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上那个价值不菲的徽章,菲鲁特那兔子般的红色眼瞳充满了兴奋。
她生活在这里很久了,在她有记忆的时候,她就在这里生活了。
而没有其他贵人帮助的她,如果不出现什么大叉子,也只能一辈子待在这里了...
但她不愿意呆在这里的贫民窟,因为这里,不止是生活条件差的惊人,还有心灵条件差的惊人!
这里的贫民都已经放弃了自己命运的挣扎,每天醉生梦死在这里度日,像条失去梦想的咸鱼躺在沙滩,静静等待太阳将它们晒死般!
菲鲁特厌恶着这里的人们,因为他们不止物质条件差的可怜,连心灵都彻底死了,只是一具又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当然了,相对的,这里的贫民们也厌恶着物质条件比他们好,且对他们不待见的菲鲁特。
所以,菲鲁特在这里非常不受待见,但是...
“无所谓了,我马上就能离开这里了,离开这个没有任何生气的地方,朝着我的梦想迈进!”
想到这里,菲鲁特心情大好的哼起了小曲,同时也朝着她的目的地快速跑去。
“先去和罗姆爷汇报一下...等等,那家伙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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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的,为什么!?”
站在一间有些破烂、酷似仓库的房子面前,一位身后背着大剑、一身漆黑服装的青年暴跳如雷的跳脚大骂道。
“按照我与厄里斯女神的羁绊,和那高到爆表的幸运值,就算随便走也能汇合吧!?为什么我会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难道我的路痴属性已经连世界为之恐惧了吗!?”
没错,这个人自然是原罪,他在告别菜月昴和莱茵哈鲁特后,便是潇洒的转身走人了。
一开始,他以为凭借着自己与厄里斯女神的契约,和那连世界都为之臣服的幸运值,就算与厄里斯女神分开了,两人随便走也能马上一起相逢,然而,现实他老母亲告诉你...
孩子你想太多了!
带着迷之自信的原罪竟是直接从豪华的大街道上跑到了这鸟不拉屎的贫民窟里!
虽然原罪并不是自以为是、看不起穷人的人,但这个贫民窟实在让人完全生不起好感啊!
什么猪啊、狗啊之类的粪便在这里贫民窟的田地里到处都是,即使相隔甚远,闻起来也会被那股臭味熏得要死。
最重要的是,这里贫民窟的人,因为卫生条件不够,连厕所都难找到,导致许多人都厚着脸皮的随地大小便,过路人一不小心就会嘿嘿嘿...
就算原罪很牛逼,闭着眼睛也不会踩到这些污秽之物,也可以封闭嗅觉,将臭气隔离,但是...
心里上还是觉得接受不能啊!
原罪心中忍不住的叹气,但他并没有急着走人,而是看向了面前的房屋。
既然原罪并没有与厄里斯女神汇合,那就意味着两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