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召唤尼禄,还不如召唤红A呢。”
“不过,那个我的心情,我倒也可以理解。”
“毕竟,主导权真的非常重要。如果真的召唤出红A,怎么想他也不可能听幼年自己的话。”
“唉……生活不易,大家都不容易啊。”
“真是的,都是士郎,为什么那个我能穿越成天龙人?这完全就是在作弊嘛。”
这时,屋内突然传出了一阵声音:
“余的靴子呢?谁把余的靴子拿走了?”
醒了!
士郎心中一惊,连忙进入白雾空间。
左右看了看,很快发现了尼禄的马靴。
在马靴旁边,还放着一张纸条,上书:
谢谢,已经召唤出尼禄了。
“有帮上忙就好。”
士郎长舒了一口气,收起纸条,将马靴抱在怀里,匆忙离开白雾空间。
打开门,进入房间,与尼禄的视线正好撞在一起。
“卿拿余的靴子做什么?”
发现尼禄的脸色不太好,士郎心中慌乱无比,正要解释两句,突然想到了某个古人的事迹,立刻觉得借鉴一二。
“现在天气比较冷,我担心你的脚着凉,就想着将靴子抱在怀里暖热,这样穿起来也不至于冻脚。”
这话说完,他顿时发现尼禄的眼神变得极为奇怪,不由低下头,轻声说道:
“抱歉。”
尼禄盯着士郎看了一会儿,轻笑着说道:
“原来卿对余抱有爱慕之心吗?敢于说出心声,这是一件值得鼓励的行为。”
“余对卿也颇有好感,不过,卿和余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几乎不可能在一起。”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想了想,继续说道:
“如果卿能在今年的尼禄祭上取得优胜,余可赐封卿一块封地。”
“当然,这样也只是获得了贵族身份,想要和余在一起,依旧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不过,尼禄祭每年都会举办,比赛项目众多,如果卿能获得多次优胜,当可令封地面积不断增加。”
“想要成为余的王夫,那就努力奋斗,去不断获得优胜吧!”
“当然,作为世界第一的艺术家,余自然也会参加比赛的。”
士郎眼神愈来愈亮,听到最后时,血液似乎也沸腾了起来。
“尼禄殿下,我一定会获得尼禄祭的优胜,再堂堂正正的向你求婚。”
有着两千年的知识碾压,自己获得封地后,一定可以将封地建设成罗马最闪耀的明珠。
届时,迎娶尼禄必定会成为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老实说,他之前倒也幻想过迎娶尼禄,走上人生巅峰。
但幻想始终是幻想,毕竟,身份的差距在那里摆着。
门当户对,方才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而现在,突然发现幻想有了成真的可能性,士郎心中满是兴奋,甚至有种跳起来高声欢呼的冲动。
……
两千年后,酒店的房间里,士郎正在做着一个梦。
梦中,自己仿若背后灵一样,在少女的背后,看着她活跃在各种赛场上。
明明是一个国王,而且已经二十七、八岁,不再年轻了,却依旧活的像个小孩子。
任性、自恋、高傲,生活奢侈,花钱从无节制。
想一出是一出,完全没有皇帝的自觉,甚至会买通赛场上的裁判,让对方判自己优胜。
算不上暴君,但说她是昏君,没有半点儿冤枉。
然而,即便如此,她依旧深受民众的喜爱,有着罗马之花的称号。
在位期间,罗马帝国的版图一扩再扩,国内民众丰衣足食,贵族、平民都对她有极高的评价。
究其原因,在她背后,有一个王夫在默默支持她。
所有的政务,都由王夫处理的井井有条,她只负责玩乐即可。
在位三十年,退位时万民送行,祈求她不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