“我剑只会挥向敌人,绝不会挥向无辜者。”
“但是你偷了附近镇子的麦子,并且踩坏了农民的田。”
楚难呵呵地笑了。
“你或许应该了解一下,你的脑袋现在大概值多少钱?”
“那不是偷!不是偷!”
熊皮壮汉直接梗起了脖子,茂密的胡子下面依稀可见涨红的脸。
“我是战士!我怎么可能偷农民的东西……我只是太饿了!我给他们放了金子做赔偿的!两块!一块买麦子,一块赔田地!我赔钱了!”
“嗯……”
楚难一行忍不住对视了一眼,他们可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不过仔细想想的话,他们倒是明白了那些镇民们的想法——镇民们隐藏信息的目的不难猜测。很明显,他们想要找到和金子有关的熊,毕竟这话或许意味着更多的金子。然而他们虽然想要金子,但他们却不想被熊拍死。
所以他们才会寻找猎人来帮忙,并且尽可能地不大张旗鼓的宣扬这个消息。
“闷声发大财啊这是……”
哈德曼王子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这段时间里这个大青蛙跟自己的两个动物朋友学到不少新词汇。
“我大概明白那个魔鬼的意思了,你确实不一定能活过这七年。”
“不用七年,现在才是第三年,我就已经熬不住了。”
又是一口麦酒下肚,熊皮壮汉满脸疲惫。
两年半了。除了最开始那段有钱人的快乐生活,他已经被足足追杀了两年半了——在这中间他不是没表明过自己人类的身份,表明自己仅仅只是个穿着熊皮的人,然而在黄金的诱惑之下,他见到的所有人几乎都统一了口径。
这仅仅只是一头带着大量黄金的巨熊而已,杀了他,就能一辈子吃喝不愁。
“但是……你们不一样。”
或许是因为长时间没喝酒的缘故,熊皮壮汉已经有了些醉意。
“你们不一样。刚才你们本来能杀了我的,但是你们没有,还拿吃的和酒给我,还听我说这些无聊的废话……虽然不知道你们这几个动物为什么会说话,但是至少你们的心,比那些人都强多了。”
说着说着,熊皮壮汉竟痛苦地捂住了头颅。
“有些时候我真的分不清楚,到底我才是畜生,还是他们才是畜生……”
“好了好了……”
看到熊皮壮汉居然抱着头哭了起来,实在看不下去的楚难努力抬起前爪,拍了拍熊皮壮汉的肩膀。
他或许揍人的时候可以面不改色,但是他实在是看不得别人哭——尤其是看不得男人哭。一个大老爷们哭成这样,这种苦涩的气氛让他的心情也有些惨淡。
“至少你现在还活着,不是吗?男人嘛,就要往前看,总是纠结那些有的没的干什么。哭哭啼啼的……来!接着喝酒!”
“算了,让他哭吧,估计他已经压抑自己很久了。”
一旁的哈德曼王子忍不住插了一句,曾经带兵打仗的他对这种情况还是有点了解的。
虽然军伍里通常都崇尚极致的阳刚之气,但只要是人终归还是有脆弱的一面的,哪怕男人也是一样——一味的训斥只会让士兵们的心里更加淤堵,反而会降低士气。与其靠喝骂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情,还不如好好找士兵聊聊天,这样才能让手下的士兵们真正归心。
就像现在这样。
“我听出来了,你是个值得尊敬的战士,你甚至在以一己之力对抗着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