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知道,辟邪剑法走不到顶峰,剑走偏锋可以一时占据优势,却不能占据一世,因此,选择寻常宝剑防身。
当然,为了安全,衣袖里面藏了匕首,身上带了精钢打造四面开锋的扑克牌,暂时的强大和未来的强大,林轩同时追逐。
三月时间一晃而过,寒风呼啸,雪花飘飘,时间已经到了年底,衡阳城里张灯结彩,处处洋溢着过年的喜悦。
年关将至,各种阴暗也越发活越,在这个欢聚的时刻,正是偷鸡摸狗的大好时机。
偷来的钱不是钱,九成以上的小偷没有存钱的习惯,偷到钱就大手大脚的花掉,吃喝嫖赌,至少占一样,不趁着这个机会多出手几次,年就过不好了。
小偷小摸算不得什么,林轩看到也懒得管,唯独拐卖孩童的,那是非管不可,过年了,大人忙着置办年货,小孩子成群结队出去玩,是最佳下手时机。
衡阳城是衡山派的弟子来源,因此,衡山派对于拐卖孩童异常厌恶,往年都有执法队巡查,发现就杀,今年由于刘正风死去,无人管顾,倒真有不怕死的出手。
衡山派不管,林轩管,作为现代人,不是警察,刑侦电视剧总归看过一些,追踪探案的手段远强于这个时代,发现一个,小心跟踪,顺藤摸瓜,全部处决。
这天晚上,林轩正在街头闲逛,感受古代的新年氛围,突然,耳边传来几声轻响,抬头看去,却是一个身着夜行衣的人踩着房顶极速奔驰。
此人速度极快,一掠便是四五丈,明明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脚步轻盈的却好似没出阁的大姑娘,林轩耳聪目明,甚至看到此人腰间挎着的弯刀。
心思一动,林轩已经猜到此人是谁,不动声色的跟了上去。
林轩不是什么好人,可林轩坏的有底线,出千做局,从不赶尽杀绝,至多赢走八成财富,想要女人,花钱,花时间,不拔吊无情,更不会采花。
男人都有欲望,这不是坏事,是实情,没有老婆,没有钱,五姑娘凑和着用,有钱,去红灯区,嫌脏,人家那里有干净的,无论如何,也不该当采花贼。
古代更是如此,此时青楼可是合法生意,可以光明正大的去青楼,田伯光又不缺钱,何必去采花,按照这个时代的礼教,被人采了花,姑娘一辈子就完了。
似田伯光这等恶人,既然遇到了,林轩绝对不会手软,正好,用田伯光试试辟邪剑法。
田伯光纵横江湖十几年,采花作恶,为天下人厌弃,可仍旧逍遥于世。
一者,武林人士各扫门前雪,懒得管普通百姓的死活,唯一为了百姓千里追杀田伯光的是那个被称为“伪君子”的岳不群,真特么不明白,那些所谓的武林前辈有什么资格说岳不群是伪君子。
二者,田伯光的轻功天下少有,除了东方不败风清扬这等BUG,便是方证,冲虚,左冷禅,任我行,在轻功方面,也未必可以胜过田伯光。
林轩身负辟邪剑法,速度奇快无比,虽然不会特别的步法,可凭借辟邪真气,速度比田伯光只快不慢,很快,便追到了田伯光。
让林轩诧异的是,田伯光的目的地竟然不是良家,而是青楼,不过他不是去花钱找乐子的,否则大可光明正大的进去,他的目标是今晚梳拢的花魁娘子,蝶舞。
青楼有青楼的规矩,青倌梳辫子,接客之后梳髻,被称为“梳拢”或者“梳弄”,由于是第一次接客,价格自然极为昂贵,越是有名气的青倌价格就越高。
蝶舞是群玉院的招牌花魁,今年刚满十七岁,色艺双绝,身材纤细,有飞燕之姿,传闻此人玉足娇小,被卖到青楼之时,老鸨一眼就看中了这双玉足,为了不破坏天然的美感,没有缠足。
更有传闻,蝶舞体轻能为掌上舞,因此艺名为蝶舞。
如此多的传闻加起来,梳拢钱自然高的吓人,衡阳城一位大富豪为了新年转运,一掷千金,以一千两白银的高价拔得头筹,然后,田伯光就来了。
寒光一闪,这位身价不菲的大富豪的头颅掉落在地,血溅三尺,腥臭味压住了蝶舞香闺的熏香。
田伯光拿起酒壶灌了三大口,笑嘻嘻的说道:“美人,这老家伙当你爷爷都富余好几年,跟他有什么乐趣,你不如从了我,嗯?”
蝶舞对此并不畏惧,这里可是衡阳城,时常发生武林人士打斗,数月前,众多武林人士在群玉院好一番打闹,蝶舞偷偷看了几眼,记住了田伯光的容貌。
原本还在可惜跟了一个老头子,马上就来了一个采花贼,顺便奉送一桩命案,除了死,蝶舞想不到其他结局。
就在此时,林轩推开窗户,走了进来,讥讽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田伯光竟然在逛青楼,而且还要玩人家吃剩下的。”
第4章 活捉
林轩无声无息进入房间,田伯光大吃一惊,他自信轻功高深,天下少有,没想到被人无声无息的跟踪,若是对方出手偷袭,他哪还有命在。
不过,来人没有偷袭,田伯光就不在乎了,看了一眼林轩面目,心说又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蠢货侠客,这等货色,田爷杀过一百个。
只不过这人真特么帅,田伯光越看越嫉妒,冷这一张鞋拔子脸,喝道:“哪来的兔儿相公,也敢管你田爷爷的闲事,识相的跪地给你田爷爷磕三个响头,否则,爷出门就把你卖了,让你在这群玉院接客。”
蝶舞小心翼翼的看了来人一眼,刚刚出现的生机立刻消散,来人体态轻盈,俊秀无比,穿上女装比她这个花魁还好看。
群玉院作为本地最大的青楼,也有一些兔爷,和林轩一比,这些人简直是烂泥。
林轩对此也是无奈,这具身体可是林平之的,林平之何许人也?金庸笔下前十名甚至前五名的帅哥。
金庸笔下第一帅哥自然是杨过,一见杨过误终身,第二则众说纷纭,林平之,杨康,慕容复,宋青书,夏雪宜等都有资格竞争。
至于段誉,令狐冲,张无忌之类的,则是要更靠后一些。
在这其中,别的帅哥都是面如冠玉,英俊潇洒,唯有林平之,长得比较“娘”,练了辟邪剑法之后,更特么如此,林轩甚至怀疑,自己穿上女装,是不是能过美过任盈盈。
林轩缓缓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微笑着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等会儿我废了你的武功,把你卖到这里,虽然你长得丑陋不堪,可大名鼎鼎的田伯光在此接客,应该会有很多武林人士想来看看。”
田伯光再也忍受不住,拍案而起,一刀斩向林轩的脖颈,林轩微微一侧身,躲开了田伯光这一刀。
田伯光的武功不过和余沧海处于同一水平,比起林轩自是不如,可一手快刀却是极为凌厉,江湖中人以剑为尊,少有刀客,以刀法而言,田伯光可以排在前五。
作为老江湖,田伯光没什么公平公正的想法,见林轩托大,快刀连斩,名震江湖的狂风刀法和飞沙走石十三式一股脑的施展出来。
刀光快如闪电,形成一层又一层密密麻麻的刀网,把林轩团团包围,只消一刀砍中,林轩立刻就会碎成十七八块。
可不论田伯光如何加速,林轩只是以一把切肉的小刀随手拨打,便把他的妙招一一破除。
田伯光越打越郁闷,几个月前,他坐在凳子上,完虐泰山派的天松真人,气焰嚣张,不可一世,没想到今日被一个毛头小子如此戏弄,真真是岂有此理。
更为可怕的是,林轩每一招都是后发先至,每一招都只比他快一分,不多不少,刚刚拆解他的招式,没有丝毫浪费,斗了三四十招,别说离开座椅,就连左手都没有动过。
冷汗顺着额头流下,作为江湖人,田伯光知道自己最终肯定不得好死,却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死之前,至少也要把恒山派的小尼姑搞到手,否则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