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三场试炼,就可以结束。
只是不主动结束的话,这场试炼会持续下去。
乔沃诺维奇十分期待,约翰可以走的多远,更好奇约翰会觉醒哪一种血脉流派。
在他们的期待中,约翰抵达了小镇。
…
这个小镇叫做,巴尔维。
约翰进入小镇后,先去寻找住所。
在外面待了几天,约翰也需要补充些东西。
把波罗放进马厩,他走进酒馆。
酒馆一向是打探消息最好的地方,就算是在霍格莫德也一样。
“金枪鱼酒馆?”
看着这个明显比其他建筑更加繁华的酒馆,约翰不由感慨巫师们的朴实。
他至今不明白,为什么猪头酒馆的老板不打扫卫生。
推门进去,嘎吱声音被里面的喧哗概括。
约翰身上穿着一套在康桑临走时买的黑袍。
他这样的打扮在酒馆有些另类,一些人的视线移动到约翰身上。
先是黑袍,接着是露出一截的银剑。
一个女人注意到了这一点,她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之后才移动到那张脸。
约翰察觉有人看自己,不过他并不在意。
这些天的剑士生活让他也养出了一些野性,走入酒馆内,他来到酒店老板面前。
“热饭菜,不要冷的。”
约翰手上还拿着从巨熊身上剥下的熊皮,他询问道:“你知道哪里可以卖掉这个么?”
老板看到那张熊皮,惊讶道:“我的老天,你杀了那只林中恶魔?”
“碰巧遇上了。”约翰耸耸肩,把巨熊皮放到桌上,周围顿时安静下来。
“不用去卖,如果你缺钱的话,可以去换取赏金。”
一个像是微醺红酒般醉人的声音响起,约翰望去,端着酒杯女人朝他微笑。
“如果你不认识路,我可以为你带路。”女人举起酒杯说道,“芙芮,你应该就是那个传说中的人吧。”
“黑色猎魔人,雅达尼。”
…
第396章 我对话了巫师
随着约翰这段时间杀死魔法生物,他的名声也渐渐传出去。
芙芮盯着那一头黑发,就好像那是约翰的名片一样。
“黑色猎魔人?”约翰一愣。
自己还被传出一个炫酷的名字。
“最初是一个村子,你杀死了狼人,”芙芮对约翰很感兴趣,“又传出你一个人杀死了十五只吃人巨妖。”
芙芮对老板说道:“给我们的朋友上一杯啤酒。”
老板掐着腰在那里盯着约翰,冷冷说道:“我们这边不给怪物提供酒水。”
“相信我,”芙芮转头面对老板,声音依旧地说:“你最好听我的话。”
老板面色难看,最后还是照做了。
约翰对老板叫自己怪物并不奇怪,毕竟人就是如此的。
当你有着超越群体的力量,要么被奉为神明,要么就被当成怪物。
显然猎魔人在这个时代的口碑很差。
坐下后,那名金发美女芙芮靠过来。
她手指拂过结实的熊皮,惊叹道:“你到底是怎么杀了它?”
“用剑,它的眼睛很脆弱。”
老板端来啤酒,约翰其实想说自己要杯水就好了。
可想到这是酒馆,他还是端起啤酒喝了口。
“你很年轻,我所知道的猎魔人都是一把年纪,还有你的头发。”
芙芮用手撑着脸颊,侧头盯着约翰的脸。
主要是约翰过于年轻了,与那些经历沧桑的猎魔人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