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也知道他老爸的性格,不想说的事情就算逼着也不会说,只能抱着疑问去吃饭。
不过说真的,他怀念这个饭菜的味道好久了。
从小吃到大都是安姨做的饭菜,这个味过了十几年都没变,还是记忆里的感觉。
然后也顺便想起,安姨从来都是看着他吃,自己一次也没有吃过。
小时候还问过,为什么安姨不一起吃,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安姨不饿,等你吃完了安姨在吃。’这样的回答。
现在来看,家精灵是不用吃饭的,她们也没有进食的欲望,就和碧翠丝一样。
“真好吃,和我家的厨师做的菜完全不一样,和亲爱的做的一样,有种家的味道。”
婉千秋觉得陈轩一家的菜,比五星级大厨做的都合胃口,这种有钱都买不到,特属于家的味道,就算是每天一直吃,她也不觉得腻。
更坚定了嫁到陈轩家的决定,这样的生活她想过一辈子。
“好吃吗?那多吃点!
说起来,你爸也喜欢吃安娜做的菜,整天跑到我这蹭饭烦都烦死了。
还说要娶安娜当媳妇,被他娶走谁来做饭给我吃?
结果那小子娶了个碧池回家……别笑,你小子也是一样,都不懂看人的。”
听着老爸损婉千秋的父亲,陈轩偷笑了一下,结果没想到,下一秒就轮到他了。
不过说的对,他眼光的确不行,尤其在挑女人这方面上。
一个林颖已经让他怕一辈子,他可不想在挑到一个和那女人一样的,所以不结婚不恋爱就没有这种烦恼,当朋友远比当老婆要安全的多。
这也是陈轩看待婉千秋,的真实想法。
他只把婉千秋当成朋友,和萧尚书一样。
而婉千秋,对于这种话题真不好插嘴,她爸和她妈早就离婚了。
正如陈林评价的那样,她妈就是个碧池,离婚后有连续结了好几次的婚,现在仍然是单身一人。
那个女人甚至比林颖还不堪,单纯把性和婚姻当做玩乐,从来不想认真对待,也不想担负起责任,只是偶尔想起她这个唯一的孩子,才会过来看她。
只是婉千秋,根本不想见那个女人。
所以,最能理解未来未央的感受,是婉千秋。
她也是和两个孩子,走的最近的一个,宛若大姐姐一样的角色。
而陈轩,甚至不知道自己母亲是谁。
没有听陈林提起过,他也从来都不会去问,因为他知道,问了也没有任何结果。
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绝对是陈林亲生,不是半路捡来养的义子。
“吃饱了,就带她们出去玩吧!海市可没广市那么好玩。”
于是陈轩四人,就这样被赶了出来。
“于是,我们现在要去哪?”
婉千秋虽然去过很多地方,连国都出过,和陈轩这种,一直在国内的家伙不同,是个妥妥的现充。
可广市还是第一次来,也没有提前做过功课,一下子也不知道,广市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陈轩抬头看看头顶的太阳,现在中午两点半过了,那日光强烈到晒的皮肤有点痛。
虽说比不上海市的太阳,却也不太适合远行,尤其现在也过去半天,要去远的地方只怕到地方也快晚上了。
“带你去附近寺庙逛逛吧!天后宫还算一个景点,顺便在看看花市。”
陈轩他们来的很是时候,每年四季都各有一次的花市,正好是现在这个时间开放。
花市是广市的特色,这里的气候很适合培养花卉,所以这地方也被称为花都。
每年冲着花市来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带着女性一起来的。
女人嘛!
喜欢花是很正常的,婉千秋也很喜欢花,未央也喜欢。
于是这家人就决定,去陈轩说的那地方了。
从这里坐地铁去,也就几个站,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不过一进了天后宫的那个门,婉千秋就感觉,自己好像被花的海洋给包围了。
不远处就有真正的海洋,但对于在海市长大的人来说,海远没有花海吸引人。
毕竟海市是个盐碱地,周围全都是海,根本种不出什么名花,也导致街上花少的可怜,但广市就不一样了,这里的话争相开放,百花争艳。
一进到这里,就感觉自己变成了蜜蜂,来采花蜜的。
还别说,这地方就有养蜂人,并且把蜂蜜兑水拿出来卖。
现采的蜂蜜饮料,可比其他那些灌装饮料诱惑多了,人手一瓶喝下去,甜丝丝透心凉,酷暑全都被驱散,整个人清爽无比。
加上树荫和花海,以及海边吹来的凉爽海风,在这里就是一种享受。
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都穿上童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