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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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皱眉头:“怎么说话呢,我砌墙工人跟修水管能比吗,一月工资差两百块钱呢。”

这哥们儿没见过爱贫嘴的乘客,嘿嘿笑了一会儿,启动车子,车子在路上行驶。

他倒是显得很懂,说:“接女朋友得整个好点的行头啊,小姑娘都有攀比心,你穿这老B土,让她朋友看见了,指不定在背后笑话你女朋友呢。”

我侧头在后视镜里看了眼自己的样子,心里也觉得无所谓了。

我说:“赶紧到了再说吧,我女朋友有点野,过会儿该挠我了。”

这司机又乐了一会儿,说:“好嘞。”

我到了大学的时候,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三点整。进了大学之后,我乍一看,以为这是放学了还是怎么着,一堆人都在操场边上驻足观看,这人数怎么也得上百人。

操场上还打着横幅:“今天到底谁能赢回她的芳心。”这横幅底下还用一行小字添油加醋地写着事情始末,眼见操场正中,今天的汪少海穿着一身粉色西装,他好像就跟西装过不去一般,一天到晚不是西装就是西装。

昨天那辆跑车依旧停在操场上,他靠在跑车旁边,垂眸闭目养神,脑袋抹得油光铮亮,一看就很潇洒,很帅气。惹得围观群众中几个女生眼里冒小星星,就连围观的女老师都有些羡慕,暗暗叹了口气,只恨自己没年轻一回。

我没走上前,而是把玫瑰花放在怀里,在一旁靠墙站着。路过几个女生见我,也都把视线转移开,她们也不知道听谁宣传的,都兴冲冲地往操场赶。

传达室那大爷在窗口看了我一会儿,咳嗽两声,说:“小伙子,你整错日子了吧,水管昨天修好啦!”

我有点忧伤,我说:“大爷,我是砌墙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靠在大学的门口,眼见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多,操场上熙熙攘攘,也时不时有路过的人驻足观看.

大概过了一会儿,汪小馨领着明海来到了操场上,她遮住明海的眼睛,似乎听见操场上有些吵,脸上露出些许烦闷的表情。见明海到了操场上,这些大学生都知道这人是今天的正主,一时间交头接耳,啧啧有声,嘈杂的声音,到是一时间静了下来。

汪小馨把遮着明海眼睛的手拿开,明海见一群人默不作声地围在操场附近,皆是看着她,明海一时间也有些发愣。

眼见正主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围观的人群怔了一会儿,也都了然,心里默约也清楚了为什么这个在学校里也算是声名远扬的汪少海,为何要如此执着于这个女人。

说实话,明海的外貌也算是很出众的,眉眼狭长冷漠,精致的鼻子,还有一张很白的瓜子脸——她常年喜欢穿黑色的衣服,而且她的气质也跟黑色很配,冷漠,精致,神秘。加上她的肤色是一种病态的惨白,这惨白说不出是好看还是惊悚,像是黑暗古堡中长眠以久的吸血鬼,这肤色跟黑色的服饰搭配起来,就有一种很出尘的优雅在里面。

明海站在原地,到是没有跟我想象似的转身就走。她也没有看汪少海西装革履的服装,也没有看操场上的跑车,反而是把两只手揣进兜里,脸上面无表情,不着痕迹地在人群中扫视。

“在一起!”围观人群中有人起哄。

这一声起哄,突然就在安静的人群中起了连锁反应,围观的人群沸腾起来,我眼见最先起哄的那个人缩回人群,显得有些贼,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

“在一起!”

“汪少!加油!”

“这两个人行啊,郎才女貌的……”

“嘘,别瞎说,学校里的海报看见没有,好像还有个人跟汪少争女人……”

“谁啊?还敢跟汪少海争女人?”

“不知道,指不准是哪儿的富二代呢……”

我站在学校门口,靠着大理石制成的门槛单脚立着,一只手抄在怀里,怀里是一朵扎着缎带的玫瑰。那些大学生起着哄,年轻人总是喜欢找乐子,他们自诩还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然后以青春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尖叫,祝福,祝福着这两对看似很般配的人。

这两人看起来确实很般配,一个清冷聪明的女人,还有家境殷实的富二代,就像是无数影视作品曾经出现过的一般,他们应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这段故事中,通常都会出现一个穿着古怪的丑角,他负责搞笑,上蹿下跳,可能是暗恋着女人的小角色,也有可能是准备打劫的混混,他穿着很土,像是个砌墙的水泥工,最后会在男女主角结婚的婚礼现场由衷鼓掌,祝福这两对新人。

明海已经是个女人了,她应该作为女人去过一种新的生活,而她最终也会找一个般配的男人,或许是以后,也或许是。

现在。

我心里没来由有些烦躁,靠着墙,看着操场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不自觉地皱起眉,我的表情应该不太好看。

一旁的传达室大爷看了我很久,过了会儿,他不好意思地道:“对不住啊,小兄弟,下回修水管优先叫你。”

我摆摆手:“没事的大爷,我说过了,我是砌墙的。”

明海依旧揣着口袋,在扫视着人群里的每一张面孔,她在等我。

就像是每个爱情故事里应该有的一样,女主角看上去很讨厌男主,在男主的追求下,她想让心目中那个踩着七彩祥云的家伙来救她,摆脱眼前这个暂时并不太喜欢的男人——最后,她通常会意识到,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踩着七彩祥云的英雄,这个世界上的每个看似光鲜的人,其实本质都是普通人,竭尽全力地完成他们普通的一生。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那个一直纠缠她的男主角,看上去也就不那么讨厌了。

而我不是踩着七彩祥云的英雄,甚至看上去都不是。

我现在看起来是个砌墙的水泥工。

三点已经到了,汪少海一身得体的西装,他扭头看了眼自己铮亮的跑车,环视了一下围观的人群,然后看了眼自己的手表,脸上露出一抹嘲弄的微笑。

汪少海说:“看样子,这小子不敢来了。”

围观的大学生起着哄,也有人抱着膀子看戏,听汪少海这么一说,眉头也是微微一皱。我猜他们在想,这世界上还真有人怂成这种B出,海报贴的沸沸扬扬,结果连露个面都不敢。

明海环视人群的眼睛也微微暗淡下去,她垂着眼,看起来似乎有些淡淡的失望。

我觉得这归功于我隐藏的很好,在家的时候,我穿着沙滩大短裤,外加一条短袖。这一身装束若是在家穿没什么毛病,若是穿出去也是这种风格,就显得很有毛病,整个人都有毛病那种。

我本来不打算露这个头,我知道自己来了就行了。明海本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而两人看上去也很般配,至于明海答不答应她,那是她的意思,我本来就没有话语权去插上一脚。

但看着汪少海嘲弄的表情,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欠揍,就好像在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就莫名有种想要打他脸的冲动,这个打脸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动词。

我从门槛上靠起来,往操场正中心走去,我突然大声说:“谁说老子不敢来的?”

围观的人群顿时一静,众目睽睽,各式各样的目光看向了我,人群表情各异,有嘲弄的,也有嬉笑的,挑眉的,也有夸张的,诧异的。我也看见了有女孩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她们看向我,又看着我这一身装束,表情顿时很古怪地僵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