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里就能看出方希的护短之处了——当方希自己出了什么事儿时,他并不会太过生气,相反,这位可以面带微笑地和凶手扯个半天,骚人家一脸,让对方体会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蛋疼,然后把人弄死;
但当他身边的人出了事儿时……他二话不说就能把对方弄死。
要不是考虑到对方还有用,方希哪儿能在这里跟夜莺废话啊?他朝屋里面开火箭筒这事儿都做得出来好么。
“如果是平时,我会很乐意跟你聊个个把小时,并给你造成心理上不可磨灭的阴影……但我现在没这心情。”
方希并没有用“逼视”之类的目光施压,相反,他的话毫无冰度,甚至带着些热络,和邻家问候早上好时的语气是一样的。
“你现在,有两种选择,第一,回答我一些问题,如果你足够配合,半小时就能完事儿,接下来你喝酒也好,睡觉也好,跟我没关系……要是有需要,我还能帮你叫几个面容清秀身体倍儿棒的小哥过来陪你,防止你空虚寂寞冷。”
“第二……我在可能不会弄死你的前提下,对你做一些比较丧心病狂的事儿,然后,逼迫你进行上一个选项……这个过程有点麻烦,也有点浪费时间,大家都是成年人,时间很宝贵,所以我不建议你选这个。”
“另外,如果你想自杀什么的,还请放弃这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淡淡道,“我可以在一瞬间剁掉你的四肢,然后找几个体型跟亚瑟一样的大汉进来料理你……要相信现代医学,人想死,虽然不难,但也不太容易。”
在电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某位黑色大佬要弄死什么人时,表情往往是一脸狰狞,就跟拉屎拉不出来似的……事实上,这种需要“肢体动作”才能进行下去的对峙,不叫“威胁”,叫“谈判”,或者“玩儿人”。
真正的恫吓,就是方希这种……他这话,就像大厨喊上菜,警察喊抓贼,绑匪喊分赃,完全没有怀疑的必要。
要是此时方希面前是个普通人,对面早就跪了。
但,夜莺,不是普通人。
她饮了一口酒,问,“你是怎么找过来的?”
这话有两种意思,第一,你怎么找到的我?第二,你怎么知道是我?
方希只是回复,“我没有回答你的必要。”
“啧,真是冷漠的男人。”夜莺似乎有些微醺,“我讨厌冷漠的男人。”
“那你大可放心。”方希回了一句恐吓,“再冷漠的男人,见到你这种美女,身体都会很温暖的。”
方爷可没什么道德洁癖,他说有大汉,那就是真的有,这位从不在这种事儿上面扯谎,如果对面是个堂堂正正的战士,他自会给予对方英雄的葬礼,但这女人既然敢卖他身边人的情报,那方希也不会吝啬一些丧心病狂、乃至丧尽天良的手段——事实上,他自己都承认了。
夜莺低声笑了笑,“你都找到这里了,那肯定调查过我咯。”又抿了一口酒,杯壁上留下了淡红色的唇印。
“那你知道我的能力是什么吗?”
“如果你说的是这间屋里的毒气……”方希念道,“那你可以放弃‘毒死我’这种想法了。”
科塔娜随时都模拟着“scp—500”的数据流,加持在他身上,虽然是残缺的,但也够用了。现在的方希比吞了莽牯朱蛤的段誉还抗毒——不止是这方面,只要不被秒,这厮能跟金刚狼比一下恢复能力。
刷一刷系统娘的好感还是很有用的。
“那还真是可惜。”夜莺叹了口气,“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毒性呢……我自己都挡不住的。”
当方希听到“我自己都挡不住”这句话时,他瞬间就意识到了不对。
只是,他英语水平虽高,但……终究没能达到母语水平,所以,从“听到”,到“理解”,这中间,差不多要个半秒左右。
其实已经很厉害了,这水平能让五成以上的专业翻译泪目。
可惜……再短的时间,也是时间。
而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夜莺轻轻闭上了眼睛,没了声息。
......
夜莺静静坐在那里,声音离她越来越远,整个世界都变得很安静。
来回在她脑海中闪过的是她二十四岁的场景,那时的她凭借智慧和美貌在上流社会混得如鱼得水,不仅如此,她还有制毒的能力,只要权贵的争斗之心没有熄灭,那她所拥有的这种无法被现代科学所解释的毒药就永远不愁市场。
毕竟生理上干掉对手可比成绩上击败对手容易多了。
当时,她在伦敦市中心置办了一处产业,即这家高档会所,又收留了些许年龄不等的流浪儿,将她们培养长大,给自己当个员工什么的——事实上,这家会所根本不需要通过“娱乐”来敛财,因为这里贩卖的不是这些,而是“情报”,她靠卖情报就能养活一大堆人。
至于这家店的员工,她们更多的是自愿留下来的,一方面是报答,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幼时就已经经历过了最没有尊严的日子,现在,当个“服务人员”,竟然还算挺上档次的。
也就是这时,她有了自己的称号——夜莺。
还会记得和诺亚见面的那个夜晚,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出头,一身神父的打扮,圣经十字架都有,他带了几个孩子过来,说想把他们留在这里,夜莺望着他的眼睛,那之中有着深得像冰山的悲伤,
这种悲伤可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就能装出来的,相反,诺亚表现得像个很开朗的人,甚至还有点花花公子的气质……可当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喝杯酒时,那种悲哀就水一样流淌了出来,连灯光下的影子都有种萧瑟的味道。
之后,他又陆陆续续来了几次,每次都带了些流浪儿,俨然一副把这里当福利院的模样,直到有一次,夜莺终于忍不住问:“你为什么总是那种眼神?悲哀得跟死了一样。”
诺亚轻声说:“因为我有罪……很严重的罪,足以让我下地狱受罚,被雷霆被火焰。”
“且不说你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夜莺说,“既然你想补偿,那去做行善不就好了吗?用你们教会的话说,拯救一个羔羊,就洗清了一个冤屈的灵魂。”
诺亚沉默了很久。
“善行与罪孽是无法相抵的。”他顿了顿,“但你说的很有道理,谢谢。”
他笑了起来,这时夜莺才发现他真的很俊美,连眉梢弯弯的角度都让人心动。
不过,夜莺何等人物,她纵横交际场这么多年,什么类型的帅逼没见过?不差这一个……
然而,当夜莺下一次见到他时,她还是震惊了。
却见这位帅逼刮了胡子,修了头发,还做了个发型,那身黑衣圣经十字架的神父打扮虽说依旧没变,但……如果说之前的诺亚是个风尘仆仆的流浪汉,最多是个比较帅的流浪汉,那现在这货简直就是神父中的偶像派,各种辣妞抢着找他忏悔那种。
这哪是重新做个发型啊,你说这是重新做人她都信啊。
更让人震惊的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