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琰罗一边指点小萝莉练功,一边研究小萝莉的身体,这种灵体很有研究价值,毕竟人灵魂为阴,肉身为阳,属于一个性质相对圆满和谐的整体,肉身的阳刚气血反补灵魂滋养壮大,廖观音的身体为阴与常人相反,至于肉身内的灵魂,赫然为阳!
他可以感应到灵魂散发的阳刚波动。
这就是十分惊人了。
阳神!
在修真体系,阳神是神仙的手段,炼化灵魂中的所有阴渣,能白日飞升,阳神离体而出,聚则成形、散则成气,有不可思议的大能——廖观音的灵魂究竟是不是阳神也未可知,毕竟琰罗对修真体系不太懂,但毫无疑问小女孩灵魂的属性为阳没错。
阴体阳魂。
这小萝莉到底是何方神圣?
主线任务仍旧没消息,他也不着急,毛熊也召唤出来了,这几天本地的衙门来登记和调查了几次,有一个“洋人”做保镖,可以避免被敲竹杠,引起什么麻烦和意外。虽然现在广州不少土匪黑社会都在劫杀洋人,但对官府来说,北京的光绪是皇帝,慈禧是老佛爷,而洋人是太上皇。
对琰罗有一名“洋人”,还是如此威猛1米9高如同天神的洋人当家丁,上门的衙役吓了个半死,他这个海归留学生,在广州衙门的备注之中成了一个在外国有权有势不能惹的存在。
当地还有帮会派出混混来摸底,毕竟琰罗买下这座小白楼,还花一百大洋在人市买丫鬟,作为海归在国内举目无亲属于肥羊,不过这些混混被战狼、毛熊轻松打发,怎么说也是6级惩罚世界强化过的士兵——两人还有无限弹药AK和无限弹药巴雷特。
刘氏只觉得一切就仿佛是做梦一样,几天前还乞讨为生带着破烂的行李住在垃圾堆中,现在不仅能吃饱饭,还住在洋楼内,她对琰罗充满感激,至于二丫,与廖观音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有些怕生,每天就是跟随在妈妈身边,打扫房子操持家务。
“当当当,当当当。”
琰罗正在调教小萝莉,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灵识看到门外站着一个棕色头发,军装马靴的洋人士兵。
他去打开门,士兵立刻掏出一张请帖,用语调别扭的中文说道:“这是法国公使署阿德里安·施佩尔先生的邀请函,博爱福音耶稣会的教堂竣工,会在明天举行一场庆典和弥撒,施佩尔知道你是归国的留学生,觉得你应该也希望聆听主的教诲,希望你明天能来参加。”
琰罗买下的这一栋小白楼就在外国人主要居住区,最近大清土匪到处杀洋人,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肯定要调查,而他的资料被治安官传到公使手里时,那名法国人产生了一些兴趣,在这个时代一个剃掉辫子的中国人,还是很特别的。
教堂竣工举办弥撒时要募捐,喊来没什么损失还有可能捞到一些好处,于是发了这张请帖。
“好的,我明天会去参加。”
琰罗看到邀请函后,直接给出了答复。
窝在房子里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还是出去看看吧,试试能不能触发主线任务。
一夜过去,第二天琰罗准备带上战狼、毛熊和廖观音。
两名士兵也换上了西装,可惜这个年代的广州买不到墨镜,也没有耳麦,廖观音的打扮是上衫下裙就仿佛民国的女学生,修炼天尸不死功后这只萝莉不再散发出阴冷的气息了——所有的阴气全部被封锁在体内,不会有一丝泄露,只是皮肤仍旧是毫无一丝血色的惨白。
琰罗已经问出来,廖观音从老爷爷那里学到的武功,是辰州言家的“僵尸拳”,他从异马世界藏经阁看到的武功中挑选了一本“白骨爪”让小女孩学习,这套白骨爪招式凌厉狠辣,正适合没有力气的女子,以弱胜强。
“我不想去。”
小萝莉穿着这样的衣服觉得很不自在,她本来就对洋人抱着仇恨之心,从小灌输的意识不是琰罗几句话就能改变的,去洋人办的教堂?她恨不得杀光洋人。
“跟着我出去见一见世面,即便你想杀洋人,也要先了解他们,这样才好方便行事。”
廖观音:“好吧……”
带着有些不情不愿的小萝莉和两名保镖,琰罗抵达了博爱福音耶稣会的教堂。
第六百一十一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广州在这个时代是存在租界的,英租界、法租界都在一座叫做“沙面”的岛屿上。
博爱福音耶稣会,也是在这座岛上。
“主的福音,必将传遍东方,主的光芒也会照耀这个蒙昧的地方。”教堂内的十字架前,穿长袍手持银十字架的神父,带领教徒们在《圣经》前祈祷着。
“古德曼神父,这次教堂竣工是我们法国天主教会在中国传教事业的一次重要开拓,这个国家的人民就如猪狗一样肮脏,如驴子一样愚蠢,曾经这个省还在出现过太平天国那样借基督之名,行愚民造反之事的亵渎者,只有您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播撒上帝的荣光。”
阿德里安·施佩尔先生在一旁赞美着,虽然自己是法国公使,但眼前的古德曼神父是曾经前往梵蒂冈的朝圣者,号称持主权柄的代行者。
“这个国家实在太黑暗,太愚昧,与西方基督文明的世界截然不同,需要主的拯救。”
古德曼的年龄看起来40多岁,身材高大,额头两侧的发丝有一些斑白之色,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威严气质,眼皮半开半阖之间似乎有金光在闪烁:“不过,我之所以会来这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任务?”
“抓捕一名伯爵。”
“伯爵?”
施佩尔疑惑的歪了歪头,但他立刻反应了过来,深吸一口冷气:“我的上帝!难道是……这里恐怕会变得不安全,神父大人,您一定要保护我们。”
在法国公使和神父交谈时琰罗带着随从来到了沙面岛。
前来参加典礼的并不只有琰罗一行,还有很多人,广州在这时是洋人最多的城市,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还有当地的一些士绅、官员,信教的平民。他的脑袋后没有辫子,保镖战狼是平头,毛熊还是洋人,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一个穿绸缎长衫,手持折扇的男子注意到了琰罗身边的小女孩。
他的眼神猛然一亮。
这只萝莉相貌是非常出色的,虽然肤色苍白但给人的感觉就如水晶玉质,原来不断散发冰冷的寒气生人勿进,现在修炼天尸不死身所有阴气全被锁在身体中,那种鬼一样的感觉已经淡了许多,越发显得的飘逸出尘,加上又是一身没人见过的民国女学生打扮,可以说充满诱惑。
14岁?嗯,在这个年代14岁正是嫁人的年纪。
男子的身边带了一大堆家丁和保镖,唤过其中一个交代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