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少自嘲地笑了笑,难不成还要给老爷子一个电话,让他帮自己安排一个住所?想到这儿,她又嗤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儿子生死未卜的情况下,有个小姑娘拿着他儿子的卡,上门认老子,非说她就是老爷子的亲儿子,是个人都不会相信。她的老子脑子聪明,也奸,可以说是老奸巨猾。但就这样一个老头子,没有报警直接将她带走,那是什么?是仁义至尽?——也估计心里真的是半信半疑了。
真打了电话,她能说什么呢?说自己没有住的地方,让老爷子想想办法,收留一宿?她知道自己老爷子的脾性,他开的是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就算老头子真的能答应,让她打这个电话,她自己也没有这个脸皮。
夜幕将至,锋少就这么在楼下逛了许久,双手插着口袋,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过一会儿要做什么。太阳终究沉沉地落了,公园门口的大表走针很准,一分一秒,分毫不差。她看似沉思,其实脑子里是一片空白的,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己能找谁,也不知道如今该怎么办。走着走着,居然鼻子一酸,眼前模糊,险些掉下泪来,惊得她一颤,慌忙抬手,去擦眼泪。
身子变成了女孩子,没成想自己的心也变得如此软弱,以往,他是从来不落泪的。
她咬了咬牙。
难不成真要露宿街头?
越想越委屈,索性,她便在公司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望着远处城市尽头的落日发呆。纨绔了十几年,自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没成想,离了自己的老子,她还真就什么也不是……她越想越难过,将脸埋在腿间,盯着自己白皙的脚踝,这脚踝柔弱,细嫩,像是随便一只男性的手就能将其攥住,动弹不得。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落得如此田地?她做错了什么?
越想,她的眼前越模糊起来。
脚踝旁被夕阳打亮的台阶,滴下几滴水,扑簌扑簌的。
就在这当,她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一个人。
一个少年。
这时候突然想起一个少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尤其那人常年穿着一身土里土气的衣服,说话很贫,贫到了阴阳怪气的程度,似乎总是害怕跟人说话没有话题。虽是如此,却又不惹人讨厌,面庞白皙,倒也算清秀,手里还常年夹着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
最可气的是,这个人刚从她的脑海里蹦出来,就挥之不去。
太阳一点点沉了。锋少眨了眨眼睛,用手背抹着眼泪,深吸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拿出电话。刚一拿出电话,她没有拨通,反而是盯着电话发呆——真要打电话过去,那还能说些什么?她在他的面前,除了像一个纨绔子弟,又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没有钱的纨绔子弟,又是个什么?
她的鼻子又是一酸,抽泣了几下,伸出手臂擦掉眼泪,便开始打电话——大不了,大不了就是作践自己,老天爷不是要让她变成这幅样子么?那便如了他的意,又怎样?
她也不是没看过自己镜子里的样子,反正身材不错,屁股大胸翘的,模样也算不上惹人讨厌,如果陆哥儿真动了那心思,就半推半就的从了,又如何?
都是你们逼我的。
于是,就出现了最开始发生的那一幕。锋少对陆仁的调查很深,深到了知道他的家庭住址,精确到街道,楼层,于是便早早就等着陆仁。除了这些,她也知道他平日里喜欢出去上网,下午回家,而且下午还会路过这个公园,于是特意早早坐在这个公园门口等着她。
而现在,时间也快到了,她凝神等待着。
第三百一十五章:
公园门口是个马路,车辆算不上川流不息,却也有不少的车。车道旁有人行道,零星过去几个行人,附近还是大学路,偶尔有大学生结伴走过,见长椅上有个肤白貌美的少女,神色忧郁,都眼里露出奇妙的神色,耳语几句,就走了。本来锋少应该觉得害怕的,但很怪,她却心里毫无波澜,偶尔那些男人用惊奇的目光看向她的时候,她心里害怕之余,反倒心里有一些小小的欣喜。这也是以前所没有过的,自从变成女人之后,便发生了很多以前没有过的事情。
坐了不多时,陆仁来了,叼着烟,吊儿郎当的路过,他路过公园时不经意往一旁一看,见了锋少,眼神明显一凝,愣了愣,就走过来打招呼。
公园是个简陋的公园,两个人聊天许久。据陆仁说,他以前曾经推着一个有趣的老爷子,在这里玩过一次过山车。至于是什么过山车,只要追问起来,他便开始苦笑,摆摆手,不再聊这个话题。两人聊了会儿天,眼前是日落西山映绿叶的好风景,两个人在聊天的时候,倒也有一些男生结伴路过,看见锋少的容貌,眼神凝了凝,有些人还窃窃私语。
但这次,身旁有一个男人,她反倒轻松了许多,也对刚才那些路过人的眼神有了些许的后怕。自从上次从小沈家里出来,两个人也算一个月没见,相谈甚欢。但锋少心里总是装着心事的样子,聊到了后来,便实在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都在长椅上坐着,不过好在,两个人也算是熟稔,气氛倒也不显得尴尬。
两人异常沉默,只能听见公园外小径路过的车声,熙熙攘攘,有的着急赶路,按着喇叭。傍晚将至,鸣笛声一响,倒也有几分生活的气息。
沉默之际,陆仁没说话,是因为真的没什么话可以说,心里只想赶紧打发走这个小祖宗,自己好快点回家,赶紧给龙哥做饭。那小妮子一打游戏就是一天,按理说,身体应该非常不好,但也不知道她什么古怪体质,再怎么熬夜,睡一晚就能生龙活虎……喊饿的声音也清脆嘹亮,可能这就是珠江赛亚人吧。
沉默之际,锋少也没说话,晃荡着脚,佯装一副平静样子,盯着眼前晚风吹拂绿柳的好风景,脸色微红,抿着嘴唇,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开这个腔——
后怕过后,她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现在她是一个女人,是一个临近晚上还无家可归的女人。
如果有人图谋不轨,她简直就是待宰的羔羊,菜板上的肉,狗笼里的小白兔!
陆仁的出现,就是一个救星,她这时候应该开口说些什么的,可是,怎么说?
怎么说……?
我,我没地方住了,求求你收留我……
不行,语气要可爱一点……
可,可爱你妈!
她老爹家里不开慈善机构,难不成他家里就开慈善机构不成?
锋少目光一斜,晚风吹拂,陆仁咳嗽了几声,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
擅自开腔显然不妥,冥思苦想之际,她想到了自己以往出门办事,那死老头子叮嘱的那一套——小锋啊,为人处世,别的不讲究,讲究的就是一个双赢,想求人办事的话,最好也要抛出别人能得到的利益,这样,别人才会帮着你办事,你想想,爹说的有没有道理……
倒是有几分道理……
双赢,双赢……
陆哥儿,你收留我吧,我帮你暖床?
这算不算的上是双赢??
话说城市是个小城,小城里的风景都好,尤其是晚景。这儿不像大城市那般,到了傍晚,便人声鼎沸,喧闹,恨不得没到夜晚便开启夜生活。小城的时光很静谧,安静,一张长椅,晚风吹拂绿柳,就很好。两人坐了许久,谁也没有跟谁说话,直到日落西山,远远看去甚是壮观-——嗯,还真是好风景啊。
锋少懒得看好风景。
她坐的屁股都疼了。
自从变成女人之后,不说别的,首先是身子变得娇弱了不少,以往她就是个纨绔少年,纨绔少年的身体都见不得好,他自己也知道。
但坐久了屁股疼?也从来没有娇弱到这种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