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说:“可能因为我太牛逼,他们也准备试试水,现在都哄抢着排队呢。”
“嗯。”老韩顺从地点了点头。
“今天开不开心?”我问。
“你怎么问这么多次啊。”
“怕你不开心。”
“可我还好啊。”
我点了点头,我俩就这么往前走着,漫长的柏油路沿着海边,穿过不远处的矮山,不知道要通向哪里。
身旁,俏脸浮上一抹嫣红,娇艳欲滴,她一双秋水眸子看过来,轻声道:
“你要是,能抱我一下……我会更开心的……”
我没有说话,沿着这条柏油路径直看过去,看着远处有些黑漆漆的矮山,大概是我很久没说话的远古,半晌后,老韩的小脑袋垂了下去。
她轻声道:“抱歉,我有点,得意忘形了……”
我把烟头扔在地上,板着老韩的肩膀,认真地看着她。
她抱着怀里毛茸茸的大熊,痴痴地抬着小脑袋,秋水眸子里带着些许惊讶,和欣喜。
我叹了口气,伸出手臂,搂着老韩的后背。
她垂着小脑袋,额前发丝在海风中微微浮动,吹到我的脸上,有些痒。
我感受着她的体温逐渐升高,眼前晶莹娇嫩的耳垂通红一片,极为撩人。
隔着一只玩偶熊,我难以感受她的心跳。
我们的身后,一片被月光照亮的柏油路,向着天际而去,不知道要通向哪里。
耳畔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还有远方海浪的声音。
一百一十一章: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
我拍了拍她的后背,放下手臂。
她仰着头,月光落入她漆黑的眸子里,像是落入一池秋水,很迷离,她脸庞上淡淡的红色还没有退却。
我从怀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
“出来玩,最重要的是开心。”我说:
“兄弟之间一起出来玩,不开心怎么行。”
闻言,漂亮眸子隐约有些暗淡,而后,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抹温暖的微笑。
“是啊。”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最后一顿早饭,早饭依旧是一桌很清淡的沙拉,配了一碗很少的米饭,我们吃完之后,就回到房间收拾东西。回家的路上依旧是老沈开车,路上的风景很不错,从海边回到城市要经过一段不短的高速路,一路上种着一排很长的白桦。大概是早上露水未散的缘故,山风从远处吹拂过来,带着一股很清甜的草木香气。
进了城之后,车子又七扭八拐一阵,停在了我家门口。到家之后,我们三个跟老沈打了声招呼,便拿着行李上楼了,我跟老沈说有空再一起出来玩,老沈微笑着向我竖起中指。
好在我跟龙哥的行李都不重,我的行李只有几套换洗的衣服,而龙哥的背包里更干净。走的时候,龙哥的背包里装着一堆零食,还能有些重量,等回来之后,她背包里的零食也都吃完了,她的行李几乎就是个空背包,里面装着一条换下的裤衩。
至于明海,她跟在我俩身后,执意要自己背包,她那挺结实的程序员背包里,似乎也装了不少东西,但据说都是一些书籍。
上楼之后,龙哥便迫不及待地冲回房间,准备打开电脑玩游戏——在海边的时候,她曾经出去找过网吧,当时倒是找到了,但据她说,那地方实在太远,走路得走上个二十分钟,去玩一趟怪累的,就不再去了。
至于明海,她拿着背包进屋,收拾了十几分钟,便出来了,然后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若有所思——她出来的时候还换了一身衣服,是她以前那件挺正式的衬衫,下身一条普通的牛仔裤,我看了一会儿,怎么看怎么像程序员。
正常来说,明海回到房间之后,应该是脱了衣服直接上床睡觉的,我记得她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也没什么喜欢的东西。在海边的那天晚上,我下楼抽烟,见她正从便利店回来,袋子里装着五瓶红牛。当时我从她手里抢了一瓶,坐在楼下聊天,聊着聊着,我问她有什么爱好没有,她认真思考了半天,说喜欢编程。
我极度怀疑她搞错了爱好的定义,于是我换了个方式去问,我说,有没有一种你非常喜欢去做的事情,哪怕得不到报酬,你也非常喜欢去做的事?她想了半天,说是睡觉。
明海只喜欢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比如说,现在的她生活很困难,她没有钱,只能住在朋友家里,那么这时候,她需要一些钱来补贴生活所用,那么她开始锻炼专业技能,学习编程,好赚上一些零花钱。
而编程是她现在该做的事情,她就会以一种非常病态的热情去编程,就像是我以前沉迷电脑游戏,没日没夜地以病态般的热情泡在网吧一样,而这导致她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面,等到困的时候,就下楼去买红牛——明海这人真的很神奇,有一次我出去玩,回家很早,当时我下楼的时候,明海正提着一箱红牛上楼,我去便利店买烟的时候跟店长闲聊了几句,当时那个店长知道我跟明海同居,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神色问我,买的多的话,他可以低价帮我批发。
当时我在店里抽烟,看他的神色不似开玩笑的样子,我跟店长辩解几句,他也很愕然,他说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看那小姑娘两三天就下楼买个几箱,没想到是要自己喝。
红牛这东西喝起来有股怪味,像是泡泡糖融化之后,兑进了糖水里面,仔细喝还有股淡淡的骚味,虽然喝起来确实提神醒脑,但那味道十分独特,每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喝了第一口,大概都知道这不是什么能够常喝的东西,至少跟可乐不一样。但明海很可能不这么觉得,只要这东西对她来讲确实有用,那它就是好喝的,然后她就会无休止地滥用——我怀疑假如明海没有住在我家,她也没有变成男人,那么也许某一天,我就会从新闻上看见明海死于药物滥用的消息。
以明海那种极端病态的实用主义,我毫不怀疑,假如有一种药丸能够使人提神醒脑,她会当糖块吃,如果那药丸实在太苦,她再不济就当老干妈下饭吃——下饭这事对她而言只是个概念,用老干妈下饭和用红牛下饭,在她看来估计都没什么区别。
我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柠檬茶,调好两杯,端着柠檬茶走到客厅,我在明海面前放下一杯,坐在沙发上:“你准备出门啊。”
明海拿起桌上的柠檬茶轻轻啜了一口,道:“得去报名的大学了解一下情况,看看奖学金,或者学费什么的。”
我也点了点头,明海这人挺聪明的,高中那阵,无论是什么奖,或者什么奖状,基本上都有楚明海这个名字,所以我也毫不怀疑,她能去大学拿个奖学金。
明海又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接着又起来补了一顿早饭。她走到柜子前面,轻车熟路地拿出泡面,然后再轻车熟路地烧好热水,等泡面泡好之后,她重新坐回了沙发上,盯着泡面发呆。
她等待泡面的时候像是一尊雕塑,她的身体不太好,所以脸色是一种略微病态的惨白,小巧的鼻子很挺,漆黑的头发顺着肩膀散下来,同样漆黑的眼睛透不出一丝光线,不知道在盯着泡面,还是在盯着泡面后面的茶几。
而我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她在我家住了也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只要明海晚上没睡好,她第二天起来就是这副茫然的神色,似乎是因为血压太低的原因,也似乎是因为她同样低的血糖——上回我们去医院测血糖的时候,顺便测了一下她的血压,低压三十多,高压五十,而正常人的血压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高压似乎是八十或者一百左右。
她吃完泡面之后,就闷声不吭地出门了。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觉得很闲,很无聊,我有点想出去上网,但又想起自己打排位时匹配到的队友,尤其是队友秒选亚索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能看见对面五个人上高地拆我家大水晶,而过了十五分钟,通常真的就有五个人上高地拆我家大水晶,当时我一度怀疑自己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