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坐在剑兰床上,后者使用巫术在墙壁上投下浴室外的情况。剑兰问道:“苇莺是你的妹妹还是你的工具?”
“两者有什么区别吗?”杜鹃反问。
“……是了,我不能指望你有正常的感情。”剑兰说,“那么,执着于林嘉德过去的理由又是什么?”
杜鹃冷笑:“得了吧。说的你好像不关心一样。每次你和他亲热,用胸口脂肪闷住他的时候,你对他的探查从未停止。”
剑兰反驳:“我那是为了他好!在镜界,林嘉德捏碎保命之法的时候,他的身体因为超出他理解的知识而变得混乱,那股沉睡在他体内的力量……协调了他,避免他被无法掌控的知识撕碎。
为了搞清楚它的起源,它的运作机制,它的触发条件,会不会危害我的男朋友,我当然要搞清楚它……我和你不一样,我是为了他,而你仅仅是为了你自己。”
“为了他?哼,你装这副善解人意的样子真是得心应手。”
杜鹃没在这方面过多计较剑兰的冒犯:“从表面上看,林嘉德的改变源于今年9月我和他的相遇,但在此之前,他还被人改变过两次:其中一次确定是木棉,她在林嘉德身上投射了剑客对宝剑的欲望,以及宝剑对剑客的欲望。
她把林嘉德的人生变成那副鬼样子,但不是吸引我们的缘由。我觉得从一开始,我在看到林嘉德奄奄一息并决定救助他的时候,那股先于我和木棉而来的力量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你想说你排第三是必然?”剑兰问。
“第三……呵,如今居于主导地位的是我,如果我想,能把你们的影响全部清除出去,把林嘉德变成又一个苇莺。
我只是无法容忍,有人在我的地盘保持神秘和独立,所以要搞清楚林嘉德的过去。既然你已经探查过,那么你应该知道,他的记忆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讯息。”
“难道他口述的内容就不一样?”
“那是针对窥探记忆的反制法术,他的记忆本身有没有受到影响?这需要实践才知道。”
“一个能阻止天界观测者的反制法术……”
“你很好奇?”杜鹃偏头看剑兰,“天界人几乎等同于人类神话里的众神,但天界并非常胜不败。在悠久的岁月之前,天界曾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然后呢?”
“如果你想自杀,我倒是可以成全你:在天界毁灭了那个对手的同时,为了防止他们死灰复燃,为了防止他们蛊惑人类这样的种族,借助他们的资源恢复元气,天界最强力的存在们联合起来,给那个种族的一切有效信息都施加了神谕。
在我吐露有效信息的瞬间,神谕就会自动发动,在任何小于120°的地方出现,开始追杀你,直到毁灭所有形迹才肯罢休。如果你在神谕的追杀下仍能传递消息,请告诉我那神谕究竟是什么样子。”
剑兰盯着杜鹃:“我不需要你透露什么大敌,我只想问一件事:为什么在你吐露有效信息的情况下:神谕只追杀我,而不是连同你一起追杀?”
杜鹃笑了笑:“这就是一个久远的故事了,我觉得你对林嘉德的故事更有兴趣。”
丘比特所说不差,剑兰一直在分心听林嘉德讲故事。或许是要一次性把事情讲清楚,或许是林嘉德表述能力不行,他竟是从4岁的时候开始回忆,其中大半是情绪感想,剩下的则是他和足球的缘分。
苇莺想听的不是这个,茉莉要偷听的不是这个,但难得的机会,她们只是耐着性子继续听下去。
“你看吧,我说躲起来偷听是个好主意。”杜鹃说,“林嘉德讲那么多废话,也是为了缓冲自己的紧张痛苦情绪,从那些让他心情放松的事情开始讲起,直面他的心理阴影。
他自己是舒服了,但他两个听众就要艰难的清理他那些贮藏起来的粘稠思绪。”
在屏幕里,苇莺的忍耐到了极限:“停一下,停一下。我已经明白,你对足球的兴趣首先是足球题材的动画片,然后在附近的广场大屏幕上看到足球比赛。
正好,你就读的小学有定向培养足球运动员的名额,你就报名了。之后整个小学时代,你都在代表校队踢球,这附近有些青训机构对你发出过邀请函,但一年一万二第纳尔的学费让你望而却步。”
林嘉德点点头:“是这样。”
“是经济条件毁灭了你走职业道路的梦想吗?”苇莺问。
“不,人家体谅我家的经济情况,允许我跟着他们一起训练(吃喝器具自己花钱),如果我跟着他们一起去踢比赛,还能拿到奖金……之所以没有正式工资,因为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球员不能和球队签劳工合同。
就这样我又摇摆的度过三年,随着我年龄增大,我的父母有了别的想法,教练也劝我拼一把……他们像两股巨力在拉扯我,让我左右为难。”
第四十七章 林嘉德的回忆(3)
“一个足球运动员生涯里有两个重要的阶段:第一阶段是14岁左右的时候,球员的身体开始成长,这时候如果肯下功夫并配合科学的训练方法,掌握扎实的基本功,几乎一年的时间,就能让人看出这个人未来怎样。
那时候我14岁,如果错过这个窗口期,那么足球于我真的只是一个爱好。那是个令人烦恼的夏天,我还是个孩子,就必须思考人生的方向。
我常去的青训机构夏天去踢比赛,这次他们没有带上我,目的是为了施加压力:要么加入,要么退出。我想加入,我的家人想让我退出,一个星期里我们吵了好几架。
我抱着足球任性的冲出来,在无人的地方漫不经心的踢着。在那里,我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姐姐,她留着中短发,不知是本色还是染成的红褐色头发,碧绿的眼睛让人想起宝石。
她看上去比我大一些,像是高中生,坐在那里吃快餐——家里人将之称之为垃圾食品,而青训教练叮嘱和烟酒可乐并列,尽量不要碰的东西。”
林嘉德想到这里笑了:“我第一眼觉得她不像好人,她那与本地人不同的发色,脏兮兮的衣服,还吃垃圾食品喝可乐,一看就像那种混社会的不良少女。
最重要的是,她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正经人谁那么穿?
不良少女,在当时我的认知里就是可能因为一点原因,就喊来社会人士打人的人。平日里我很怕这种人,遇到他们要躲多远有多远,但是和父母吵完架后,我正在气头上,所以我一点都不怕不良少女,就在没人的小区健身中心踢球。
她呢,一开始看我两眼,然后就开始发呆,我则自顾自的踢足球。回家的时候,后怕的情绪才出现在我脑海里,万一惹了她被揍了怎么办?
可是家里的氛围让我待不下去,后来,我干脆吃完中午饭就带着书包出门,在最热的时候在棋牌桌上做作业,等凉快一点就去踢球。
我们是什么时候说上话的呢,大概是第一次见面的三天之后,她好像就睡在这里,因为我在长椅上找到了她的头发。
我突然就觉得她很可怜,而我和她同病相怜,比她强一些。所以我用零花钱买了水和面包递过去,她惊讶的看了我一眼。
我的记忆有些混乱,因为我还有我在做作业的时候,她在背后屏气凝神看了好一会儿,指出我的错题,我们就这么说上话的记忆,这段时间的记忆比较混乱,事情确实发生过,但事情的先后顺序可能搞混了。”
“你和那个流浪姑娘,嗯?”苇莺问。
“不,我的初次暗恋与初恋都是茉莉,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当时对那个小姐姐没什么太多的心思,她也没有……大概是没有,因为大多数时间,都是她在听我说话,看我做事。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来自哪里又去往何方。我记得她偶尔指导我做作业,把踢歪的球踢回去,她的双腿纤细却分外有力;
我记得她在傍晚残留的燥热里,歪在长椅上恬淡的睡颜,当风吹过,树叶的影子便在她脸上摇曳,她的衣服脏兮兮的,脸上却保持着整洁;
我记得她约我在夜晚出门,在没有路灯的黑暗里,她抓住我的手防止我摔倒。她总是在和我相处的时候把手洗的干干净净,于是水管里流水的凉爽与她手心的回温传递到我的手腕上;
我记得她带我去看萤火虫,寻找那些知了的所在,带我去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去捡那些完好无损又不可能回收,被店家无偿送给无家可归者的快餐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