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恺撒人生中第一次被绑票,但绝不是最后一次。
“当时你在那艘船上?”恺撒问。
“不,那一年我还是个刚崭露头角的新人,在阿根廷的基地里。”光头说,“但我的哥哥在那艘船上,回来的时候大家都说他不小心失足掉海里了,没能找到尸体,大概得是被什么东西给吃掉了。可我知道那不是个意外,我哥哥他很喜欢女人,但凡是能得到的女人都不会放过。我把那艘船上所有的女人都召集到了一起,挨个盘问,说不知道的就毙掉。到第七个的时候,那个女人哭着跪在我脚下说真的和她没关系,她只是站在船舷上呕吐有点晕船,我哥哥就从身边把她抱住了,她使劲挣扎,忽然觉得身上的力道一松,就看见我哥哥从甲板上翻了下去,一个小孩站在他原本的位置上收回了他高高扬起的腿。”
光头看着恺撒的眼睛,面无表情:“女人说小孩拥有金色的发和海蓝色的眼睛,一脚偷袭把成年男人踢进海里之后,仍然出奇的冷静,就像刚刚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他不害怕杀人。”
“我得承认我的一生中干掉过不少恶棍。”恺撒耸耸肩,满脸的无所谓,“七岁那年把人踢进海里是第一个,我确实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代表着正义,那时候我喜欢看奥特曼,觉得自己就是一道闪亮登场的光,足以劈开所有黑暗。”
“我是加林查,人们都叫我角雕。”光头的眼神中凝聚着寒冰。
如果是平常的时候,恺撒真的会因为这个称呼笑出声。作为顶级的花花公子,恺撒的涉猎绝不至于香车美酒奢侈品,他家里有很多生物标本,本身也是拥有生物学科真实体验经验的人。
美洲角雕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猛禽之一,体型都在一米以上,翼展之后更是能达到两米。如果你在南美旅行的时候看到有一只角雕对着你俯冲,那种感觉不亚于看见一架战斗机低空扫射。
恺撒想笑是因为角雕的长相,这种猛禽头上有一个类似莫西干头的羽冠,称呼一个光头为角雕委实是个天才的想法,命名的人兴许非常懂得反差萌。不过他也知道角雕有多凶狠,作为地球上顶级的空中捕食者,它的抓力能有五十公斤,飞行的时候近乎无声,很多南美丛林中的动物都是它的食物,有时甚至包括大蟒,被称为角雕的人必然是个如猛禽般的狠角色。
“所以你是来找我报仇的?”听闻这段陈年往事,恺撒委实觉得很有意思,因为背后靠着加图索家,那些即使和他结仇了的人也很少能找上门来,他们清楚自己不可能是加图索的对手。但加林查完全不在乎,他来自南美,那地方加图索家的手伸得远不如他长,他才是那里的地头蛇,有资格叫板。
“很早以前我就对哥哥说过,这样下去他迟早有一点死在和女人有关的事上,听闻他的死讯我并不意外,我和他的关系没那么好。”加林查拉开一张椅子,坐在这张方桌的侧面,双手交叠翘着腿,“可我们毕竟是留着相同血脉的人,如果我在屠龙的路上恰好遇见了仇人,有什么理由不把他的脑袋带回去呢?”
空气中隐隐有电光纷飞,恺撒与加林查交互的视线都同样威严,他们同时伸手,按在那张地铁卡上,小小的卡片几乎要被来自两边的拉扯力强行撕裂。
如果加林查真的就是那只美洲角雕,那么恺撒就是来自欧洲的金雕,大家在体型能力上完全相近,真打起来也许加林查更占据优势,因为他很清楚恺撒的言灵是镰鼬,这在整个加图索家整个卡塞尔学院都不是秘密,而加林查的言灵迄今为止诺玛都查不到,说明那肯定是凶猛的杀手锏。
“两位英雄好汉……”林凤隆忍不住了,他看得出来再这样发展下去这俩人必然在他的老窝里打起来,这个小店是他人生里最后的居所,作为老板他得出来说几句公道话,“要不这卡我不要钱了,你们拿走,出去换个地方抢?”
“拿货不给钱,按照我们那边的规矩,是要脚上绑铅坠扔进海里喂鱼的。”加林查手腕上青筋暴起,“我出一千万,这张卡归我。”
“真巧,我买东西不喜欢给钱,但我爱刷卡。老板你这里能刷VISA么?两千万。”恺撒回复。
“四千万。”
“七千万。”
“九千万。”
“一亿!”
林凤隆心里暗暗叫苦……偷偷摸了摸旁边橱柜下面的抽屉,那里面还有几十张金色的地铁卡,这会儿要是让这二位看见了,恐怕会一起冲过来宰了他吧……?他确实同时勾搭了两位买家,因为想要多赚一点钱,但从来没想过这两个人会同时上门,还相互之间有仇,这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他对恺撒说了谎,一个在猎人网站广撒网的家伙,手里当然不止那一张地铁卡,他只说自己把那张卡刷成了金色,却没告诉恺撒你用任何一张普通的地铁卡,在一天之内刷遍地铁站就能将它启动变成金色的。
这地铁卡是他林凤隆生财的手段,这几年来听闻些蛛丝马迹过来寻找龙影的混血种可不止那么一两个,每次林凤隆都能赚点钱花花。好比昨天就有个老头子带着个金发姑娘来两百英镑一张,一口气买了十张,人家就很识货,只是出了笔跑腿辛苦费。也就像恺撒这样满脸我很精明,我不会被骗的外国老傻帽儿愿意花二十五万美金买一张了,更别说为了和加林查争斗甚至把这张卡叫价到了一个亿。
天呐,一个亿美金,那是什么概念!林凤隆都不敢去想,要是铺在店里,能把这小店用钞票填满!这些年来他过的委实算是穷困潦倒,古玩店真的就是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地方,可他都快十年没开张了,因为店里的玩意儿委实没多少有价值,全指望卖地铁卡活着。他也不用担心售后问题,因为拿了卡片的家伙要是真去了那地儿,铁定是回不来的,从这方面来说,他干的是害人的勾当,只可惜人心甘情愿。
问题是有钱也得有命拿,林凤隆这会儿很想脚底开溜,他是个混血种,但言灵不善于战斗,人也越发的老了,当年去刷地铁卡无非就是为了进入尼伯龙根,想从那个传说中的炼金之地摸点东西换钱。结果人不懂炼金术啥都没捞到,还落了一身的病,他早已时日不多,只想在充满罪孽的人生里偷偷苟活,直到安然死去。
“一亿五千万美金!”
地铁卡的卖价已经上涨到了天价,再加下去也是毫无意义,因为两边都拥有不相上下的财力,巴西本地的帮派头子大可以随意支配他的资金,而恺撒却还要受制于加图索家,一亿五美金已经是个很大的数字了,不可能不被过问。
强硬的暴力继续施加在地铁卡上,恺撒与加林查同时发力,地铁卡强行被掰断,露出里面的线圈,两个人都同时愣了一下,暴怒随即如火山爆发,因为林凤隆说那种地铁卡就那么一张,这意味着他们都失去了屠龙的资格。
第153章 蝉,螳螂,还有黄雀(三)
恺撒率先发难,一脚猛顶在那张泛着些许腐朽的方桌上,旋身抓住座下的椅子狠砸过去。这是典型的街头混混打架方式,就像人在家具城的成龙,身边一切可以触及的东西都是武器。
但凡是加图索出身的人,身上似乎都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特质,即使西装和金钱把他们伪装成了彬彬有礼的绅士,真正发起狠来的时候才不会用那些所谓贵族击剑般的花架子,只有能把对手打到满地找牙求饶的招式才是好东西。而现在,恺撒难得的怒意爆起,这让他更加青睐这种拳拳打到肉上的暴力感。
恺撒的板凳还没来得及敲到位,钢钻般的拳头就从桌子正中央钻了出来,在视野被遮挡的情况下,仍旧精准的抓住了板凳腿。方桌陡然应声而裂,加林查用他的光头硬生生把这张上了年纪的老东西撞成了碎片。林凤隆怪叫着翻滚到角落里,几枚木刺扎进了他的脸庞,疼的龇牙咧嘴,他像只受惊的兔子,根本来不及处理伤口,拔腿就往后堂里跑,很显然在这里继续呆下去的话,受伤的可就不止那张脸了,这两个疯子为了那张压根就不值钱的地铁卡已经不做人了。
板凳左右各握在彼此手中,暴力的推力让这种古旧的家具发出咯咯啪啪的声音,只是坚持了几秒钟就崩成了碎块。两个人同时踏步向前,刚劲的拳风夹杂着木屑冲刺,他们的拳头比木块掉到地板上的速度更快。
纯粹的肌肉碰撞,即使不是暴力的施加者本身也能听到那种仿佛骨骼龟裂的声音,第一次正式硬碰硬,恺撒居然吃了闷亏,手骨上传来剧烈的痛楚,绝对已经骨折了。
恺撒微微有些动容,加林查显然在单纯的力量上远远凌驾于他之上,那一拳对碰恺撒感觉自己根本就不是在打一个人,而是用自己的肉体去敲打一块钢板。
细微的心理变化表现在面孔上,加林查注意到了恺撒的吃惊,笑容愈发狂妄,他没有给恺撒反应的时间,第一拳之后,就是接二连三如狂风骤雨般的强袭。
吃过亏以后恺撒不敢再硬接这种拳头,他规避的同时顺手抓起身边一切可用的东西当做武器,瓷杯,青铜器,甚至是不知名的古剑,但这些东西在加林查的拳头面前都像一层层可笑的窗纸。皲裂的瓷器甚至无法划伤他的手背,青铜器被强硬的暴力强行击弯,隔着层防护恺撒都觉得自己在用肉体对抗战车炮弹。那把古剑就更可笑了,林凤隆摆在店里的居然还有假货,入手的瞬间恺撒就觉得重量不对但还是用来劈砍,结果加林查徒手握住刃锋都没事儿,还顺手直接给拧成了扭曲的金属蛇,强行从恺撒手中抽走,反手把它钉进墙板。
“还手啊?加图索家的小子!你只会躲吗!”加林查笑容狰狞,每打一拳都会出言挑衅,满脸横肉看似长期沉溺奢侈,可动作却灵活有力。
他和加图索家结下的梁子不浅,哥哥死于七岁的恺撒之手堪称耻辱,一个成年人,居然被七岁的小孩杀死,加林查听着都觉得恶心。后来直接和加图索家租用的军舰对上,更是狠狠的扇了弗罗斯特几个耳光,压的加图索家再也没有在南美出现过。
如今对上号称加图索家指定继承人的小子,他当然无需留手,久违的动手,虽然只是几招,就已经点燃了加林查沸腾的战鼓之心。人称南美角雕的黑帮头领如今处理大多数事情都不必再亲自动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懈怠,每一拳的力道都比上一拳更加凶狠,本想压制下去的杀意已经渐渐浮出心境,杀龙之前先杀个恺撒过过瘾,听起来真是很美妙的事情不是么!
林凤隆的店面本就不大,到处都是杂乱堆积的小物更是让落脚之处难寻,恺撒很快就被逼到死角退无可退,唯有用双臂蜷缩护住脑袋,这让他看上去确实像个正在被霸凌的孩子。
这个动作更加激起了加林查的杀戮欲,从那种混乱的地方一路摸爬滚打上来,他的手中沾染了太多的鲜血,无力反抗之人就总是这样,只会抱头鼠窜祈求上帝的救赎。
他双手合握成锤,自下而上地砸下,甚至带起了尖锐的破风声。目标是恺撒的脑袋,对于自己的铁拳有多大杀伤力自己再清楚不过,如果恺撒反抗他还有活着的机会,如果是因为之前的失败而不敢强行抵抗,那么这一下能把他的头骨砸裂。
恺撒忽然抬起了眼睛,金色的瞳孔中泛着冲天燃起的余辉,黑色的枪口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一直被胳膊遮掩的视野空当,他冷静地扣下扳机。
这是骄兵之计,一味的退却就会让对手更加渴望猛攻,既然加林查和自己有仇,那他就更加容易掉进这种陷阱里,恺撒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再怎么强大的暴力,也不会比子弹更强。
巨大的爆裂声中,枪口燃起火焰喷射器般的灿烂,这支枪经过装备部的改造之后威力已经不能叫做简单的手枪了,打出去的不是子弹而是瞬间喷射长达几米的火焰长龙。
被这种东西正面打上一发直接就能送进医院治疗重度烧伤,但在如此近的距离下,仍旧未能命中加林查,恺撒抬眼的瞬间,他就已经强行终止了自己引以为豪的暴力,向着一旁翻滚出去,火龙在他上一秒的位置一闪而过,将古董店里那些陈年老货烤出一股糊味儿来,有的已经被点燃了,老旧的木质墙体上留下黑色的烧烤印记。
这简直堪称科幻,两个人刚刚的距离甚至不到半米,胜利本该唾手可得的加林查没理由放弃进攻,可他就是那么做了,完美的规避了致命的火龙。
恺撒把手枪丢了出去,因为那东西就只有一发,成功地为他创造了反击的机会,手枪的使命已经宣告终结。
胸膛里传来前所未有的剧烈跃动,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加有力,就像正在挑战攀登高峰的极限爱好者,每当觉得这就已经是极限了的时候,抬头看见山巅似乎就在不远的前方,于是身体里又挤出一些力气来,把自己的极限再度刷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