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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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仗彻底撕裂了白狮鹫的旗帜,回到了门威列南岸遍地国王的旧时代,群雄割据,互相征伐、吞并,成了这一时期的常态。

休比拉七世治下的弗拉斯科堡,由于地处西南边陲,山穷水恶,归属权总是随着时局动荡而摇摆不定,律法混乱,反倒因此得以在战火绵延的乱世中偏安一隅,成了走南闯北的各路过客们歇脚整顿的不二去处。

此时正逢春夏交替的时节,气候清爽,严冬封锁了一个冬季的商机,再度焕发出蓬勃的活力,内陆的商旅大车小车满载着羊毛纺织品和地方特产,准备前往沿海城邦销售贩卖,旅店的伙计们无不深谙以貌取人之理,对习惯佩戴又高又厚的羊绒护耳帽,且酷爱留八字胡的客人,不问缘由,一律盛情款待,因为他们十有八九来自财大气粗的库尔切克地方商会;而对待穿着不够体面,车队不成规模的个体行商,抑或浑身散发着咸湿气味、明显带有塞壬口音的异域商人,则与蒙泰利亚背包客一视同仁,只给予最低限度的尊重和服务。

前年的“鸽子金窝”事件,在弗拉斯科堡以北的卡丘地区掀起了一波淘金热,大量的淘金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一夕暴富的梦想送来源源不断的投机者,进而成了弗拉科斯堡最稳定的客源之一。不管在大街上,还是在旅店酒馆中,你总能发现淘金客的身影,而从那概莫能外的穷酸落魄相中,多少也能看出这终究只是一场白日梦。

除了商人和淘金客,在此等法外之地,当然少不了佣兵和狩猎者的身影。不过在他们自己看来,却要比南方诸国其他地方的同行高出一筹,毕竟莱古拉斯遗迹的传说,至今仍让为数不少的冒险家们心驰神往。这些冒险者大多三五人组成一支固定团队,结伴行动,弗拉科斯堡对他们而言更像是一处前沿阵地,兼维持冒险开销的赚外块的场所。毕竟是通商要道,往来不乏出手阔绰的雇主,尤其是押运贵重货物的车队,花钱买心安的不在少数。

而在以十数计的繁多冒险者队伍中,有这么一支特殊的队伍尤为引人瞩目。

相传他们成功穿越了莱古拉斯遗迹的第四层,抵达了曾经赫莱茵举全军之力也未能企及的第五层。上个冬天,这支五人小队简直成了酒馆里炙手可热的明星,到处都能听见讨论他们的声音,同行之间还有以他们能否在秋天之前穿越第五层开盘设赌的,风头一时无两。

五人小队最爱光顾的“天堂岛”旅店,今日照例人满为患。

不算宽敞的一楼大堂里,挤满了满身汗臭和酒精味的冒险家,一群从沿海地区来的商旅出于好奇也来凑了热闹,二三十号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朝着分坐于桌子两端,掰手腕角力的对垒双方,歇斯底里地呐喊助威。

“掰倒她,阿谢拉特,像个爷们儿!”一群膀大腰圆的佣兵猎人,用手里的酒杯击鼓助威似的猛砸桌子,唾沫横飞地冲着打擂台的挑战者大吼大叫,各个面目狰狞,亢奋至极,宛如一帮茹毛饮血的原始人。

他们口中的阿谢拉特,是名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留着库尔切克人标志性的八字胡,勃起的肱二头肌像是一座行将崩塌的小山,颤抖不止,指粗的青筋遍布其上,很显然他遭逢了一位实力不俗的劲敌,陷入了比拼耐力的拉锯战。

“宰了他!折断他的胳膊!让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看明白,谁才是这条街的女王陛下!”

比阿谢拉特收获更多喝彩助威的一方,则是已经在天堂岛旅店豪取二十七连胜、未尝一败的擂主,同时还是领导著名五人冒险小队的队长,凭女性身份在同行间赢得广泛美誉、并获封“女王”头衔的资深女猎人。

与角力到面红耳赤、眼球鼓出的阿谢拉特不同,她的姿势作态无不显示出游刃有余的味道,黑发单马尾,身着一件深棕色的狩猎大衣,袖子略挽起三寸,小臂修长,与对方肌肉层叠的胳膊相比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反差。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快一分钟,观众们有些耐不住性子了,纷纷催促女猎人不要再放水,赶紧结束。

初来乍到的阿谢拉特还以为他们与擂主内应外合,打起了攻心计的邪门歪道,顿时冒起一股无名火,龇牙咧嘴,陡然灌注全部的力量在右臂上,准备一举解决战斗。

他当然不会知道,这些所谓的观众里头,十个有八个都是对桌女人的手下败将,他们早已学会从细枝末节来判断她是否全力出战。

一言以蔽之,袖子挽起几寸,就代表使了几分力。

眼下她袖子只挽了三寸,半截小臂都没露出来,摆明是没认真比,观众一看就觉得扫兴了。但在这个时候,阿谢拉特莫名爆发出一股强悍的力量,胳膊肘压得桌面咯吱作响,倾力之下,女猎人云淡风轻的脸庞,竟略微浮现出一抹愁色,皱起了眉头。

这下有好戏看了!

知道内情的观众们无不攥紧拳头,屏息等待。

下一秒,只听桌子传来嘭的一声闷响,胜负已分。

阿谢拉特目瞪口呆地坐在椅子上,震耳欲聋的欢呼传进耳朵,一群素不相识、幸灾乐祸的同行簇拥上来,熟络地跟他勾肩搭背,安慰他不要放在心上,下次还有机会,他们都看好他云云……这些屁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这个可怜的挑战者甚至没弄清楚自己是怎么输的,就被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起哄者架到另外一张桌子灌酒去了。

几十号人一哄而散。不少还在兴头上的观众,就三五成群地挤到吧台周围,热烈地讨论起来。

“我就说他一准没戏!”一个醉醺醺的酒客叫嚷道。

另外一人惋惜地叹气道:“瞧他那胳膊壮的,我还觉得好歹有点机会。”

“中看不中用啊!再说了,人家可是去过遗迹第五层的大佬,制服你个把嫩头青菜鸟还不是手到擒来,力气大管什么用?”一个皮甲里头穿着一层细密铁环甲的佣兵数落道,然后站在冲吧台后面擦拭品脱杯的老板喊:“嘿,霍尔格,给这四位兄弟一人来杯黑啤,记我账上。”

被他唤作霍尔格的男人,是个满脸细碎胡茬,脸颊消瘦的北方人,发色是很罕见的灰白色,也有可能是某种白发病所致。他的外貌看起来仍可说得上年轻,只是过分的消瘦和憔悴,以及做什么事都漫不经心的样子,使他给人一种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沧桑感。

他不紧不慢地打了四杯泡沫满溢的黑啤,依次递给吧台上的酒客。接着一群人不约而同地举起酒杯,转向守擂成功的女猎人,举杯道:“敬常胜女王!”然后在一片争相呼应的喝彩声里,仰头狂饮。

热闹散去,结束了午间的余兴节目,冒险者们相继离开,准备着手午后的工作了。这不可谓不是一种常人难以理喻的作息表,但对所谓的冒险家、狩猎者而言,不管狩猎的是宝藏,还是骇人听闻的怪物,抑或是一个功成名就的机遇,都是时刻与死亡作伴的危险事业,因此见缝插针地醉生梦死,对他们而言绝不意味着消极和堕落,而是不可多得的休闲。

要知道十几年前的狩猎者们,进酒馆的首要选择永远是臭血浆,只有剧烈的苦涩和辛辣,才能让他们在杀戮后恢复冷静。

跟这些刀口舔血的前辈们相比,不必再为邪恶信仰入侵而忧虑的狩猎者们,终于有了些许回归冒险者初衷的迹象。

在吧台后面日复一日擦拭空酒杯、呈递满酒杯的霍尔格,亲眼见证了这场意义非凡的变迁。

等到客人们走得差不多了,坐在角落里独酌的女猎人才悠然起身,来到只有一个醉汉趴着打瞌睡的吧台前。

没等她开口说话,一杯泡沫稀少的精酿苦麦酒就推到了她跟前。

“凭巧劲掰倒几个学艺不精的猎人,让你觉得骄傲了吗?”霍尔格头也不抬地问,手里依然在擦拭酒杯。

女猎人端起马克杯,抿了一口,然后用舌尖舐去唇上的白沫,微笑着说:“赢他们的钱才会开心。”

她摊开手掌,几枚金灿灿的钱币躺在掌心上。

“我以前倒不知道你这么爱财?”

“那是因为跟着老师很少会需要用到钱,”女猎人把金币利索地放进兜里,“从小含着金汤匙出身的人,可没体会过穷人家的苦……”

也许是觉得这话无不道理,霍尔格想了想,没有反驳。

“老师是觉得我有失矜持吗?”

“没有。活泼点挺好,看见你开心,我就开心了。”

本来好不容易捕捉到一种平等交流的气氛,一听这话,女猎人心情又有些萧索,郁闷地埋着脸咕咕地喝酒。

“今天怎么没看到库恩?”

“估计正盘算着怎么逮到那只肥猫,揍它一顿呢。”女猎人边喝酒边含混不清地回答。

“它又干了什么好事?”

“昨天我们去第五层踩点的时候,它跑岔路,引了一大堆石像鬼过来,害得库恩逃命的时候把背包给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