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晚喝了些酒,脸蛋红扑扑的,美得让人窒息。
“你怎么不喝酒?不像你风格啊!”她见我朝她看来,展颜一笑。
我笑了笑,低声说道:“我是喜欢喝酒,但我只喜欢和两三个好友一起喝,这种酒局文化没意思。”
林菲菲像被触动了似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也是,大多数酒局和饭局,其实都是一种无效社交,以为这是一种拓展人脉的机会,其实恰恰相反。”
我感同身受,一群很久不见的人相聚,吃顿饭,喝点酒,然后彼此互相加个微信,以为这就是拓展了自己的人脉。
但大家圈子不同,就算了加了微信,很多时候都是躺在彼此的联系人通讯录里吃灰。
我笑着点了点头,“咱们又不是做生意的大老板,那种确实也没办法,酒是迅速拉近双方关系的利器,就像刚才,用逼人喝酒来显得自己有面子,我才不会自虐式给他面子呢!”
林菲菲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咯咯一笑:“我以为你整天油嘴滑舌的,会特别热衷参加这种聚会呢!”
“真不是,我其实挺不爱参加同学聚会的,大家社会地位不一样,而且这么多年大家变化都挺大的。胖了,秃了,油了的,变成什么样的都有,所以我还是希望相见不如怀念吧!至少他们在我记忆里,还是那段少年岁月的模样。”
林菲菲安静地听完,笑嘻嘻地点了点头,“那什么情况才能请动你呢?”
我眼珠转了转,“当然,如果聚会上有当医生,或者当老师的,为了咱们家孩子,我就算爬,也要爬过来!”
林菲菲扑哧一声笑了,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脸色似乎比刚才更红了,“别瞎说,谁和你有孩子啊!满脑子就只想着这个,就不能想点别的?”
我盯着她娇俏的面颊,笑嘻嘻地说道:“还有这个!”