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时候,夏想还用上了半吊子摄心术。
“重新做人?”蓝蝎子的眼底闪过一丝迷茫,但很快恢复正常。
连这样内功尽失的人都迷惑不了,他的摄心术果然还差的远,夏想说道:“将你改头换面,无人再认得你是蓝蝎子。伊哭死了你很痛苦,但他那样的人,即使不是死在我手里,也一定会死于非命的。而即使让你杀了我,也不一定就能替你减轻这种痛苦。唯有时间才是真的良药,而你此后若为普通人,遇到另一个能代替他的人时,一切就都会好起来。”
“真的会吗?”
“相信我,一定会的。”夏想又用上了摄心术,她此刻心防松动,效果比上一次好多了。
只见她含泪点头。
而这次摄心术的影响,虽远不能控制她,但却会如一道种子,会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她。若是遇到心性坚定之人,这些手段自然无用。但似她这般的伤心失意人,却是有一丝效果。
……
热恋中的少男少女,大抵前一刻分开,后一刻便会思念对方。夏想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脾性,但并不妨碍他把蓝蝎子送到医馆后,顺路转道去了回燕楼,去听孙白发说书。
饭厅里已快坐满了,江湖中的事永远充满了刺激,无论谁都想听上一听。或许他们不是江湖中人,但青衫仗剑、快意恩仇,大抵是许多人埋在心底的念想。自己做不成,听听过个瘾头还是可以的。
台上的孙小红看到了恢复本来面目的夏想,芳心立时满是喜悦。似孙白发这样的高手,自是比她更早发现夏想,当夏想踏进回燕楼时,他就看到了。此刻咳嗽一声,问道:“红儿,时候到了吗?”
“是,是时候了。”听到声音,忙从夏想身上收回目光的孙小红回道。
女大不中留啊。
孙白发睁开眼睛,用他那双虽历经沧桑但仍然光亮的眼睛扫视全场,喝了口茶润嗓子,随后开腔道:“梅花盗无恶不作,探花郎仗义疏财。”
原来他们要是李寻欢的故事。
这样一位探花郎,确是人人都爱听他的故事。
连夏想也不禁在想,李寻欢去哪了呢?如果他不回来,那这件事还做吗?夏想随即摇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若等到他出现了再去做,恐怕就迟了。
不过蓝蝎子和孙小红的长相差距稍稍有些大,想将蓝蝎子削骨换皮之后,让她和孙小红,达到李翠花和林仙儿那样的相似度恐怕会比较困难。
好在李寻欢喜欢的当是孙小红的性格,而非她的长相。就难免需要再用上摄心术,将蓝蝎子的性格稍作引导,变的阳光活泼。
以李寻欢的性子,若非遇到敢爱敢恨的孙小红,只怕就要孤独终老了。眼下他注定遇不到孙小红了,夏想得还他一个,否则小李飞刀的故事,到这里就要断绝了。
同样情真意切的蓝蝎子就是个不错的人选。
这就是夏想最终改主意的原因。
而以李寻欢的洒脱,一定远超送石头说不要紧的的那位,何况他亦曾说过,过去的事已过去,只要肯改,一切都可以从头做起。
简直是天作之合。
愿他们能白头偕老。
夏想稍稍分神,就听到四周响起叫好和掌声,原来孙白发一段已讲结束了。
这之后,夏想每日抽空到回燕楼报到,像极了孙白发的铁粉。
直到,
“这里说错了,昨日分明说的是,李探花一刀射中了平四少侠手里的剑尖,震断了他的麒麟剑,今日怎么又改成射中剑身了?”夏想说道。
孙白发:“???”
孙小红捂着嘴发笑,被孙白发看见,她忙又瞪了夏想一眼。
夏想笑了笑,扭头却看到一位“熟人”。
第二十七章 买命
此人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岩,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却十分英俊。
他是阿飞。
是夏想梦里除了李寻欢,唯一没有淦他的人。
两人目光一触即分,阿飞的眼神里除了冷漠并无其他。他在荒野中生存,练就了一身本事,可以轻易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恶意。可惜有这种本事的人,偏偏遇上了最会骗男人的林仙儿。
人的际遇真的很玄妙。
夏想从回燕楼出来,还在好奇阿飞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隔天。
回燕楼外的长街,一个一身孝服用白纱遮脸的女子,在卖身葬父。无论是谁只消给她三百两,她就把自己卖给他。
这样的事,自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并且有人评头论足道:“身段倒是不差,但脸被挡着,不知长得何样,若是丑陋不堪,这三百两可就亏到姥姥家了。”
“长得好看也是亏了,三百两银子,在怡红院能睡小半年不带重样的。”
“说到怡红院,那田力回春堂竟是入不敷出关门了,可怜我犹豫了好几天,正打算去割皮,却是连机会都没有了。”
“这事哪能犹豫,得当鸡立断啊。痛苦只是七八日,干净舒爽却是一生啊。若非是割了皮重回巅峰,我家的河东狮何故整日面带喜色?沈兄,你错失良鸡啊。”
沈金看了眼面无人色脚步虚浮的王格碧,又看看先前说话的徐尧,一丝古怪的笑容跃上他的脸,只听他道:“徐兄,你看那女子衣服,看久了是不是像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