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动画化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说?”
终于解决掉信息不对等这件麻烦的事情后,陈南回到正题上,有些不解的问道:“只是因为那家动画公司太烂了,你不想把版权交出去吗?”
面对这个李莎也相当想知道的问题,孟未末保持缄默良久后,才开口道:“版权,其实并不是我的。”
“……”看着孟未末那淡定的眼睛,陈南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这么说了。
“什么意思?你写的小说…版权为什么不是你的啊?”李莎对于文学作品成果还停留在作者即所有者的层面上,就像是谁写的论文就归谁一样,只有发生特殊情况,比如唐思文将陈南作品偷走这种事情,作者才不是所有者。
“这个…一言难尽,只能说是懂的都懂。”陈南挤出苦涩的笑容,含糊的回答道。
孟未末这本书在实体畅销之前是在网络小说网站上连载的,而网络小说作品的版权,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完全归属于网站,也就是资本家的。
当然,这种事情在弱小的作者成长了、变成了龙一样的强大生物,也就是‘大神’之后,是能够谈判的,不过这个现象依旧存在。
毕竟在网络小说这种高度依赖资本家吃饭的行业中,从来都没有屠龙勇士存在的,只有新的资本家、精神资本家、以及若干背叛了工人爷爷的工贼,这里不点明他喝豆浆加什么了。
总之,能够保留版权的,只有大神,以及陈南这种实体出版作家,孟未末的作品被卖给垃圾动画公司,应该也是网站的决定。
“最近他们在找我签合同,我给拒绝了几次,理由是未成年,身份证用的是爸爸的,不太方便。”
提起到这个,孟未末便感觉到了一丝的懊悔:“我也是刚知道,动画公司在杭州的,不然昨天不会发那条带定位的动态。”
“这下子……被刚好抓到了啊。”李莎终于明白了孟未末从早上以来,一直很抗拒看消息的原因了,原来是打心底的抵触将自己的作品交给那个被她成为‘垃圾’的动画公司啊。
“不过,版权虽然不在你手上,没办法决定合同的走向,但改编收益应该是在你的吧?我记得…是五五分的吧。”当然,作者在改编中并不是什么都得不到,资本家还没有能力连这都要没收回去。
“听说……”
关于陈南的问题,孟未末回忆了一会儿后,说道:“分到我的,税后是六十万软。”
“……”陈南再一次的,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高二时期的孟未末,用六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部小说,然后获得了包括订阅,实体销售,改编费用即版税收入,一百多万(税后一百万整,税前大约在一百一十万到一百二十万之间),简直就是未成年小富婆啊!
“所以按照我们这种‘无聊成年人’的思维,就是不管不问的把动画制作的权利交出去,然后心安理得的拿下这些钱,毕竟是劳务所得。至于剩下的事情,完全不管了,跟这部作品撇清的越远越好?”李莎说出了一个相当省心的办法,按照这种思路,一切事情都迎刃而解——只要钱,作品随便你去糟蹋。
“你说的,的确是成年人心态。”
如果是陈南有这样的机会,一个很烂的动画公司想要改编他的漫画,要求是随意更改剧情和人设,而且做出这样改动的导演甚至都没有看过原著,但改编的费用一分不少的给你,直接是高于市场平均的买断价格,那你干不干?
陈南百分百会干,因为他知道这笔钱能够做很多事情,孟未末半年赚到的,就足够在一个三线城市,买到一个靠近万达附近的三室一厅。
那么,谁会跟钱过意不去呢?
当然,这部作品播出后,要不要选择去看,这是一个问题。
要不要去看评论,这又是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作者,真的喜欢他的作品,并且把它当做孩子,当成千上万个人说你的孩子丑陋、畸形、讨厌时,你改做何种反应呢?
所以,看着孟未末,陈南较真的问道:“未成年的你,是怎么去想的呢?”
“……”
孟未末一直都在用‘成年人思路’安慰自己——既然没办法改变,而且还有钱拿的事情,直接去接受就好了。但是,陈南的这个提问,让她的眼睛里面,放出了那种希冀的光芒,面对这位购买了三本自己的小说,分别做阅读、珍藏、传教的忠实粉丝,孟未末坦率的说道:“虽然我已经封笔,以后也不会用小说赚到什么钱,但是我希望,这部你爱的作品是完美的。所以,这个IP改编,不要也罢。”
那家动画公司孟未末知道,他们产出的IP改编动画,孟未末也看过,所以她并不觉得对方能够将自己想象的场景表现出来,陈南的相机能够做到,但那个低分俱乐部的动画公司不行。
而且,她实在是不希望,《狐妖》的制作是3D。
并不是她讨厌3D,而是粗制滥造的3D,实在是让人绝望,为了省钱阉割掉所有优点的作品,原著党看了会心疼死的。
“这个不要也罢有内味了,而且比那啥子龙王要有面子的是,小梦你拒绝掉的并不是别人施予的,而是你自己的东西。”老实说,孟未末把陈南给感动到了。
虽然孟未末这样做的底气是二环一套、三环一套,但直接拒绝掉到手的60万,这种魄力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没有。
“不过……按照之前说的,版权并不在未末的手上,她如果不答应,应该也不行吧?”李莎提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而对于这个,孟未末回答道:“因为这本书的实体销量很好,原创度也很高,适合改编,所以想要购买动画制作版权的是三家公司。”
“而六十万那个是给的最多的?”陈南一针见血道。
“嗯,是的,其余两家的总价都低于一百万(购买版权的总体价格,如果按照一百万计算,那除去掉交税和分成,孟未末到手的大概在43万)。”
孟未末无奈的回答道:“剩下两家不是垃圾公司,但没办法,垃圾公司给的太多了,所以网站就决定卖给他们。”
“垃圾公司…没想到未末说话也能够这么刻薄呢。”李莎嘴角干干的抽了一下,笑容相当微妙。
“其实也没有说错,现在国漫环境其实挺好……如果能够赚到,那一定是爆赚。所以,就出现了某些本质上不是动画公司,甚至跟传媒娱乐都没什么关系的资本准入,用钱购买一大票的优质IP,有些哪来拍,有些囤着不用,总之,走量产的路线,只要有一部作品火了,那就完全回本了。”陈南大一的学年论文,就是IP改编前景,所以对这种东西相当有了解。
“而且……他还会故意造抄袭的势。”前面那些问题,加在一起顶多说明这是一个劣质公司,但孟未末现在指出的,确实他们坐实垃圾公司的原因。
“哦,我明白了。”
李莎在课上听过类似的案例,所以还算是了解:“大概就是,在发布宣传海报…或者宣传片的时候,故意的模仿其他动画,并且把模仿痕迹搞得相当明显。然后,又自己购买热搜和黑粉,将‘抄袭’的事件顶上去,自导自演的引流。而在这个过程中,无法计量数字的网民会起到一个免费宣传的作用,把这部其实人气并不怎么样,也没有太多人提前关注的作品推到一个风口浪尖,达到超低成本但是超高效率的宣传效果,然后就是抄袭的界定,国内都没有搞明白,外国就更不用说了,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在业界有一种碰瓷外国作品,尤其是RB作品的营销方式。”
“如果《狐妖》这部作品为了流量,真的碰抄袭的瓷了,那名誉受损的还是小梦。”陈南觉得这就是操蛋的地方了,资本是没有形状的,但人有,那么有形状的人,就会被拿出来背锅。
老背锅了。
“所以今天下午的版权出售合同,我想推辞掉,换成别的公司,或者干脆就不要改编了。”孟未末已经做好了跟对方摊牌的准备。
不过……
“你一个人的话,会很麻烦吧……还有,一个女生,总归有些让人没办法放心呢。”陈南语气迟疑的说道。
“是让人不放心 ,还是让你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