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此时是指一家之长,既家主)”贴身女奴捧着餐盘过来,放在望羊氏的案头,他扫了一眼里面的东西,即便是以商代人的“耐粗饲”特性也不由得皱起眉来。
三个土陶碗,一碗咸水煮鱼肉,这个咸水不是放了盐,而是放了齁咸的咸肉干的味道;一大碗墨绿色带点褐色的腌菜,里面还打了一个生鸡蛋,最后是一碗黍米饭,这就是贵族的伙食了。
好吧,是贵族的冬日伙食,远离了沫都自然没有商王禁苑的特供青菜吃,这就是商代贵族在冬天仅有的能吃到的东西,甚至于他还能吃到鲜鱼已经很不错了。
那些普通方国的贵族,在冬天真的只有腌菜、咸菜、霉干菜和肉干吃,甚至于肉干都不能多吃,因为熏制肉干的成本比较高,你还得留出日常祭祖的分量来。
偶尔运气好,家里的奴隶收集到一些冬季也在生长的野菜,配上鸡蛋什么的,才能打个牙祭,更糟糕的是,由于缺乏高氮饲料,因此,在冬季家畜是不产奶的,所以,奶制品也没得吃。
好在,子受最近成功的让芝控制住了乳酸菌,并且分泌出了杀菌剂,从而可以大批量的制造奶酪,唯一的问题就是味道怪怪的,而且芝本身的产量有限,所以,仅供商王吃饭用。
皱着眉头把这些饭食吃下去之后,望羊氏思索了片刻,将木简合拢,济南城寨的储存的食物和物资很是充沛,完全可以应对明年的出征活动,更别说,子受还不会挑选在春耕或者夏收的时候去,而是选择农闲的时候开打。
“将此卷递给码头的养鸟人”他会放飞专门的黄雀给沫都传书,当然,这个动物现代已经灭绝了,至于说原因嘛,那就多种多样了,包括原本栖息地的林地被人类砍没了在内。
毕竟在夏代的河南这一代是他妈的雨林啊!别说到现代,到唐代就已经基本上是平原和稀疏林地了,栖息在这里的动物不灭绝还想什么呢。
鹿台,商王卧房,子受披着厚厚的狐皮大裘,雪白的狐绒之间露出一张睡得憨乎乎的小脸,在他旁边的姜氏小心翼翼的将墨粉和水调和在一起,倒进子受手边的陶碗里面。
“啪嗒啪嗒~”一只栗翅鹰大小的鸟类从天井顶开窗格飞进来,它有着隼一样的头部,眼部后面是两根长长的金色飞羽,尾羽呈现流线型。
这是子受在这个时代传递军事情用的黄雀,一种人工驯化的异种生物——看着可爱,十足猛禽,在军事上甚至可以用于击落敌人的信鸽甚至扑杀敌人的小型寻山犬,用于传递信件和小型包裹完全足够。
除了吃得多还要吃肉外,基本没有什么缺点,苏邔从一旁的篮子里面取出一块肉干喂给这只传信黄雀,黄雀或者说黄鸟的平时的主要猎物是蛇类,特别是较大的那种蟒蛇,所以......如果没喂饱的话,这玩意儿的对人杀伤力也是惊人的。
“济南的急件”苏邔展开看了眼,然后将木简递给子受,后者接过来扫了一眼,“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嗯,时候应该差不多了”子受将怀里的子月举起来,将她递给苏邔,后者接过手就往榻上的被子底下一塞,“这小东西,整天睡不醒,这是不准备吃饭了吗?”
“很正常,被那两个混球带出去玩了一通,自然疲惫不堪。”
“没事,我已经揍过了。”姜氏眉头紧锁,这两倒霉孩子,应该说是继承了太多大王的血脉呢,还是应该说是继承得太少呢?怎么皮成这样,尤其是子岚,她这个当亲妈的现在下手都怎么重怎么来了,因为打得轻了对于她来说和挠痒痒差不多的。
木质粗的木条都打断了几根,换别人家的孩子,少说床上躺两天,换在子岚身上,干嚎两下算是对得起你付出的力气了,不知道她还以为这姑娘是不是在衣服下面穿了甲胄。
当然,对于商代的人来说,这并不是完全的坏事,最多不过是一个死了都会让丈夫半夜做噩梦的妇好二代罢了,从这一点来看,没人怀疑她是姜氏和子受的女儿,甚至没人会质疑她身上的商王王室的血脉。
乃父乃祖乃至其母祖的特性都汇聚在身上了,和历代商王一样残暴不仁,和子受一样狡诈多变,和妇好一样勇武能打,并且意志坚定。
大商历代先王贤君之才能齐聚一身——唯一问题是一个女孩子,要是个男孩子话,吕尚这会就得劝姬考直接投了算了——你家孩子是什么歪瓜裂枣啊?对面拖到你死就赢了。
而事实上,姜后的感觉没错,子岚死了,都会让一群弟弟做噩梦,子鱼经常夜半梦见长姊提着棍子站在床头,给他劈头盖脸一通好打,边打边骂,通常做三次噩梦,有两次和子岚有关,其中超过八成的概率会看见自己兄弟几个,除了唐王外,全跪在一起挨打。
然后醒了之后,子鱼就会问左右和巫师,“宗庙有无异常?长姊墓前祭物可丰?可有占卜辞?”可以说是,他祭祀他爹都没有这么上心和积极。
而巫师也几乎学乖了,每次看见他脸色不对就会问“可是岚在作祟?”
除厉王子嗣外,子鱼对于其他幸存的兄弟也大多给与了厚待和分封,活下来的姐妹也一样,大概是因为害怕子岚真的来索命吧?
【PS】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王欲取鱼盐之利,令望羊筑于济,伐木以为城,垒土以为室,存粟于窖。羊寄以书曰:万事备,何日征?王回曰:所欠者唯东风,羊深惑之。
又数月,春日至,有东风自海上来,苑内花开,王笑曰:东风已至,当征也。
又二年,东莱乃服。
一百八十八章 獬豸
一百八十八章
雪停了一日,难得的大太阳照耀在冰面上,被人为打出的冰窟边上的碎冰屑反射出迷离的细碎光泽,成群的河鱼为了争夺呼吸的空间在窟窿口蹦跶,几名裹得严严实实的隶属于商王的渔奴喊着口号,驱赶着一头犍牛将沉重且昂贵的拖网拉起来。
丝麻做的渔网,在这个时代甚至往后好几个时代都是不折不扣的贵重物品,渔民们所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是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渔网会烂的很快,而渔网烂掉的话,他们普遍是没有能力去进行更换和大规模的维修的。
真的每天打鱼的话,那搞不好会饿死得更快,而且丝麻渔网吸水之后,十分的沉重,不晒干也确实没法使用,即便是商王这里的渔网也是如此。
满满的一网兜的鲜鱼从冰窟窿捕捞起来,堆积在码头岸边,一股子鱼内脏的腥臭味冲天而起。
好在在商代,并没有人嫌弃这码头臭不可闻,相反,这种蛋白质腐烂的味道,往往意味着食物的极度充足,别说人了,嗅觉灵敏的狗和狐狸早就在码头边上的沟槽旁边徘徊。
这些狗是商人养的猎犬、战犬和肉狗,狗肉上不得席面的意思是,狗肉是夏商周乃至秦到两汉时期的最廉价的肉食。
猪牛羊这样的大牲口的肉一般人是吃不起的,打猎更是如此,你敢去贵族的山林打猎,贵族就敢来打你;而没有贵族的山林,离城市太远,猛兽数量很多,到底是你去打猎还是去送肉下乡都不好说。
所谓“仗义多是屠狗辈”还有“鸡鸣狗盗”这些俗语和词汇也确实来自于春秋(魏国信陵君)。
当时养狗和屠狗贩肉的确实多,当然,肉狗归肉狗,商人贵族养的猎犬谁敢去打来吃的话,在这个时代约等于你把他儿子打来吃了——不开玩笑的,专门的猎犬的驯养成本很高,而且在这个需要定期田猎的时代,你杀人赶山犬就和砸人家印钞机是一个意思。
不过,仔细想想,以这个时代的普通平民野人的平均体格,额,也不一定打得过那些膘肥体壮的猎犬就是了,毕竟商人的猎犬,除了驱赶猎物到围场,也包括捕奴和猎杀那些山林当中的野人,甚至还有专门为上战场训练的军犬。
毕竟这个年代的蛮子的防护水平和武器水平,和那些估摸着应该算是一种古代狼的“猎犬”打起来,到底谁会赢也确实是一个问题,毕竟按照子受的说法,商军里面的那些军犬其实应该是一种巨型的狼才对。
他把那些不可控的猛兽全部踢出了军队,只剩下了三种兼具军犬用的狗,一种是赶山犬,负责驱赶猎物,也负责驱赶那些逃跑的奴隶和蛮人妇孺;一种是巡逻犬,感知敏锐,负责巡视军营,嗅探敌人的味道和预防夜间失火,商人贵族也养来防盗。
最后就是战犬,这种“狗”看上去更像是加拿大狼,也可能就是加拿大狼,通过冰河期穿过白领海峡的冰面,从美洲迁徙过来,毕竟印第安人也可能这么从亚洲迁徙过去的。
经过训练和择优育种之后的成年战犬的体重至少有60千克重,体长在两米左右,性格凶暴且服从性较差,基本上只听从从小养大的犬奴的命令,在战场上通常在战前或者战后放出,要么是搜索并猎杀敌方前哨,要么就是干掉所有逃跑的敌人。
而在沟槽边上徘徊的就是这些战犬,它们不是普通的狗,需要进食内脏和肉干,以保持体力,同时吃的内脏和肉也基本上是带血的生肉,以保证凶性。
至于说它们为什么在后世消失了,子受猜测可能是因为确实太能吃了,现在商代到处都是没开发的林地和猛兽,需要这种强大的战斗用犬来保护宅院和猎杀大型猎物,但是嘛,很快,当中国人把能种田的地方都种上之后,它的用途就只剩下了贵族狩猎用和军事用。
而军事上,随着四面的蛮子的科技扩散,也开始玩全具装的骑兵和重步兵之后,面对人类军阵的毒打,它作为军犬的作用也不如那些普通的细犬有用了。
而狩猎上,猎物减少,贵族们也很少打到大型猎物,更多是驯养猎鹰和细犬以殴打小型猎物为主的时候,也用不上这种巨型战犬,于是,要么变成了某种家犬或者猎犬的血脉当中的一部分,要么就是因此而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