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每一个晋级成为“魔法师”的存在,都能通过“魔法之种”在最后崩解时释放出来的信息,无师自通向他人种入“魔法之种”的能力。
哪怕人类诸国王室与贵族不允许这些“魔法师”将“魔法之种”扩散到平民群体之中,但“人造魔法师”群体有这么多的人,不可能个个都被人类诸国的王室与贵族们彻底掌控,总有人会冒着风险将“魔法之种”种入到自己的亲近之人体内,制造出第二代“魔法学徒”。
再加上还有李恪这位“人造魔法师之父”、“传道魔法祖师”,在这十年里也找了不少心性不错、思维开阔敏捷的平民传下“魔法之种”,又塑造了一批完全不在诸国掌控之中的人造施法者,更是加剧了魔法体系的扩散。
到了现在,实现了灵魂蜕变的真正魔法师虽然依旧数量不多,但能够借助体内魔法回路在肉体层面获得超越凡人力量的“魔法学徒”们却已经不再少见。
不过,相比起“魔法学徒”这个称呼,人们更喜欢称呼他们为“魔剑士”。
没办法,绝大多数“魔法学徒”都没有任何施法能力,甚至连一个戏法都释放不出来,只能凭借魔法回路带来的天然强化力量获得超强的物理近战能力,而近战嘛,绝大多数人都是用剑的。
在凡人的眼中,这根本就称不上是施法者,自然只能以“剑士”称呼之,就算带上点魔法要素,也只能称之为“魔剑士”。
然而,在这样一批根本连施法都不会的“魔法学徒”中,却存在着一个特殊的流派,其中的每一位“魔法学徒”,虽然比不上真正的“魔法师”,但却也都有一身不错的施法能力,论起战斗力来,比起那些只会无脑拿剑莽的“魔剑士”们要强得多了。
这些人,自然就是曾经的魔法学徒,现在的正式魔法师,大名鼎鼎的约翰·兽人屠戮者·剑杖双绝所传下的正统魔法师流派。
作为李恪的学徒,约翰从一开始就掌握了符文施法的技巧,在魔法学徒阶段就可以施展出各种各样的法术。
而在他成为正式魔法师,获得了收徒传道的资格后,自然也将相关的魔法知识传承给了自己的徒弟们。
这一流派的魔法师们——包括魔法学徒——最大的特征,就是一手法杖,一手长剑,同时使用魔法与剑术战斗,可以说人人都是简配版甘道夫。
因此,这一流派也被称为“剑杖双持”流派,其创始人约翰也因此有了“剑杖双绝”这个称号,成为“兽人屠戮者”之外又一个响彻人类诸国的身份标签。
嗯,至于所谓的“兽人屠戮者”,自然就是约翰在这十年里日以继夜、孜孜不倦地向兽人发起复仇,几乎每天都要杀几个兽人松松筋骨的做法在被世人所知之后获得的外号了。
甚至,因为这个外号太过广为人知,按照这个世界人类的命名习惯,“兽人屠戮者”这几个字都成为了约翰名字的一部分。
事实上,不仅仅是名字,杀戮兽人这件事甚至都已经成为了约翰人生的一部分。
他至今都记得,十年前的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拜李恪为师,求取力量。
那是仇恨!
对兽人的仇恨!
正是这些兽人杀死了他的父母,屠戮了他所在的城镇,甚至若非老师的出现,连他自己也有可能会死在兽人手中。
因此,无论是剑术还是魔法,他追求力量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向可憎的兽人复仇。
这股仇恨之火一直在约翰的心中熊熊燃烧了,历经十年也未曾熄灭。
在这股仇恨之火的驱使下,他会杀死任何一个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兽人。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有无反抗的力量,只要是兽人,那就杀无赦!
尤其是在他从李恪那里出师之后,行动更自由的他几乎连年徘徊在北地的兽人国度,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地杀过去。
只要被他发现的部落不是太强,一夜过后,那里就将变成一片死地,整个部落的兽人全都会被杀死,鸡犬不留。
十年下来,他的存在本身甚至都成为了兽人诸部落间的一个可怕传说,一个活着的“天灾”!
很多时候,就连那些带孩子的兽人母亲,也会用“再不听话兽人屠戮者就要来抓你了”这种话来吓唬小孩子,其凶名可见一斑!
约翰如此滥杀,兽人一方自然也不是没有做出过反击。
最危险的一次,莫过于一位兽人萨满带着数千名士兵对约翰展开了围剿。
那时候的约翰已经出师,但却尚未开始收徒,因此不得不孤身一人面对如此大军,居然以重伤为代价将敌人全灭!
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哪个兽人部落敢主动找他的麻烦了。
为了对抗这个越来越可怕的活着的“灾厄”,或者说为了从约翰手中保命,许多兽人部落甚至主动改变了过往那种小部落游牧式的生活方式,而是开始聚居建城,将众多人数较少的小部落融合成大部落,然后学着人类建立起坚固的城墙,借助人数优势和地利抵挡约翰的攻击。
毕竟约翰不是李恪,虽然觉醒了灵能,在这个世界算得上一位真正的魔法师,但实力却还没有强到完全无视人数的地步。
他或许能一次性对付一千两千的凡人士兵,但面对以万计数的敌人,他就有些难办了。
真要打,也不是不能打,甚至绝对能将数万敌人消灭绝大部分,但他自己也肯定会耗尽力量,到时候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因此,最近这几年,一整个部落都被屠灭的惨案发生得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兽人部落都摄于约翰的威胁不得不聚居到一起,抱团自保,只有少部分格外固执的兽人部落,依旧维持着小部落游牧的生活方式,最终被约翰找到灭了满门。
对于约翰这种已经有些过火的屠杀行为,李恪其实一清二楚。
但他并没有想过阻止。
一方面,这个世界的人类与兽人之间本身就是世仇,见了面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互相厮杀,约翰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中并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被许多北地诸国的民众们视为英雄。
另一方面,李恪本人对于兽人这种会以人为食的异族也是发自内心地厌恶,虽然他并不是那种所有非人异形都得死的人类至上主义者,但如果是兽人的话,看到有人能消灭这个种族,他也乐见其成。
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约翰对于兽人的大规模杀戮,也是在帮助这个世界平衡生态——没办法,兽人实在是太能生了,哪怕被古圣退化了基因,从一块肉就能繁殖出一大片的孢子生殖改成了与哺乳类一样的胎生繁殖,但依旧拥有极强的生殖能力,甚至比全年全天候发情的人类更强!
而强大的身体素质又赋予了兽人极强的环境忍耐能力,哪怕在冬长夏短、环境恶劣、一到冬天就冰天雪地的北境,依旧能正常生活。
这也导致了兽人人口数量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超过所居住土地的承载极限,之后要么向外扩张,争夺更多的生存空间,要么发动战争,夺取资源的同时消耗过剩人口。
人类与兽人之间每隔几十年就会爆发一次的大规模种族战争就是因此而来的。
现在,约翰十年如一日的杀戮虽然没有杀绝兽人,但却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兽人国度内的人口压力,如同他继续用这种速度杀下去,兽人人口下一次抵达土地承载极限的时间将会推迟数十年甚至上百年!
可以说,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的话,兽人与人类的下一次大规模战争也将同样延后,这相当于间接拯救了不知多少万有可能死在战争中的人类。
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按照约翰的贡献,他救下来的人命足以把浮屠塔给修到大气层外面了!
(此时此刻,无数死在约翰手中的兽人用腐朽的声带从亚空间发来怒吼:MMP!我们兽人的命就不算命了吗?!Orc Lives Matter!!!
李恪:抱歉,兽人不算人,没有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