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木罕倒是想追。
但怎么追也追不上。
虽然那包裹祂浑身上下的“法则骨甲”,给予了祂极强的防御能力,但是却极大的拖慢了祂的机动性。
而四足行走的方式,虽然让祂可以稳稳的站在大地之上;向任何挑战者发出极具威慑性的咆哮,却无法让祂迅速的奔跑起来,去追逐祂所憎恨的神祇。
有得,必有失。
机动性的问题,让原初主宰们的计划泡汤了。
祂们也许能将那几位战意满满的女神拖住,甚至靠神躯和数量,在缠斗中不落下风。
但是对这种打都不想打的家伙,祂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啧……”
“果然是没什么威胁的垃圾。”
“派我来做这么简单的事情,简直是辱没我这一身铠甲!”
“啊——!”
“这该死的以太豪雨!”
虽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胜利”,但那木罕并不敢趾高气昂。
以太豪雨,已经改变了祂们上次沉睡之前的地貌。
在祂的脚下,已经全是原初与以太的混合物了;每一脚踩下去,庞大的神躯都会陷入松软的“原初以太混合物”中。
走路,不但需要很大的力气跋涉,而且需要时刻注意。
很可能一个不小心,就摔倒了。
因此,那木罕只能小心的选择一处比较高的山脊,缓缓前行。
看起来,祂要应付的困难,也仅此而已了。
尽管路很难走,但胜利的喜悦,却依然让祂心花怒放!
不过,怀着胜利喜悦的那木罕却并不知道一个道理——跑,并不代表着打不过!
“哗啦……”
就在祂行走的“路脊”之下,一片原初之泥,突然动了动!
693. 猛虎搏熊尚可为
三叶跑了。
但没完全跑。
他沿着一条地势比较高的“小径”,一溜小跑。
虽然地滑,而且双足行走的“剑齿宣汉龙”,理论上在稳定性上比四足行走的“撕蛙鳄”还要差一些;但三叶早就在“泥泞潮湿”的环境下东奔西跑许久了。
他早就适应了泥泞滑溜的环境。
该注意的都会注意,滑倒的概率很小。
再加上“剑齿宣汉龙”的本体,七里峡宣汉龙,本身就适合在满是泥沙的冲击平原与河畔三角洲上行走,所以三叶跑得倒是很稳。
只不过,速度比在干地上稍慢一些罢了。
即便这样,祂还是很快,就把“撕蛙鳄”给甩得没影了。
“嗯……”
“我本来不太想捕猎撕蛙鳄的。”
“这就相当于是老虎猎杀棕熊,有点不稳。”
在三叶眼里,那头“撕蛙鳄”虽然行动上比较笨拙,但却也拥有巨嘴和利齿,有能力杀死自己;更何况,他还拥有一身皮内成骨链甲,披甲率相当的高。
皮厚、功高,唯一的问题就是动作慢了点。
这还真有点像大棕熊对雄虎。
老虎与棕熊分布范围重合的,也就只有西伯利亚虎,也就是东北虎了。
虽然在雄性西伯利亚虎之中,有不乏特别喜欢猎杀棕熊的“熊类杀手”,比如著名的虎王“戴尔”;光是在有确切记录的情况,虎王戴尔就杀死过八头棕熊。
死于戴尔之手的黑熊那更是数不胜数了。
这使得戴尔成为了一头非常奇怪的,以熊类为主食的老虎。
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这八头棕熊都是体格相对较小的母熊。
而且虎王戴尔在猎熊的生涯中,也并非一直一帆风顺;至少有一次确切的记录,戴尔在猎杀一头带崽母熊的过程中受了伤。
虽然他最终成功的杀死了母熊,但现场还是留下了虎血,母熊带的幼崽也顺利的逃脱了。
而棕熊,反向杀死老虎的记录,也是有的。
三叶这只剑齿宣汉龙,去猎杀一只撕蛙鳄,还真有点“熊虎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